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政策宣導】計程車運將朋友,別忘了按時驗車以確保 免稅權益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因為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計程車客運業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所以專供載客使用之計程車依法享有得以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資格。

 

該處提醒各位計程車運將朋友,如未依規定參加定期檢驗,經交通裁決單位註銷牌照,不僅會喪失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資格,如果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要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在此叮嚀各位計程車運將朋友,忙於載客之餘,仍請記得按時辦理車輛檢驗,以確保自身權益。

閱讀 208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