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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公司部門間書立憑證應否課徵印花稅報你知

常常有公司會計部門人員詢問,公司部門間往來所書立的憑證,到底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公司內部所用憑證,包含總公司與分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或與所屬人員之間,因業務上需要,彼此往來所用之單據,如對外不生權利義務關係者,是免貼用印花稅票,反之,如屬對外往來業務所書立的憑證、單據,則應依印花稅法規定貼用。

該處進一步說明,印花稅之繳納方法,分為購買印花稅票實貼、請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及申報彙總繳納3種,如公司書立憑證多,建議申請彙總繳納印花稅,若申請彙總繳納,其應納稅額採逐件計算每件憑證印花稅額為標準,既不影響繳納稅額,又可節省逐案處理應稅憑證貼花、銷花之時間與人力,簡化程序省時又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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