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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快訊】夫妻間相互贈與土地,可以享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優惠!

 

(臺中訊)陳先生聽說土地贈與給妻子,可以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是真的嗎?」他特別詢問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應如何辦理過戶手續及應該要注意那些事情。

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夫妻間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且不論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都要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如果要申請不課徵時,應該要於土地現值申報書上面註明「配偶相互贈與」字樣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核發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辦理完稅後,就可持不課徵證明書及國稅局申請核發的「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向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

該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夫妻贈與土地時選擇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將來土地移轉給第三人時,必須要以第一次贈與前取得之前次移轉現值或原地價計算土地漲價數額(須注意並不是以夫妻贈與時的當期公告現值為原地價哦!),課徵土地增值稅。

而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式是採金額倍數累進稅率結構,有可能因為漲價幅度較大而必須適用較高的稅率。由此可知,夫妻之間贈與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甚至將來移轉給第三人時要繳納的土增值稅有可能反而更重。

地方稅務局在此特別提醒民眾,在考慮夫妻間贈與土地時是否要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應該事先評估該筆土地未來的漲價空間,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繳稅時機。

如有任何問題,民眾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沙鹿分局第二股04-26624146分機20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節稅撇步】房屋僅供營業聯絡地址的自用住家,房屋稅課徵釋疑
     
        民眾來電詢問,以自己住家向國稅局申請設立營業登記,1總面積為72平方公尺,實際僅擺放2張辦公桌面積不到6平方公尺作為營業使用,但卻收到稅捐處按營業用面積12平方公尺核計房屋稅的公文,為何不是依照實際使用面積課徵房屋稅呢?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若房屋同時作住家用及非住家使用時,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面積六分之一。
就是多層樓房屋供非住家使用面積超過該層樓面積六分之一者,依實際使用面積核課;如果實際使用面積不足該樓層面積六分之一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按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所以,本案房屋雖然實際營業用面積不到6平方公尺,但依規定,仍應依該樓層面積六分之一(即12平方公尺)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轉載自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鳳山分處。

 

 
 
 
 
 
 
 
 
 
 
 
 
 
 
 
 
 
 

【節稅撇步】要保人移轉保單與他人,小心涉及贈與行為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經由購買保險作為個人投資理財或租稅規劃時,宜詳加留意遺產及贈與稅法之相關規定,其行為有無涉及贈與情事,以免誤觸法令,遭國稅局查獲補稅處罰。
  

南區國稅局查核某一遺產稅案件,發現被繼承人生前以其子女為被保險人,自己為要保人及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多張儲蓄型保單,每年自被繼承人於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納1百萬餘元保險費,嗣其死亡前住院期間,因自知時日不多,乃向保險公司申請將要保人及受益人變更為子女。
  

南區國稅局說明,按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同時也是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之人,因保單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累積利益屬要保人所有。

本案被繼承人透過變更要保人及受益人方式,將自己應得的保險利益變更為他人所有,等於是將自己之財產無償移轉予子女,已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

前揭案例除按保險契約變更日之保單價值核定贈與金額824萬餘元,補徵贈與稅60萬餘元外,另涉及死亡前2年內贈與行為,尚應依同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及處罰鍰
  

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民眾,個人以變更要保人的方式,將保單利益轉換為他人所有,係屬財產之無償移轉,民眾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以免違法而受處罰。

 

 

【節稅撇步】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者,應以換屋為前提才有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適用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原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嗣後因換屋需求,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新房地,致共持有二戶房地,

 

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後原房地仍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者,才有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適用。

該局說明,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5條第2款規定,旨為照顧民眾換屋需要,對於符合同法條第1款規定之所有權人以先購後售方式換屋(買新賣舊),雖於出售房地時擁有2戶房地,仍認屬合理常態移轉,予以排除課稅;

又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致需出售新購房地者(買新賣新),亦予以排除課稅。

是以,適用該條款後段規定仍應以為「換屋」購買新房地,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致需出售新房地之情事為前提,該新房地於2年內出售,始可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者,所有權人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說明,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認定,該非自願離職及其他非自願因素由財政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如尚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上該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三科:黃鴻麟,電話:04-230511117314)。

 

 

【節稅撇步】「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為因應國內少子化現象,政府推出各項鼓勵婚育措施,讓國人安心生育,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亦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0111日起,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之子女,即96年以後出生之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扣除額自本(101)年11起實施,因此,納稅義務人應於1025月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才可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扣除:
  

一、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綜合所得淨額在1,130,001元以上(不論採所得合併計算稅額或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二、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
  

南區國稅局貼心提醒,本(101)年適逢龍年,出生子女較往年大幅增加,新手爸媽記得明年要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節稅撇步】薪資所得之扣繳規定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常有聘僱外籍勞工之雇主詢問有關其給付薪資所得應如何辦理扣繳?事涉雇主及外籍勞工權益,特予以說明如下:

一、個人在台工作薪資所得之課稅方式,應視其身分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稱居住者),亦或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以下稱非居住者),而依下列規定辦理。

二、外籍勞工如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其薪資所得應按居住者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其扣繳稅款得自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中減除。

扣繳義務人於給付薪資所得予該勞工時,應依外籍勞工自行選擇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之規定扣繳稅款;或按全月給付薪資總額扣繳5%

三、外籍勞工如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未滿183天,其薪資所得應按非居住者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即按薪資給付額扣取18%

 

但是,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2012年為28,170元),應按給付額扣取6%

 

納稅義務人不須另行辦理結算申報,如果沒有扣繳義務人,則由該外籍勞工依前開扣繳率自行申報納稅。

該局再次呼籲,外籍勞工如為上述的居住者,依現行所得稅法扣繳相關規定,即可選擇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規定扣繳,2012年起如每月薪資所得未達68,500元,無須辦理扣繳稅款。

 

而其取得如三節獎金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給付額扣取5%但每次給付金額2012年起未達68,500元,亦免予扣繳。

該局籲請勞資雙方應注意前揭規定,辦理正確之扣報繳事宜,以維護自身及勞工權益。

 

 

【節稅撇步】未辦妥戶籍登記,購屋借款利息支出無法列報扣除額

賦稅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購屋借款利息之扣除,除應屬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外,

 

應符合所得稅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之要件: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之自用住宅、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取得向金融機構辦理房屋購置貸款之利息單據

  

該局以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為例,甲君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12萬餘元,因99年度未辦竣戶籍登記而否准認列其扣除額,並補徵稅額7仟餘元。

 

甲君不服,取具居住地址之村長開立證明書,主張99年度確實居住於該地址,案經復查及訴願,均遭駁回。

  

財政部訴願駁回理由指出,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需檢附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亦有明確提示,惟甲君、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均未設籍該房屋,核與「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要件不符,而駁回其訴願。

  

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納稅人,辦妥戶籍登記是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的重要要件之一,不要將全戶的戶籍都遷出,以免事後遭補稅。

  

 

【節稅撇步】捐贈文化創意相關費用列支

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如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認列費用或損失實施辦法」之規定,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得證明文件後,得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適用較優惠之捐贈支出認定。
該局指出,為鼓勵營利事業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原創之產品或服務,並經由學校、機關、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捐贈偏遠地區舉辦文化創意活動及文化創意事業成立育成中心等,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新聞局或經濟部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認定符合規定者,捐贈總額在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所得額10%之額度內,得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不受所得稅法第36條第2款限制。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00年度營業收入15,000萬元、營業成本10,500萬元,營業費用2,000萬元(含對政府捐贈10萬元、對政黨捐贈10萬元、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100萬元、對機關團體捐贈10萬元、文化創意活動捐贈900萬元),非營業收入10萬元、非營業損失10萬元,由於捐贈文化創意活動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故無論該公司當年度課稅所得額多寡,均可核實認列。若捐贈文化創意活動係1,200萬元、營業費用為2,300萬元時,則相關之捐贈限額計算如下:
按所得額10%所計算之捐贈限額320萬元,計算式為:(營業毛利4,500萬元+非營業收入10萬元-不包含對政黨、機關團體、文化創意活動及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之營業費用980萬元-非營業損失10萬元)×10/110320萬元。該320萬元之限額與1,000萬元兩者取高者申報,故甲公司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捐贈文化創意費用認列1,000萬元,剩餘200萬元於計算課稅所得額時不得減除。
該局籲請營利事業應注意捐贈支出限額之計算,以避免因超限而遭加計利息。

 

 

【節稅撇步】節稅小幫手「報稅達人」APP

賦稅發布單位: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使持有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的民眾可以方便取得報稅相關資訊,隨時進行簡易稅額估算,今年新增「報稅達人」APP供民眾下載使用,請未報稅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說明,「報稅達人」是免費的APP,民眾可至App StoreiOS作業系統)或Play Storeandroid作業系統) 下載該軟體,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稅務訊息:提供稅務相關資訊。

  二、申報常見問題集:針對結算申報及稅額試算提供常見問題及解答。

  三、節稅小技巧:提供各種合法節稅技巧。

  四、簡易稅額估算:提供簡易稅額估算功能。

  五、網路申報結果查詢:可查詢今年以網路完成結算申報或辦理稅額試算確認的紀錄。

  該局進一步說明,「報稅達人」APP目前僅有綜合所得稅相關報稅資訊,尚無申報功能,如有申報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洽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該局呼籲,此APP操作方便且極具實用性,請民眾多加下載運用。

  

  

 

【節稅撇步】房市交易熱絡,貸款購屋族節稅小妙方,善用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發布單位: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百年好合、白頭偕老,趕搭百年結婚潮,不少年輕人紛紛選擇於民國百年進入婚姻,向金融機構貸款購屋共組家庭。

國稅局提醒貸款購屋族,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5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所支付之貸款利息

 

如符合下列條件可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申報列舉扣除:

一、房屋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所有

二、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辦竣戶籍登記。且該屋未供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

 

三、取具支付該借款之利息單據正本。前揭購屋借款利息以每年實際支付該項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申報扣除,每次扣除金額上限為3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

舉例說明如下:先生在100年在臺北購買房子供自住且未將該屋出租或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並於當年度於新屋辦妥戶籍登記。

 

先生100年向金融機構借款支出之利息共5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需以5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40萬元,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因此係以30萬元作為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

國稅局進一步提醒您,因個人因素尚未在該屋辦妥戶籍登記者,建議貸款購屋自住族儘速向戶籍機關申請戶口遷入,以早日享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優惠,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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