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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撇步】節稅 別忘了保險扣除額

【節稅撇步】節稅 別忘了保險扣除額  

【經濟日報2011/05/19╱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5月已過一半,進入所得稅申報的高峰期。錠嵂保經提醒,除人身保險費皆可以計入扣除額外,近年來,愈來愈多民眾透過產險公司投保的傷害險、健康險,同樣可列入扣除,每人最高有2.4萬元的保險扣除額度。

 

每年必須繳納的所得稅中,包括生、老、病、殘攸關的生存金給付、滿期金、醫療給付、死亡給付、殘廢給付、重大疾病等保險給付,以及解約金,均免視為所得。

 

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進一步表示,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的保險給付,需納入個人所得申報,但死亡給付在3,00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基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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