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114年6月14日前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以下合稱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申請退還減徵的貨物稅,每臺最高可退稅2,000元。
該局說明,按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期限為購買日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申辦方式除以書面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外,也可利用線上申請。
該局呼籲符合申請退還貨物稅的民眾,多多利用線上申辦方式,只要進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消費者線上申請項下,依序登錄買受人資訊、憑證資訊、電器類產品資訊等欄位,並上傳發票(或收據)、退稅帳戶存摺封面及電器保證書(或保固卡)等檔案後點選確認送出,取得收件編號即完成申請,方便又快速;線上申辦除了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等登入方式外,即使沒有讀卡機,也可選擇「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申辦方式,無須讀卡機和登入憑證,就可完成申請,非常便利。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理財風氣盛行,營利事業為妥善運用資金,利用閒置資金向金融機構申購國內、外基金作為投資選擇,但必須注意買賣國外基金之利得,並不屬於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之範圍。
以基金公司的註冊地來區分,可分為境內基金及境外基金,境內基金指的是基金的發行公司在國內登記註冊的基金,處分境內基金所發生的利得,屬證券交易所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於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期間,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而境外基金,係指基金的發行公司註冊地在我國以外的地區,由國外基金公司所發行,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在國內銷售的基金,營利事業處分境外基金的所得,屬於境外投資所得,並不屬於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的範疇,應依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納稅。
營利事業除了處分境外基金之利得應課徵所得稅外,舉凡境外基金配發孳息、基金轉換(即申請買回原基金後再申購新基金)等交易認列之收益,亦屬營利事業境外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營利事業於申報處分基金利得時,若無法區別境內外基金,可逕洽基金申購單位或上網至基金資訊觀測站查詢,以避免申報錯誤。
一、特別預算有其必要性,且循法定預算程序辦理
各特別預算均有其必要性,符合預算法規定,且均事先擬具特別條例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據以編列,各該特別條例均就經費來源、用途與執行等明文規定,均受立法院及審計機關監督。例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係為帶動整體經濟動能而編列;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則為快速穩定疫情及適時對個人與產業提供協助而編列,均屬施政迫切需要,非所稱「特別預算債務是從銀行把錢搬到市場上,卻未用於產業上」。
二、特別預算舉債均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管控,舉債不是債留子孫,是建設留子孫
不論總預算或特別預算之債務舉借預算數,均納計長期債務受公共債務法存量債限管控,嚴守財政紀律,絕非「無限舉債」。且計畫執行所帶來之效益將由後代子孫共享,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其建設資產將留供後代,不是債留子孫,是建設留子孫。
三、我國債務管理獲國際肯定,與國際比較毫不遜色
中央政府持續推動開源節流、積極還債,債務比率自105年度之33.0%逐年下降,截至112年底止中央政府實際數比率已下降至27.2%。110年度及111年度惠譽、穆迪及標準普爾三大國際信用評等機構將我國信用評等調升或給予正向評價,與世界主要國家相較,近年我國債務管理表現,明顯優於其他國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申請適用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投資抵減,於同一課稅年度投資之支出總金額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者,得選擇以支出金額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以支出金額3%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
該局說明,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於申請前揭投資抵減時,應依「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第13條規定,按不同之購置或製造方式檢附與支出項目有關之證明文件,另依第15條規定,其安裝或布署地點應以申請人自有或承租之生產場所或營業處所為限,惟因行業特性須安裝或布署於特定處所者,不在此限。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向境外營利事業購置智慧機械並申請適用前揭投資抵減,惟甲公司未能檢附進口報單等足以證明確有進口至我國境內之相關文件,且該智慧機械之安裝地點位於境外,並非甲公司之自有或承租之生產場所或營業處所,甲公司亦未能說明確因行業特性須安裝於國外特定處所之理由,核與前揭規定不符,該局依法剔除補稅。
該局提醒,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申請適用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投資抵減,除應依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外,其安裝或布署地點尚須以申請人自有或承租之生產場所或營業處所為限。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生鮮、冷藏牛內裙肉(inside skirt)」非屬肉品,而係牛的橫膈膜,為一種食用雜碎,應歸屬稅則第0206節「食用雜碎(牛、豬、綿羊、山羊、馬、騾、驢或駃騠),生鮮、冷藏或冷凍」下之貨品分類號列0206.10.90.81-3「食用牛橫膈膜,生鮮或冷藏」,第1欄關稅稅率15%,輸入規定113、B01、F01及MW0,進口時應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辦理檢疫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輸入查驗,且大陸物品不准輸入。而自美國、加拿大、荷蘭、瑞典、日本或墨西哥進口時,則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邇來有業者認為牛內裙肉係於去骨室與其他去骨牛肉一同處理取得,非像內臟類是在屠宰區時被取出,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對第0206節「雜碎」無列舉內裙肉,主張該部位係屬肉品,適用貨品分類號列0201.30.90.90-3「其他去骨牛肉,生鮮或冷藏」(第1欄關稅稅率新臺幣10元/公斤,輸入規定B01、F01及MW0)。該署解釋,橫膈膜係區隔胸腔與腹腔之組織,藉其張弛、擴大或縮小胸腔容積達成呼吸作用,其中厚裙肉、外裙肉及內裙肉為膈膜內不同部位,仍屬橫膈膜,均應歸列稅則第0206節「食用雜碎」下橫膈膜之專屬貨品分類號列。
關務署最後提醒,前述2項貨品分類號列除關稅稅率課徵方式不同及大陸物品不准輸入,業者報運此類貨物生產國別如為前述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時,未能取得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將導致貨物退運或放棄的損失,籲請業者於進口時正確申報稅則,以加速貨物通關。另海關業實施稅則預先審核制度,如欲瞭解貨物應歸列的稅則,可於進口前,依指定格式填具申請書,並提供貨物相關資訊,向進口地海關申辦。
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以下簡稱兼營計算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兼營營業人係指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兼按一般稅額及特種稅額計算營業稅的營業人;同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兼營營業人於報繳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時,應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申報納稅。若帳簿記載完備,能明確區分所購買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實際用途者,可採用直接扣抵法,按貨物或勞務實際用途計算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的金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的應納稅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有兼營投資業務,於年度中取得股利收入,為簡化報繳手續,暫免列入取得當期營業稅的免稅銷售額申報,俟年度結束,再將全年度取得的現金股利及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的股票股利,彙總併入當年度最後一期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計算辦法規定,按擇定的比例抵扣法或直接扣抵法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
該局指出,目前適值112年11-12月期營業稅申報期(截至113年1月15日止),採曆年制的兼營投資業務營業人,要留意將全年度取得的股利收入,併入當年度最後一期(11-12月期)的免稅銷售額計算報繳營業稅,若疏忽未予調整可能導致補稅處罰。營業人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臺北關表示,經審核符合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33條,及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作業規定第2點所列條件之業者,得於本年2月底前檢具證明文件向海關申請報關業者分類,以利受託辦理進、出口報關業務時,降低抽驗比率。本次核定降低之抽驗比率適用期間自本年4月1日起至明(114)年3月31日止。
該關進一步表示,經評定為第一類報關業者,得降低抽驗比率26%至50%;第二類報關業者則為25%以內。此外,取得安全認證優質企業(AEO)之報關業者得降低51%至75%,且毋須逐年向海關申請辦理降低貨物抽驗比率。
臺北關提醒,「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可自臺北關網站(https://taipei.customs.gov.tw)/便民服務/書表下載/報關業設置管理/14.報關業者申請降低貨物抽驗比率申請書下載,或撥打業務服務電話:03-3834265分機368,將由專人提供服務。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如有特殊原因必須於繳清稅款前,辦理遺產之產權移轉者,例如想要出售部分遺產以繳納稅款,可向國稅局申請提供擔保以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即可先行處分部分遺產。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於繳清遺產稅前,如有必要先行移轉部分遺產時,得提供符合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規定之確切擔保品,經國稅局查證確實可供納稅擔保,且對遺產稅款之徵起無影響,即可先行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之遺產稅核定應納稅額800萬元,繳納期限至113年2月10日止,因遺產中無存款可繳納稅款,全體繼承人已找好買家,急於脫售遺產中之A土地(核定遺產價額為300萬元),再以出售土地所得價款繳納遺產稅,經繼承人提供定期存單300萬元作為納稅擔保,向該局申請核發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順利完成出售A土地及繳納遺產稅事宜。
該局特別提醒,遺產稅之繳納期限不因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而展延。若於繳清稅款前有先行處分遺產之需求,應儘速向國稅局辦理擔保相關事宜,如因辦理擔保及處分遺產,而不能於期限內繳納,可於繳納期限前向國稅局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以免逾期未繳納稅款而遭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於113年1月19日當日直撥轉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寄出退稅憑單,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本批次包含逾期申報的退稅案件,或原來已經申報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稅額,不論金額大小,國稅局將於農曆春節前主動把溢繳的稅款退還!納稅義務人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在113年3月20日兌領期限前,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該局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除退稅款於退稅當日立即撥入外,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展延,還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
該局溫馨提醒,國稅局不會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退稅程序的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公司年終舉辦歲末尾牙活動,以購入原供銷售之商品且將其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嗣轉供員工摸彩使用,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以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視為銷售貨物之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以原供銷售之商品酬勞員工或饋贈,倘該商品購入時,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入帳,其所支付進項稅額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因為該商品的用途已轉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使用而無償移轉,應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前述自行開立之統一發票扣抵聯所載明之稅額,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惟如該商品於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交際應酬使用,進項稅額並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則無償移轉該商品時,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公司買進原供銷售商品-電暖器10臺,進貨成本新臺幣(下同)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進貨時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年終尾牙時甲公司決定將該10臺電暖器作為摸彩贈品酬勞員工,則應按時價開立以自己為買受人之統一發票。又甲公司另購買5組餐具6,000元作為贈送客戶禮品,因購入時已決定作交際之用途,所支付進項稅額並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則於餽贈此禮品時,免視為銷售及開立統一發票。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酬勞員工或交際餽贈客戶商品時,應特別注意該商品於購入時,如有將支付之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應於無償移轉時,依時價開立統一發票。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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