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輔導】未阻旅客破壞 導遊將被罰款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2011.08.12 03:53 am
外籍旅客來台人數大幅成長,近年偶有發生旅客損壞自然資源或觀光設施的行為,為課予導遊責任,交通部部務會報昨(11)日通過「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27條修正案,增加導遊須勸止旅客破壞的行為,導遊若未勸止可依觀光發展條例相關規定罰3,000元至1.5萬元。
去(99)年來台旅客量創新高達566.7萬人次,其中陸客有163.1萬、日本旅客有108萬,位居前兩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