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嘉基管理者

嘉基管理者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論公司或個人簽訂承攬契據,每件應按憑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表示,依印花稅法規定,承攬契約成立時,即屬印花稅課徵範圍,其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並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如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申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如未貼或貼用不足,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未經銷花或銷花不合規定者,處5倍至10倍罰鍰;將印花稅票揭下重用者,則處20倍至30倍罰鍰。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土地增值稅可申請重購退稅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於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只要出售及重購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雖出售土地時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仍可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依土地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係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及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如欲辦理重購退稅者,應先了解出售及重購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之相關規定,做好節稅規劃。如有相關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個人出售「預售屋」、「購屋預約單」或「預定房地買賣協議書」(俗稱紅單)之獲利所得,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房屋在未建造完成前,其所有權仍屬建設公司所有,買方僅購得未來取得房屋及土地之「權利」,故個人於建案完工前進行預售屋、購屋預約單、預定房地買賣協議書之買賣,係屬預定不動產「權利」移轉之買賣,如有所得依規定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所得稅之課稅範疇。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或權利原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因此,個人預售屋、購屋預約單、預定房地買賣協議書買賣出售「權利」之所得,皆屬財產交易所得,其交易獲利所得均應依實際買賣價格計算,依規定課徵所得稅。



  該所特別呼籲,為維護租稅公平,抑制房市炒作,查核預售屋、購屋預約單、預定房地買賣協議書之獲利所得,已列入經常性業務,民眾若因轉讓預售屋、購屋預約單、預定房地買賣協議書並取得買賣價差時,應依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倘有短漏報之情事,亦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自動補報繳所得稅,以免被查獲後,除了補稅還要裁處罰鍰。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洪怡萍 電話:04-23051116分機227)

 

 

(臺中訊) 近日有民眾詢問,在網站完成交易之營業人所有房屋是否可課徵住家用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94年10月28日台財稅字第09404576540號令,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若該房屋供營業人堆置貨品,則視為有營業情形,仍應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按實際使用面積課徵營業用稅率。

教會原減免房地稅,因參與都更而自益信託移轉續免房地稅!

 

(新竹市訊)財團法人教會自有供公開傳教佈道使用之房屋及土地,因參與都市更新,以該財團法人為受益人,信託移轉與受託人,在拆除改建前,如查明仍供該教會公開傳教佈道使用,且與信託目的無違者,可繼續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教堂或寺廟,其自有房屋專供祭祀或傳教佈道用者,免徵房屋稅,另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9款規定,有益於社會風俗教化之宗教團體,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其專供公開傳教佈道之教堂,經內政部核准設立之宗教教義研究機構、寺廟用地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用地,免徵地價稅或田賦。

 

近來因都市更新的實行,財政部於日前針對財團法人教會原所有經核准免稅之房屋及土地,因參與都市更新,以該房屋及土地為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簽訂自益信託契約,將該房地信託移轉與受託人的情形發布最新釋令,即前揭房屋在拆除改建前,如查明仍供該教會公開傳教佈道使用,且與信託目的無違者,可繼續適用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優惠。


營造健康暨高齡友善環境,一直是市府團隊重要工作目標,稅務局除設有「服務到家」、「稅務視訊申辦」等貼心措施外,尚設有高齡友善櫃台、AED自動體外心臟除顫器、愛心服務鈴、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廁所及輪椅等友善設施,以滿足長者及民眾洽公需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未於規定期限內申報繳納契稅者,應加徵怠報金及處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依契稅條例第12條第2項及第16條第5項規定,建築物於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或贈與而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納稅,並以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30日為申報起算日。同條例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怠報金,但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復依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如有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款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緩。

直撥退稅好處多,便利生活輕鬆享!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申報有應退還的稅款,請採用快速、便捷、安全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直撥退稅,可準時在退稅日當天收到退稅款項!



  民眾的退稅支票或退稅憑單若不慎遺失、被竊,需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補發,國稅局則須等到支票或憑單兌領期限屆滿後且確認無重複兌領情形,始可補發;若因已過期未兌領,則須持票申請展延或補發,手續繁複,為了維護您的權益,呼籲納稅義務人儘量採用存款帳號直撥退稅,輕鬆享受便利生活!



  該所進一步說明如何申請使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呢?納稅義務人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只要在申報書「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欄位詳填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郵局存簿儲金、劃撥儲金帳戶,退稅款就會於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既可免除退稅憑單因遷址無法收取或遺失之困擾,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省時又便捷。



  該所特別呼籲,因刻正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為加強輔導民眾採用直撥退稅,已於近期寄發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輔導民眾改採用帳號直撥退稅,民眾於接獲該同意書後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輔導函所定期限內,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即可改採撥入帳戶方式退稅。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洪怡萍 電話:04-23051116分機227)

 

 

近日民眾來電詢問原為農業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工業區,仍作農業使用,需要徵收地價稅嗎?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有關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依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目前田賦停徵中,故無需負擔稅賦。惟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則需符合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仍作農業使用者,始得徵收田賦。而所謂公共設施完竣係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及電力等四項公共設施皆已建設完成而言。所以工業區土地在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使用者得申請課徵田賦,公共設施完竣後,除依法限制建築、依法不能建築,仍作農業使用者外,應自公共設施完竣之次年起課徵地價稅。

民眾對上述內容如有任何疑義,可以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房屋如已未作營業使用,記得及早提出申請以節省你的房屋稅金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民眾所有的房屋如果原本供作公司行號登記營業或作為事務所使用,而商號註銷、停業或遷出該址並已變更為住家使用時,要記得及早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局提出申請,以節省你的房屋稅稅金。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由於房屋稅是按月計算,只要在當月15日以前申請變更為住家用,當月即可改按較低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果再當月16日以後提出申請,則自次月起才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所以你的房屋已經未作營業使用,記得趕快申請房屋稅改課,以節省你的荷包。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分局電話(08)8354780轉202-209,或免付費專線

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有民眾詢問,自居的房屋已超過30年屋齡了,為什麼仍需繳納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因素,也不是判斷房屋免徵的標準,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才可免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這項免稅規定的前提是房屋必須供住家使用,若供非住家使用,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

 

第 125 頁,共 279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