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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妮蓁

吳妮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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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跨機關合作,先前於7月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總局啟用「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8月份擴展自助櫃檯服務據點至中壢分局及楊梅分局,雙方於8月23日正式為「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揭牌啟用,使雙方聯合服務機制更緊密,往後民眾到稅務局不只能申辦稅務業務,也能透過「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申辦監理業務,更進一步提升政府便民服務,擴大監理服務據點。

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延文表示:中壢分局及楊梅分局使用牌照稅車輛數為30萬餘輛,占全桃園市車輛數的42%,民眾到桃園市地方稅務局除了洽辦牌照稅等稅務業務外,還可以透過「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辦理多元化簡易的監理業務,例如,路考報名、查詢違規罰款及變更車籍地址等,免去鄉親舟車勞頓之苦,也節省洽公時間。

 

該局林局長進一步說明:這次設於楊梅分局的「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及昨日(8月22日)啟用的龍潭區公所「稅務服務櫃臺」,都為一站式服務,主要為嘉惠偏遠地區民眾,南桃園的鄉親要申辦簡易監理業務,到稅務局楊梅分局透過「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即可辦理,龍潭區公所週一、三、五上午半天也都有稅務局專人駐點服務,提供稅務諮詢及受理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申請案件,讓稅務服務在地化,民眾洽公省時又便利。

歡迎民眾利用電話向該局查詢「公路監理服務自助櫃臺」相關事項,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市民陳先生質疑所有土地,地上除建築物使用外,空地部分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為何不能免徵地價稅?

該處說明: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在使用期間內可以免徵地價稅,但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則不屬免徵地價稅範圍。因此,依建築法規建造房屋所必須留設的法定空地,縱有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之事實,仍不能免徵地價稅。

該處提醒納稅人,非屬法定空地,且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可在每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稅捐分處申請免稅,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就可以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本局表示,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105年9月1日至9月30日,為貼心服務營利事業,本局網站首頁特別設立「營利事業暫繳專區」,方便快速取得最新資訊。
有關105年度營利事業之暫繳申報規定,本局摘要說明如下:
一、免辦暫繳之營利事業:
(一)營利事業按其104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

(二)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三)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四)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五)104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無應納稅額或105年度新開業者。

(六)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其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

二、應辦暫繳之營利事業,可選擇下列申報方式(二擇一):
(一)一般申報:營利事業按104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公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辦理申報。惟營利事業採上開方式計算之暫繳稅額超過新臺幣2,000元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僅須繳納暫繳稅款,免辦理暫繳申報。

(二)試算申報: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合作社或醫療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105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試算其暫繳稅額。

三、105年度新增房地合一新制規定:
採試算申報案件,自105年1月1日起前6個月有適用房地合一課徵 所得稅新制之房屋、土地或股權者,應填報「105年1月1日起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24條之5規定之房屋、土地及股權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者,交易上開房屋、土地或股權所得之應納稅額應計入暫繳稅額計算。
     本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採網路辦理暫繳申報,須檢送相關附件者,於申報期間屆滿前,均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或於105年10月11日前以紙本方式送交本局任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營所遺贈稅課(股)。營利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本局網站(
http://www.ntbna.gov.tw)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本局表示,為提高外籍旅客購物退稅便利性,鼓勵其在臺旅遊時增加消費,財政部參考國際做法,規劃及推動「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自105年5月1日起委由民營退稅業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以下簡稱民營退稅業者)提供電子化退稅服務,於國際機場及港口出境區設置退稅服務櫃檯及電子化自動退稅機具(Kiosk),便利出境外籍旅客辦理退稅,平均每20秒即可完成流程,相較過去尖峰時段,外籍旅客於人工退稅櫃檯須等待20~30分鐘,已大幅減少排隊等候時間,自上線營運以來,旅客滿意度達98%以上,普遍獲得各界好評。
另為擴大特定營業人家數及民營退稅系統規模,以提供外籍旅客更多樣化的購物選擇,財政部並配合修正相關法規,鬆綁特定營業人資本額門檻及營業人應符合最近2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或使用藍色申報書等資格限制,鼓勵小資本且優質或新設立店家加入特定營業人行列。
本局表示,透過配合推動「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與「現場退稅機制」(包含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服務)之同步實施,已顯著提升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服務品質,籲請熱門觀光景點周邊營業人及有意願加入民營退稅系統之營業人儘速洽民營退稅業者辦理,申辦成為特定營業人,以營造外籍旅客多樣化購物環境,共創商機,提高外籍旅客來臺觀光消費誘因,提振國內經濟與增進臺灣觀光國際競爭力,如有相關申辦之法令疑義,可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服務。

本局表示,為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政策,財政部105年7月15日台財稅字第10504604020號令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部分條文,其中第25條增訂稽徵機關自106年1月1日起停止核准營業人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
本局說明,鑑於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已具有一定程度資訊能力,並配合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政策,如能轉換使用電子發票,應屬簡便,有助於節能減碳及推動電子發票,所以自明(106)年1月1日起,將不再核准營業人以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至於現行已核准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仍可使用電子計算機發票至財政部訂定之落日日期為止,以避免負擔額外成本。
本局進一步說明,為輔導現行使用電子計算機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轉換使用電子發票,自105年8月1日起將針對轄內使用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及產製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系統軟硬體設備之廠商舉辦講習會,宣導政策修正方向,俾利電子計算機發票順利落日,財政部亦將視實際輔導狀況另行核定落日日期。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買賣雙方訂立契約申報契稅後,買方如發現承買之房屋經法院查封不得移轉,可由權利人(買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必須以建物所有權狀來證明建築物所有權,但地上房屋如果沒有建物權狀者,而且是77年4月29日以前建造,可以由民眾自行填寫「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取代,但若是在該日期之後才建築完成,則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或建物測量成果圖等證明文件辦理。

該局提醒民眾,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是採申請制,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須在每年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度才能適用。

民眾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林美珠   電話:04-7239131轉229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應於次月10日前繳納娛樂稅款,如期繳納者,可按代徵稅額扣領1%獎勵金,即享有應納稅額1%優惠;逾期繳納者,除無法享受1%獎勵金外,還要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提醒娛樂稅代徵人如期繳納娛樂稅款,既能免繳滯納金又能享受優惠,若有娛樂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04-7239131分機174洽詢。

今(8/18)日媒體報導我國需要進行稅制改革,財政部特別提出說明。
一、所得稅部分
(一)綜合所得稅

  我國綜合所得稅係以申報戶綜合所得總額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綜合所得淨額,按累進稅率課稅,爰申報戶最終租稅負擔,應以有效稅率(應納稅額/綜合所得總額)表達,較為允當,例如,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3年度(2014年)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資料,我國綜合所得淨額新臺幣(下同)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名目稅率40%)之整體有效稅率為19.82%。報導指出美國總統候選人希拉蕊報稅資料所載個人所得稅聯邦稅率(34.2%),係以希拉蕊全戶全年調整後毛所得減除列舉扣除額之餘額(課稅所得),按最高名目稅率(39.6%)計算之應納稅額占調整後毛所得計算,即該戶之有效稅率,依此,該報導以美國特定人士個人所得稅之有效稅率與我國綜合所得稅之名目稅率進行比較,比較基準尚不一致。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

  為建構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環境,財政部配合98年底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落日契機,參酌國際趨勢及鄰近國家競爭對手之企業所得稅稅率,基於稅收中性原則,自99年度起,將營利事業所得稅名目稅率由25%大幅調降至17%,由全體營利事業共同分享租稅減免落日增加之稅收利益(原由特定產業享有),以吸引外國企業對臺投資及提升企業競爭力,帶動整體經濟及產業發展。
  目前國際間鑑於較低之公司所得稅稅率有助提高租稅競爭力,吸引國內外企業投資,部分國家法定公司所得稅稅率亦有下降趨勢,例如英國2015年已降為20%、德國為15%(不含附加稅)。此外,與亞洲鄰近國家公司所得稅稅率(2016年)相較,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低於日本(25.5%,不含附加稅)、中國大陸(25%)、韓國(22%)與新加坡(17%)及香港(16.5%)約略相當。
  現階段我國經濟未見明顯復甦,歐盟國家亦陷入經濟衰退及債務危機,是否調高稅率,宜視國際趨勢、國內產業及整體經濟發展狀況,通盤審慎評估。
二、營業稅
  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我國加值型營業稅稅率為5%~10%,授權由行政院訂定。自75年實施新制營業稅以來,我國加值型營業稅稅率均維持在5%,與國際間實施加值稅國家相較,確有調整空間。惟加值型營業稅為一般消費稅,絕大部分貨物及勞務均為課稅範圍,稅基甚廣,調增結果勢將對物價及經濟成長造成影響。準此,我國加值型營業稅稅率之調整須慎選時機,財政部將配合政策辦理。
三、租稅負擔率
  有關我國各年度不含社會安全捐之租稅負擔率,與其他國家不含社會安全捐之租稅負擔率相較,確實有偏低情形。至於報導認為我國租稅負擔率應將全民健康保險費、汽車燃料費及菸酒健康捐等納入計算部分,因該等「費」、「捐」之性質,與OECD國家定義社會安全捐為雇主或員工強制支付一定款項給政府,且未來可取得之社會救濟(津貼)(如失業保險給付、事故傷害和疾病津貼、老年殘疾和遺族養老金及相關津貼等),二者性質並不相同,倘以加計上開費捐金額重新計算之我國租稅負擔率,與其他國家包含社會安全捐之租稅負擔率比較,未必較高,且因比較基礎已不一致,不宜做為比較評論之依據。
四、稅收比重部分
  有關我國與各國所得稅占整體稅收比重之比較部分,因報導係以我國2016上半年稅收資料計算所得稅稅收比重(51.3%),考量各稅項目稅收徵起時點不一,宜以全年度收入做為比較基礎較為妥適。以2013年度資料為例,我國所得稅占整體稅收比重為40.5%,另近3年度(2013至2015年度)我國所得稅占整體稅收之平均為41.9%,與2013年度差異不大,且皆低於美國之47.2%,僅略高於其他國家。
  另依據104年度我國營業稅稅收3,357.61億元計算,占全國總稅收20,766.23億元之16.17%,如再加計金融業營業稅251.37億元,則我國營業稅稅收3,608.98億元,占加計金融業營業稅收後之全國總稅收21,017.60億元之17.17%,與報導所載與其他國家相較,並無偏低。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對於外界關切之股利所得課稅問題,涉及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稅制設計、各類所得稅負衡平及財政健全,目前主要國家對於股利所得課稅方式不盡相同,為健全資本市場、接軌國際稅制並兼顧租稅公平,該部已將檢討我國個人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列入中期政策推動方向,並於該部賦稅署網站設置「友善租稅環境」專區,廣徵各界意見,作為未來政策研議參考。至留才攬才之相關稅務問題,該部將配合行政院整體留才攬才計畫期程,就強化留攬人才租稅及非租稅誘因廣泛蒐集意見並通盤審慎評估,倘各界認有採行租稅措施之必要,將參考各國規定,在稅收變動幅度最小前提下,研擬具國際競爭力之租稅政策,俾吸引人才來(回、留)臺。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很多車主因為車輛老舊、故障不再使用而停放在住家附近的巷道,以為沒有行駛在道路上就不需繳納使用牌照稅,因此使用牌照稅積欠不繳,之後接到稅捐機關通知,除了補稅外,還要多繳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直呼划不來。還有汽車因為逾期未辦理定期檢驗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後,停放在停車格被查獲,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

該處進一步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的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而有關「使用」公共水陸道路之規定,泛指動態行駛及靜態停放車輛,也就是車輛雖然停放在公路、街道、巷弄、停車格等,也是屬於使用公共道路的一種型態。

該處提醒車主,如果車子短時間不使用,可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使用牌照稅就計徵至報停前1日,日後想要恢復使用只要至監理機關申請復駛即可;而牌照被註銷的車輛應重新驗車領牌後再使用。並請檢視您的愛車(汽車及151立方公分以上機車)各年度使用牌照稅是否已繳清,若尚未繳納,請儘速向稅捐稽徵機關或各監理所申請補單,繳清後再上路使用,欠稅及已報停、繳銷或逾檢註銷車輛切勿使用公共道路,以免遭查獲被補稅處罰,造成荷包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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