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雖為稅捐稽徵機關責無旁貸之工作,但清理欠稅的過程中,如因欠稅人身體或經濟狀況確有困難,稽徵機關仍會秉持「關懷為民、輔導優先、依法執行」原則,主動協助欠稅人解決問題,除能順利徵起稅款外,亦能提升政府機關「執行有愛」的優質形象。
該局指出轄內甲公司積欠稅款新臺幣200餘萬元,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分署隨即對第三人A公司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銷項貨款或工程款),經A公司回報,因甲公司未配合完成工程驗收,致未給付工程尾款及保固金。
該局乃主動與甲公司負責人聯繫,得知其因身體健康問題,未能配合A公司驗收工程。經與執行分署協調,由記帳士協助甲公司處理後續工程驗收、開立發票等相關帳務工作,合力想方設法協助甲公司解決困境,順利繳清全數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為經濟弱勢者或發生財務困難,致無法如期繳納稅款,得向稅捐稽徵機關或行政執行分署陳明情況,切勿置之不理,影響自身權益。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