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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 (1339)

5月報稅月即將登場,114年度(以登記日為主)結婚者,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依規定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怎樣選擇才能聰明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財政部66年9月3日台財稅第35934號函規定,個人於年度中結婚或離婚,而其配偶於該年度中有所得者,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行選擇與其配偶分別或合併辦理結算申報。惟結婚當年度以後之其他年度,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應依所得稅法第15條之規定,合併申報課稅。…
5月報稅期間,民眾如需至國稅局臨櫃洽辦114年度綜合所得稅所得查調及網路申報,為紓解人潮,請多加利用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報稅預約」服務,透過網路或電話先行預約辦理日期。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各地區國稅局自今(115)年4月28日起提供114年度所得查調服務,並因適逢5月1日勞動節3天連假,自5月4日始提供臨櫃網路申報服務。民眾如需臨櫃辦理所得查調及網路申報服務,可先預約次3個工作日服務時段,例如4月23日(星期四)即可預約4月28日(星期二)之所得查調服務;4月28日即可預約5月4日(星期一)之網路申報服務。只要在預約時段內報到,即享有優先叫號服務,減少現場等候時間。…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每一申報戶每年支付租金減除接受政府補助部分,以新臺幣(下同)18萬元為限列報,但該等人租屋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房屋者,不得扣除。另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者,不適用扣除規定。 該局指出,為落實照顧民眾租屋需求,考量實務上部分特殊情形,財政部113年12月3日台財稅字第11304656750號令核釋下列5種房屋可視為「非自有房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另行租屋居住仍得列報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報稅季即將到來,面對琳瑯滿目的稅法與申報規則,您是否感到頭痛?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為了解決民眾「法規看不懂、電話打不通、排隊等太久」之困擾,創新推出「AI稅務知識包」,將繁雜的稅務資料轉化為民眾口袋裡的智慧助教,讓民眾輕鬆打造個人專屬的「AI稅務助理」,享受即時、個人化的諮詢服務。 該局表示,過去民眾在報稅時,面對看不懂的稅法及申報規則往往無從下手。高雄國稅局將「綜合所得稅」的申報重點、常見Q&A、節稅錦囊等核心資訊,整合打包成「稅務知識包」。民眾只需簡單一鍵下載,並將檔案匯入自己常用的生成式AI平台(如ChatGPT、NotebookLM等),即可瞬間啟動專屬的「24小時專屬稅務諮詢助理」,以口語化方式像聊天一樣提問,AI即可將海量的稅務法規轉化為淺顯易懂的解答,大幅降低民眾的申報門檻。…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即將開始,民眾最關心的莫過於「今年有哪些減稅項目」,為協助納稅義務人輕鬆完成報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整理出5大減稅利多,並將114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的免稅額、各項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一併整理於附件1,讓大家一次掌握!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5大利多一覽表…
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115年5月申報的是11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所得,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受扶養親屬應合併申報,且家戶成員關係及年齡應以「所得所屬年度」為準,籲請注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家戶成員年齡會隨時間增長,身分關係也可能因結婚、生育等因素產生變化,實務上常見納稅義務人誤以「申報當年度」之家庭狀況申報,致錯列免稅額或扣除額,進而產生漏稅情形。如何正確申報,舉例說明如下:…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於114年12月23日訂定「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以下簡稱作業規範),並於同日發布解釋令明定,境內平臺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之境外平臺(以下簡稱辦理稅籍登記之境外平臺)於115年6月30日以前補繳扣繳稅款及補申報、填發扣(免)繳憑單者,可免予處罰。 該局說明,平臺業者給付免辦理稅籍登記課徵營業稅之個人網紅平臺廣告分潤、付費訂閱分潤、直播收益分成、觀眾打賞或其他類似收入(以下簡稱網紅收入)之扣繳規定重點如下:…
114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5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申報首日5月1日為國定假日(勞動節),國稅局不提供臨櫃(含收件)服務,納稅義務人可使用網路(含手機)報稅;可退稅民眾想要及早領取退稅款,申報期間皆可採網路(含手機)報稅,並點選「直撥退稅」,完成申報後,在第1批退稅當日,退稅款即自動撥入指定帳戶,省時、安全又便利。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無論個人綜合所得稅或公司行號營利事業所得稅,在申報期間可運用多元網路申報系統或紙本申報書填載應退稅款及金融機構帳戶資料即可採用直撥退稅。公司行號平時亦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辦理線上申請(https://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免用憑證/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e指就能完成填寫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一經申請,往後年度均可適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115年5月1日至同年6月1日,建議民眾多加利用網路申報並選擇「直撥退稅」。提供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退稅款將於退稅當日撥入指定帳戶,省時、便利又安全。 該局說明,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時間為115年7月31日,適用對象包括:採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之退稅案件;符合稅額試算並經由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之退稅案件;以及在115年5月11日前將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遞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案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13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計算,今(115)年辦理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標準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1.3萬元,較113年度增加3,000元。 該所說明,申報戶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計算基本生活費總額(即21.3萬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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