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修正重點及稅率說明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有關「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今(107)年2月7日公布,並自107年度施行。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之修正重點及稅率如下:


一、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自107年1月1日起,刪除營利事業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相關記載與計算。


二、自107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歸課資本主及合夥人綜合所得稅。


三、合理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結構


(
一)自107年度起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惟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之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落實照顧獲利較低企業之政策。


(
二)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適度減輕須藉保留盈餘累積自有穩定資金之企業所得稅負。

閱讀 391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