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水災車輛受損,舉證可退稅!
輕颱鳳凰來襲挾帶豪大雨,全台陸續傳出淹水災情,民眾愛車如受強風豪雨毀損,必須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該無法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基隆稅務局表示,民眾的汽、機車(151CC以上)因此次颱風受損,如果必須修理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無法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如果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利用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01至706向該局消費稅科洽詢。
103年下期營業用使用牌照稅開徵了!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下期營業用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截至10月31日止,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記得在繳納期限內,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網路、電話語音以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等方式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應在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如逾期繳納,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如車輛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繳本稅外,還會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稅務局表示,屬臺中市轄之使用牌照稅稅單,已於9月18日陸續寄發,請納稅義務人查收確認,如未收到繳款書,亦請儘速向該局總局或所屬各分局申請補發。
1.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
2.總局客服中心:(04)2258-5000轉1接客服人員
3.東山分局(北屯區):(04)2232-9735轉318、307、303
4.民權分局(中、西、北區):(04)2229-6181轉516、517
5.文心分局(西屯、南屯區):(04)2258-0606轉176、177
6.豐原分局(豐原、神岡、后里、大雅、潭子區):(04)2526-2172轉421、422
7.沙鹿分局(大甲、清水、沙鹿、梧棲、外埔、大安、大肚、龍井區):(04)2662-4146轉407-411
8.大屯分局(烏日、霧峰、太平、大里區):(04)2485-3146轉402、403、409
9.東勢分局(東勢、新社、石岡、和平區):(04)2587-1160轉245、246、247
10.大智分局(東、南區):(04)2282-5205轉302、308
中、低收入戶並領有殘障手冊其房屋稅可否減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依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9款規定,政府配供貧民居住之房屋,免徵房屋稅。又財政部85年6月12日台財稅第850307121號函釋,貧民及低收入戶住宅,得以比照前開規定,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具備貧民或低收入戶資格,可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所轄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惟該減免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至於領有殘障手冊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得適用。
民眾對於房屋稅課稅如有任何問題,可以利用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土地無償供公眾通行做道路使用可減免地價稅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私有土地若無償提供公眾通行做道路使用,只要其不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即可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法定空地係法律強制規範建地須留設之空地,目的是為了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或防火,以維護環境品質;對居民而言,除了可以計入建蔽率外,還可以享有較優良的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並非僅供公眾通行使用而已,因此,土地雖然無償提供公眾通行,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則無減免地價稅規定之適用。 聯絡人:杜美憓 電話:472215分機204
鳳凰颱風災害損失,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主動輔導辦理地方稅減免
(臺中訊) 近日鳳凰颱風挾帶間歇性豪大雨,造成部分災情及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為協助災民減輕稅負,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將依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通報房、地災損情形,並隨時注意媒體報導,主動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辦理地方稅減免事宜。
地方稅務局提醒您,納稅義務人如有以下受災情形,亦可提出申請。
(一) 房屋稅:
房屋在災害中受創,納稅義務人需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房屋 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房屋稅。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方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
(二) 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三) 使用牌照稅:
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再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主管稅捐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 娛樂稅:
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因災害受損,得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 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行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該局說明,依據財政部函釋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各期核定虧損者,應將各該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例如某公司101年度獲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1,000萬元,該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虧損為1,200萬元,其102年度純益額為2,000萬元,則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自102年度純益額中扣除101年度核定虧損時,應將上述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1,000萬元,自該年度核定虧損1,200萬元中抵減後,再以其虧損之餘額200萬元,自102年度純益額2,000萬元中扣除。
該局呼籲,公司適用盈虧互抵規定,應將虧損年度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之股利淨額先行抵減核定虧損後,再以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以免遭稽徵機關調整補稅及加計利息。
如對上述問題仍有疑義時,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法務一科李玲珊,電話:04-23051111轉8122)
買屋贈與未必划算,省了贈與稅,加重個人綜合所得稅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國人熱衷贈屋節稅,因贈與時該房屋的時價,係以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遠低於市價,相較於現金贈與,可省下不少贈與稅。
該所表示,買屋贈與子女是目前國人最常用的一種移轉財富的方法之一,但如果子女將該受贈之房屋出售,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計算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受贈時該房屋的時價(即當時受贈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其差額併入出售當年度之綜合所得稅課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例如父母以1,000萬元(市價)購入房屋,贈與子女以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500萬元計算取得成本,如受贈房屋將來以市價1,200萬元出售,其財產交易所得為700萬元,非200萬元,依目前贈與稅稅率為單一稅率10%,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最高40%,未必可以節稅,建議考量整體稅額,以免得不償失。
(提供單位:營所遺贈稅股 林秀穗,電話:04-23051116#118)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網路申報截止時間至103年9月30日晚間12時,請多多利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於103年9月30日截止,非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且有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應辦理暫繳申報。該局呼籲符合前揭規定之營利事業儘速申報,並多利用網際網路申報。
該局表示:使用網路申報於申報期間可享24小時網路申報及更正服務,既便捷又可節省排隊等候收件的時間,且申報時間至9月30日晚上12時,請各營利事業、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多加利用。如於申報期間有任何網路申報系統操作問題可撥網路報稅服務電話:0800-080198,國稅局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網路申報繳納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快速、便捷又安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證券(期貨)交易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可提供二十四小時網路收件或更正當日申報資料服務,不受時間限制,快速、便捷又安全,有效縮短申報作業流程並提高時效。
該局進一步說明,專業代徵人(證券經紀商、承銷商)、證券自營商及期貨商,可逕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 ,下載證券(期貨)交易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離線程式,申請身分認證並完成證券(期貨)商基本資料登錄。證券商、自營商應於交易日三日內完成登錄每日交易資料,期貨商則應於交易日次日完成登錄每日交易資料,該系統自動彙整成證券(期貨)商代徵證券(期貨)交易稅月報表或自營商繳納證券交易稅月報表資料,並提供代徵人或納稅人於系統編輯部分月報表欄項確認後,於次月5日前進行電子申報作業。
但如已逾申報繳納期限,就不適用網際網路上傳辦理更正申報,應採用一般申報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敘明事由,檢附更正後交易資料及繳款書影本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更正申報。另為確保網路申報之正確性與便捷性,請隨時至網路報稅網頁軟體下載區,確認目前所使用之報稅軟體是否為最新版本,並以最新版本進行網路申報。
該局特別呼籲請各證券商、期貨商及自營商多利用網路申報,除可省去送交申報書及相關附件紙本的麻煩,又可節省紙張,省時便利又環保,如對網路申報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進入該局網頁://www.ntbca.gov.tw撥打該局免費網路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三科程志萍,電話:04-23051111轉7311)
稽徵機關不得就欠繳稅捐擔保人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禁止處分
(臺中訊)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時,稅捐稽徵機關不得就其擔保人之財產為禁止處分,如為確保稅收,宜囑擔保人辦理設定質權或抵押權手續。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由於擔保人並非納稅義務人,應不得就擔保人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但是,倘納稅義務人有逃亡或逾期不履行之情事,擔保人表示願負清償責任,且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者,行政執行署於義務人逾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之財產執行之;亦即得就擔保人之財產強制執行,無須另行起訴取得執行名義或辦理保全措施〈禁止處分登記〉。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也貼心提醒民眾,如有其他稅務方面的問題,可直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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