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持有2年內之房地,應於銷售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始得免課特銷稅。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銷售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不動產,如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排除課稅之規定,即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始可以排除課徵特銷稅。至於持有期間計算方式,是從原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至「訂定銷售契約之日」止,並非從所有權移轉登記日至出售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期間。
該局近來查核發現,甲君於102年8月3日簽約出售持有期間未滿1年之房地,未於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特銷稅。經該局進行了解,發現甲君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名下雖只有此戶房地,但是在銷售此房地前,並沒有辦竣戶籍登記,不符合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該局乃依照房地銷售價格500萬元按15%稅率補徵特銷稅75萬元並處0.5倍罰鍰。甲君不服,主張該房地於100年3月間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嗣於102年8月1日交屋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同年8月3日與乙君簽立買賣合約,並於同年月11日將戶籍遷入,至同年9月中旬完成過戶登記於乙方,其購買系爭房地符合自行居住免徵特銷稅之規定。
該局指出依特銷稅條例第3條及第16條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或申報納稅發生時點,均明定以訂定銷售契約日為基準,甲君取得系爭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之日102年8月1日起至訂定銷售契約之日102年8月3日止,持有期間未滿1年,雖甲君於同年月11日將戶籍遷入系爭房屋,但不符合於銷售日期前辦竣戶籍登記之規定,仍應於訂定銷售契約之次日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繳納稅捐。
該局進一步指出,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所稱「辦竣戶籍登記」,應由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於銷售日(即契約訂定日)前辦竣戶籍登記,籲請民眾於銷售房地時,應特別留意相關規定,以免因不符法定要件遭補稅處罰。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出售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不動產應自行檢視有無上述情事,倘因一時不察,未依法誠實申報繳納特銷稅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民眾如對以上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www.ntbca.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三科許嘉益,電話:04-23051111轉7324)
積極運用假扣押程序,保全稅捐債權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稽徵機關對於逃稅、漏稅案件應補徵之稅款,經核定稅額送達繳納通知書後,如發現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得敘明事實,聲請法院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
該局說明,積極追討欠稅,實現國家租稅債權,是國稅局每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對欠稅人除辦理財產禁止處分及限制出境等保全措施外,若發現欠稅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將依前揭規定,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確保稅捐徵起。
該局指出,轄內甲公司被檢舉逃漏稅,經核定稅捐後申請復查,並暫緩移送強制執行;甲公司被檢舉逃漏稅後,旋即向經濟部申請解散,其名下亦無財產可供禁止處分,惟尚有存款餘額新臺幣300多萬餘元。
為避免該公司藉由提起復查程序延緩繳納巨額欠稅及規避移送執行,致將來有執行無著情事,該局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向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經該院准予假扣押裁定,並移請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就甲公司存款執行假扣押。
該局特別提醒,為維護租稅公平,有效防止欠稅,各稽徵機關將運用假扣押程序保全稅捐債權,欠稅人切勿蓄意規避隱匿財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蔡明宜 電話:04-23051111轉8334)
非專業投資營利事業之免稅所得應分攤直接歸屬利息費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隨著企業多角化經營,營利事業通常會將資金從事本業以外之投資,例如買賣土地、投資有價證券等,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土地交易所得、證券交易所得、期貨交易所得及不計入所得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等免稅所得,卻未分攤可直接歸屬之利息費用,影響所得計算之正確性。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非以房地產或有價證券或期貨買賣為業,而有土地、證券、期貨等交易所得及不計入所得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依「營利事業免稅所得分攤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規定,將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自發生當年度各該免稅收入項下減除,免予分攤無法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營業費用及利息支出。前揭免稅所得若係因借款融資操作,其利息支出係屬直接費用,應在免稅收入項下減除。
該局查核某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時,該公司營業收入並未增加,而銀行借款及利息支出均增加,經查核發現銀行借款中約有2億1千萬元係用於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所發生之利息支出400萬元,屬投資證券之直接費用,應在其免稅收入項下減除借款利息支出,重新核定出售證券交易所得。
該局特別強調,非專業投資營利事業,其免稅收入仍應注意依相關法令規定減除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正確計算免稅所得,以免遭剔除補稅。營利事業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馬瑞欣,電話:04-23051111轉7133)
非專業投資營利事業之免稅所得應分攤直接歸屬利息費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隨著企業多角化經營,營利事業通常會將資金從事本業以外之投資,例如買賣土地、投資有價證券等,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土地交易所得、證券交易所得、期貨交易所得及不計入所得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等免稅所得,卻未分攤可直接歸屬之利息費用,影響所得計算之正確性。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非以房地產或有價證券或期貨買賣為業,而有土地、證券、期貨等交易所得及不計入所得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依「營利事業免稅所得分攤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規定,將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自發生當年度各該免稅收入項下減除,免予分攤無法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營業費用及利息支出。前揭免稅所得若係因借款融資操作,其利息支出係屬直接費用,應在免稅收入項下減除。
該局查核某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時,該公司營業收入並未增加,而銀行借款及利息支出均增加,經查核發現銀行借款中約有2億1千萬元係用於購買上市公司股票,所發生之利息支出400萬元,屬投資證券之直接費用,應在其免稅收入項下減除借款利息支出,重新核定出售證券交易所得。
該局特別強調,非專業投資營利事業,其免稅收入仍應注意依相關法令規定減除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正確計算免稅所得,以免遭剔除補稅。營利事業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諮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馬瑞欣,電話:04-23051111轉7133)
農舍應否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有民眾詢問農舍是否應課徵房屋稅,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農舍也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若是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可免徵房屋稅。特別提醒民眾,私有房屋若符合上開減免條件者,應由納稅義務人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如果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印花稅銀錢收據部分如何節稅
(臺中訊)李先生欲以現金支付王先生借款100萬元,王先生因不清楚印花稅如何節稅,特地向地方稅務局詢問?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王先生於收取現金時,開立收據給李先生,該收據屬銀錢收據,應按千分之四貼用(繳納)印花稅4,000元;但李先生如以支票方式交付王先生款項,王先生於收據內載明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則該收據免貼用(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存款人金融機構之存款,於領取利息時,以轉帳方式直接轉入存款帳戶,且未出具銀錢收據或其它代替銀錢收據之憑證者,也可免納印花稅。
如有疑問,可以撥打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低收入戶住宅房屋,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 低收入戶所有且供自住之住宅房屋,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
日前民眾來電詢問,低收入戶房屋稅有無減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顧及低收入戶生活事實需要,如果房屋為低收入戶所有,且確實供其居住,請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
民眾對稅務問題如有疑問,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辦理長期轉帳納稅 省時方便免受罰
(臺中訊) 您是否曾因工作忙碌或一時疏忽忘記繳稅,拿著過期稅單到銀行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或經催繳仍未繳納而被移送強制執行?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建議您可以利用長期約定轉帳方式,輕鬆完成繳稅手續。
長期約定轉帳納稅係利用納稅義務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稅,不但免繳納手續費,且日後稅款均在繳納期限的最後一日才扣款,毋須擔心事先扣款會有利息損失,更不用煩惱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或未繳納被移送強制執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長期約定轉帳納稅適用的稅目有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辦理轉帳納稅後,稽徵機關於各稅開徵前會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書請預留足額存款,不另寄發繳款書;轉帳完成後會寄發轉帳繳納證明給納稅義務人,此項繳納證明與一般之繳款書收據具同等效力。
該局提醒民眾,轉帳納稅須於各稅款開徵前二個月申辦,未於該期限前申辦者,則自次期起才能適用。
轉帳納稅申請手續簡便,您可攜帶最近一期稅單影本、金融機構存款帳號(限本人、配偶及其扶養親屬)與印章,就近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含所屬分局)申請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提供東勢區、和平區、新社區、石岡區之地方稅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地方稅之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04-25871160按230分機轉接第二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6種繳款方式免付手續費!
103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已於103年10月1日開徵,徵期至10月31日止,現行繳稅管道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便利商店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等方式。
除以信用卡繳稅方式尚需按各發卡機構收費標準由納稅人負擔繳納手續費外,其餘繳款方式,納稅人均免負擔手續費。
除郵局以外,各金融機構皆有提供代收本市各項地方稅款服務,若所持繳款書稅額在2萬元以下,可到全家、萊爾富、7-ELEVEN及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稅務局提醒納稅人記得向店家索取交易明細表及於繳款書加蓋店章。
也可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如以電話語音﹝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請撥打電話號碼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166#。
如以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請至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依指示操作。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人亦可以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辦理一次,年年適用,只要將繳款書附印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廣告回執聯填妥存款人資料寄回稅務局,辦妥後將於繳納期限最後1日才由帳戶扣款繳稅。
惟納稅人轉帳納稅應於稅款開徵2個月前申辦,未於2個月前申辦者,自次期起適用。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向稅務局洽詢,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701至706洽詢。
食安問題真不少,電子發票保權益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近來食品風暴不斷,繼去年大統油品事件,今年又有強冠油品染餿水油事件,染餿下游之食品供應鏈,造成消費者恐慌。食品業者雖提供退換貨或退費貼心服務,惟前提須有實品及銷貨發票佐證有購買交易。發票為證明購買交易之憑證,而實體物品雖未滅失,消費者若遺失無保留紙本發票,仍無法向業者辦理退換貨或退費,消費者權益自無從保障。
近來財政部正積極推動手機條碼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具有交易資訊存放雲端、不怕遺失等優點,恰好提供民眾最佳保護,方便追蹤購買來源,所以建議民眾多以手機條碼索取發票,一來發票資訊上雲端,不怕遺失,且可透過智慧型手機APP程式即時查詢消費紀錄,二則無紙化,節能減碳愛地球,共同做環保。
而且經設定後,手機條碼還有自動兌獎、獎金自動入戶及專屬3,000組2,000元之中獎獎項等好處喔。
手機條碼可自行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或就近向所轄之分局、稽徵所國稅局申辦。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 郭芷倩,電話:04-23051116#328)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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