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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361)

財政部今(27)日發布解釋令,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因身心障礙而購買或租賃下列具醫療性質之輔具支出,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規定,列報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2項授權訂定「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第5條附表所列之醫療輔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減輕無自有房屋族群之經濟負擔,自113年起,房屋租金支出已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於今(115)年5月申報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不論是採用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符合適用要件者均可扣除,且每一申報戶114年實際支付之租金在減除政府租屋補助部分後,可扣除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下同)18萬元。 該局說明,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之適用要件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而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且須在我國境內無房屋始能列報扣除,並訂有排富規定(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另考量實務上部分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雖有房屋,惟仍有另行租屋之必要,財政部113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6750號令核釋,持有之房屋符合5種特定情形,可視為非其自有房屋,包括房屋受災、毀損、繼承取得持分非全部的共有房屋、因就業、就學、就醫因素需異地租屋而持有之房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及配偶雖有房屋,惟法院判決配偶分居、家暴等(詳附件)。…
截至115年5月24日止,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已完成申報507.6萬件(占去年申報總件數698.3萬件之72.7%),其中網路申報件數452.3萬件、稅額試算件數54.1萬件,兩者合計件數506.4萬件,占已完成申報件數之99.8%。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已完成申報83.9萬件(占去年申報總件數112.5萬件之74.6%),113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47.8萬件。 財政部提醒,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至115年6月1日(因5月31日遇假日順延)截止,請尚未完成報稅的民眾,儘早透過網路及多元繳稅管道辦理申報。為協助民眾完成報稅,各地區國稅局5月25日至29日及6月1日,每日中午提供查詢所得、扣除額資料及申報收件服務,且6月1日臨櫃收件時間延長至晚間7時,需要臨櫃報稅服務的民眾,請把握時間至國稅局申辦。…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境外出售收藏藝術品之所得,核屬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該局說明,凡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取得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即海外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但一申報戶全年之海外所得合計數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截至115年5月24日止,已完成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件數約508萬件(約占去年總申報件數698萬件之73%),距離申報截止日(6月1日)僅剩8天,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速辦理結算申報,並建議使用手機報稅,下載稅額估算表,快速完成申報。 該局說明,手機報稅操作簡單,無須安裝APP,只要利用智慧型手機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進入手機報稅系統頁面,選擇「我要報稅」,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戶口名簿戶號+查詢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稅額估算表」,檢視後如無須變更內容,即可回到手機報稅頁面,按照步驟依序完成並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待手機畫面出現「申報成功」訊息,即完成申報;如需增減扶養親屬或編修所得、扣除額資料,編修後同樣依指示步驟操作,輸入繳、退稅資料後,點選「申報資料上傳」,就能順利完成報稅。…
民眾申請貸款、社會補助或理財規劃等,往往需要提供個人的財產或所得資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多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線上服務,申辦電子稅務文件,免出門就可快速取得個人的財產或所得資料。 該局說明,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網路服務之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點選「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申請/稅別分類→稅務行政/財產資料、個人所得資料(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線上申辦,於申辦成功後,系統會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辦理結果,也可透過該網站「線上服務/電子稅務文件/進度查詢及文件下載」查看申辦進度、結果,並下載財產或所得資料電子檔案。…
許多民眾在買賣房屋或土地時,常透過熟識的親友居中協調,並在成交後支付約定好的酬勞以表謝意。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獲取的佣金或酬勞,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依市場交易習慣向買方或賣方收取的仲介報酬屬執行業務收入,應以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如未能提示支付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可依財政部訂定「一般經紀人」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113及114年度均為20%)計算必要費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利用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繳稅者,將於今(115)年6月11日零時起陸續辦理提兌作業,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今年6月10日前,自行檢視結算申報所填報扣款之帳戶並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提兌,若因資料填寫錯誤(如身分證字號、金融機構代號或帳號填寫錯誤等)或於結算申報截止日(今年6月1日)存款不足,造成無法提兌或提兌不足,國稅局將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並就未繳納之稅款,自結算申報截止日之次日(今年6月2日)起,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陳先生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辦理委託取款轉帳繳納綜合所得稅,應自行繳納之稅額新臺幣(下同)7,000元,如該存款帳戶在今年6月1日的餘額僅有5,000元,且陳先生在6月10日前未補足存款,致提兌不足,國稅局將就不足部分之金額2,000元填發繳款書通知陳先生限期繳納,並自今年6月2日起依同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725%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時值五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坊間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近期已有詐騙集團假冒稅務機關名義,以「退稅通知」、「補件申請」或「帳戶驗證」等理由誘騙民眾,籲請民眾在期待退稅入帳的同時,務必提高警覺多方查證,切勿落入詐騙陷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退稅作業均需依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郵寄作業也都交由各地區郵局辦理,如有退稅支票更會以雙掛號方式投遞,絕對不會以電子郵件、電話或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該局進一步說明,如退稅郵件招領逾期,郵局亦不會主動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收到退稅支票,請立即向轄區國稅局洽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辦理上年度所得稅申報,若自行計算有退稅者,可於申報時一併填寫存款帳號資料,國稅局於審核完成後,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帳戶,免除領取及兌領支票之程序,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申請以帳戶辦理退稅者,需為該申報戶內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其中一人持外僑統一證號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向參與金融資訊服務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帳號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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