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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或機構等投保單位為配合年度決算, 須提前於年度終了前預繳102年12月單位補充保險費之相關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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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2年12月補充保險費應於103年2月15日前繳納。 二、單位如須於102年12月提前預繳102年12月補充保險費, 得自行估算該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及依102年12月預開保險費款單 上所列示之投保金額總額,計算預繳12月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 該12月應繳及預繳之補充保險費差額,於12月補充保險費之繳納期限補繳, 或申請退費,或於103年1月補充保險費補繳扣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