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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宜萱

簡宜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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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民眾詢問持法院調解筆錄或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之調解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是否應貼繳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印花稅法規定,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書立持向地政機關申辦物權登記之契據,應貼繳印花稅。民眾如持法院調解筆錄或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調解筆錄與調解書均是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屬具有契約性質的憑據,應按其金額貼用千分之ㄧ之印花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自由職業者如律師、會計師、代書人等業務上獲得報酬所出之收據,應按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據印花稅法第8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如果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申請開立繳款書繳納或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2個月為一期,分別於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稅務局申報,亦可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省時又方便。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建工程承攬契約所編列之營造(工程)綜合保險費,參照財政部令釋屬廠商之營運成本或費用,為承攬廠商銷售額之一部分,應納入承攬合約金額計貼印花稅票。

該局說明,印花稅檢查作業主要之目的是希望透過查核程序輔導及提醒業者自行檢視並依法繳納。該局提醒民眾,如遇應稅憑證金額較大,貼用印花稅票不便者,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於繳納期限內,持向便利超商(金額新臺幣2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臨櫃繳納。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鑑於國內公職及升學補習班等免徵營業稅,有租稅不公情事,財政部於今(106)726日發布解釋令,廢止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之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並自10711日生效。已立案補習班之教育勞務,則維持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

該分局呼籲轄內未立案及公司組織短期補習班應注意相關法令變更,如有符合修正後應課徵營業稅者,請儘速辦理稅籍登記,並自107年起依法報繳營業稅,以免遭查獲補稅處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近來發現許多個人透過臉書(Facebook)粉絲團經營銷售全新、或二手商品、代購商品等,其從事經常性銷售貨物或勞務賺取價差之營利行為,係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如以最近6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為新臺幣8萬元,銷售勞務為新臺幣4萬元)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網路賣家若有上述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逃漏稅捐情形,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補辦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需貼印花稅票的憑證,在書立或交付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並依規定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個人可以簽名或劃押方式代替圖章銷花,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印花稅是採取「輕稅重罰」,稅捐稽徵機關一旦發現有將印花稅票揭下重貼於其他應稅憑證上,除追繳所逃漏印花稅外,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處20倍至30倍罰鍰。民眾如果應貼印花稅票的憑證甚多或金額較大,可向稅捐機關申報按期彙總繳納或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即可避免黏貼及銷花不正確的問題發生。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社福機構受領政府發放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款,經衛生福利部查明係對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之補助,不論補助額度,均屬賑濟性質,所立收據免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衛福部基於簡政便民,採由社會福利機構統一向地方政府請領補助款,因該款項屬賑濟性質,符合印花稅法有關領受賑金、恤金、養老金收據免徵印花稅之規定,其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至於社會福利機構收取身心障礙者自付額部分所開立之收據,仍應繳納印花稅。

本局表示,因應財政部106年7月26日發布台財稅字第10600596370號令,廢止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之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本局將針對所轄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進行輔導於106年12月31日前辦理稅籍登記。
      本局進一步說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免徵營業稅,原立法意旨在於提高國民教育水準,減輕受教育者之費用,並已實施32年之久。經徵詢教育部意見,為維護租稅公平,重新檢討修正補習班徵免營業稅規定如下:

(一)立案補習班之教育勞務,維持免徵營業稅。

(二)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補習班,收取之補習班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三)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之補習費收入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本局提醒經營補習班業務者,應先行自我檢視,如為未立案補習班及以公司為設立人之短期補習班,有收取補習費收入尚未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者,於106年12月31日前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並自107年1月1日起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本局表示,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於年度中取得之股利收入,如未申請採用直接扣抵法,為簡化報繳手續,得暫免列入當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俟年度結束,將全年股利收入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實務上常發現營業人疏忽致產生虛報進項稅額,造成逃漏稅情事。

本局舉例說明,轄內甲營業人104年度取得股利收入計19百餘萬元,未彙總加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及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應納稅額,涉及逃漏營業稅額60餘萬,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按所漏稅額處0.5倍罰鍰30餘萬元。

    本局特別提醒,兼營投資業務且未採用直接扣抵法之營業人,如有投資國外營利事業取得之國外股利收入,應併同國內股利收入於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如未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規定計算調整應納稅額致虛報進項稅額者,除追繳稅款外,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臺中訊)民眾詢問,買賣、承攬契據如何貼用印花稅票?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7條第5款規定,買賣動產契據每件應貼印花稅票12元;同條第3款規定,承攬契據每件應按金額1‰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承攬工程合約或其所附之詳細價目表如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以表明內含稅捐者(未載明係營業稅),准予就合約所載總金額扣除營業稅後之金額計貼印花稅票。

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應繳印花稅額過大時,可於書立各種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時持應稅憑證向該局所屬轄區分局申請開給大額繳款書繳納;亦可上網申請並列印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向各代收稅款處繳納,節省往返奔波時間。民眾只要將完稅繳款書之「證明聯」粘貼於應稅憑證上即完成納稅手續,省時又方便,且可免除因漏未註銷或註銷印花稅票不合規定而遭受處罰之情形發生,確保本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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