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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基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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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誤以為貼用印花稅票即完成應繳納印花稅手續,殊不知未依規定銷花,經查獲將被處罰5-10倍罰鍰。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表示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與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納稅義務人除應貼足印花稅票外,並依法銷花,才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所謂的銷花係指納稅人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但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之,若未依上述規定銷花將處5-10倍罰鍰。

農業用房屋是否應課徵房屋稅之釋疑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農業用房屋也是房屋的一種,依法應申報設立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表示,農業用房屋中若有使用情形為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可申請免徵房屋稅。

該處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有符合該免稅要件的房屋,請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該房屋所在地稅捐處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房屋頂樓增建要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都要課徵房屋稅,因此建物所有權人如果在頂樓增建建築物,要記得在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課徵房屋稅。

 

  該局指出,房屋稅清查時常發現有屋主為有效利用房屋室內外空間,在建物頂樓增建房屋或搭蓋設有頂蓋、圍牆及門窗之建築物,也有為了遮陽防雨而在頂樓搭建屋頂棚架後,再加裝窗戶或以鐵皮圍用者;這類頂樓增建的建物,因都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已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依規定應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逾期未完稅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按查獲違規行為時各年度欠稅之合計稅額計算罰鍰金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該局指出,「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1年內經第1次查獲者,處應納稅額0.3倍之罰鍰、1年內經第2次及以後再查獲者,處應納稅額0.6倍之罰鍰。

 

  該局呼籲民眾,每年使用牌照稅應於4月30日前繳納稅款,如未收到繳款書,請主動向該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收到繳款書後一定要在規定的繳納期限內繳納,逾30日仍未繳納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

 

將按該車輛各年度滯納期滿後合計之未徵起稅額就查獲違章次數倍數計算罰鍰金額,即連續查獲連續處罰,不可輕忽!!。

 

  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因繼承而移轉所有權,如該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依規定仍應由新土地所有權人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該局特別提醒,因自用住宅用地與一般用地稅率差距高達4倍,應繳納地價稅額相差很大,為免權益受損,應依限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表示,繼承人常誤以為繼承取得的土地,因土地用途未變更,可以繼續沿用被繼承人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而常疏忽未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以致無法適用優惠稅率,影響權益。該局進一步表示,不論繼承或贈與而移轉之土地,縱用途未變,但因課稅主體(土地所有權人)已變更,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亦隨之改變,故新的土地所有權人均應重新申請。

配偶另有土地供成年親屬居住,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不受1處限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要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除了要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沒有出租及供營業使用,另面積限制為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0坪)外,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以1處為限。不過地上建物有其他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如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只要面積未超過限制就可以同時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1處之限制。

產製遊艇,如引擎及部分機件係由委造人所提供時,則該遊艇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銷售價格應如何計算?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4年1月12日臺稅消費字第10300664930號函釋規定,國內產製廠商產製之遊艇,如其引擎及部分機件係由委造人提供者,相關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銷售價格之計算,仍應包括引擎及其他機件、船殼及所有內部設備等之價值,亦即應以整艘船之全部價值列入計算。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即將開始囉!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即將於104年1月20日開始核退,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將於1月20日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亦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

 

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截止期限為104年3月20日,該所提醒納稅人於接獲退稅憑單後請儘速兌領。如退稅憑單金額在4,999元(含)以下者,請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指定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如金額在5,000元(含)以上者,則需將憑單持至銀行以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該所說明,本批退稅之受退稅對象為10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申報繳稅、不補不退,經核定為退稅之案件以及5月31日以後逾期申報之退稅案件。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已填妥轉帳退稅劃撥帳戶者,退稅款將直接撥入退稅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以退稅憑單退稅。



  該所特別呼籲,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多利用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之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免除退稅憑單因遷址無法收取或遺失之困擾,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安全又便捷。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洪怡萍,電話:04-23051116分機227)

 

 

農地移轉給公司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農地移轉給自然人,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移轉給公司,仍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移轉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如移轉對象為自然人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則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反之,公司為新所有權人時,則無不課徵之適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以網路取代馬路,申報103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免煩惱!

 

(臺中訊)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及事務所等扣繳單位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於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10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因104年1月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04年2月2日止。



  為避免人潮擁擠節省等候時間及人力,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提醒您,多加利用網際網路辦理10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該所提醒為避免申報截止日前的網路壅塞,請儘早辦理申報。

 

歡迎至財政部網路報稅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配發報稅密碼並下載申報軟體使用,或就近向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索取申報作業套裝軟體光碟片,如有任何問題,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王欽輝,電話:04-23051116分機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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