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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基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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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約定轉帳納稅既方便又安心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帳戶辦理約定轉帳納稅,一次申請就可同時辦理每年應繳納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之轉帳約定。

該處說明,約定轉帳納稅好處相當多,不需携帶現金往返銀行,節省寶貴時間,又不必擔心繳款書遺失或因遺忘繳納逾期受罰。稅捐機關會在開徵前寄送轉帳繳納通知,而且在繳納期限最後1天才自約定的帳戶中扣取稅款,沒有利息損失,於開徵結束後還會寄發繳納證明,省時又便利。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舊車轉送給朋友,記得辦過戶喔!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舊車轉送給親朋好友使用,務必要記得去車籍所在地監理站辦理過戶手續,不僅能維護自己的權益,也避免往後為了稅金的問題傷了彼此和氣。一般民眾常為了圖一時方便,沒辦理過戶便直接將舊車轉送給親朋好友,卻忘了車輛所有人仍是自己,等到車子違規使用,或稅單未繳納被裁罰,面對一堆罰單及稅款,甚至因欠稅最後被移送強制執行時,才聲稱車輛已轉送給別人。舊車送人固然好,過戶手續不可少!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造成未來的困擾與不便!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103年減免地價稅將至9月22日截止申請!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所定減免標準之各類土地,例如:促進公眾利益事業用地、社會救濟慈善事業用地、寺廟及教堂用地、私設巷道土地、騎樓走廊地…等,其103年減免地價稅之申請期限將至9月22日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把握申請期限;如逾期申請,將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有土地如在使用上具有公益性質或有益社會風俗教化、無償提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供公共通行騎樓走廊使用…等,得由土地所有權人填具申請書,檢具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轄之稽徵機關提出減免地價稅之申請。

  該局請納稅義務人留意,前經核定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如消滅,應即向土地所轄之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稅捐稽徵機關稅單可以寄存郵局以為送達,雖未於郵局通知期限內領取,仍已發生送達效果

 

     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依行政程序法第74條規定,稽徵機關之文書無法於應送達處所會晤應受送達人,或付予應受送達人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時,得寄存送達地之郵政機關為送達。如係寄存於送達地之郵局,並由郵務人員將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將1份黏貼於納稅義務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該寄存之日即為收受送達之日期,即已生送達效果。


     該轄納稅人甲君,因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扶養其他親屬遭該所剔除,核定補徵稅額5萬餘元,俟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後親至該所查詢,經查甲君住居所無人簽收且就業處所拒收稅單,只能再對住居所為送達,於103年4月12日寄存送達。

 

甲君主張在外工作,致無法前往郵局領取郵件,未收到稅單,不應加收滯納金等語。本件送達程序並無不合法,甲君主張並不可採,欠稅人若是拒不繳納,行政執行署將對其每月薪資債權扣取一定比例之金額,亦會對其銀行存款、股票等動產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該所呼籲,納稅義務人務必留意郵政機關之郵件送達通知書,如未領取稅單並依限繳納者,滯納期滿後,該欠稅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除追繳本稅外,尚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行政執行費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 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大智稽徵所服務管理股蔡秀娟,聯絡電話:04-22612821分機503)

兩岸租稅協議有助於本國企業解決移轉訂價查核所造成之雙重課稅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隨著全球化與國際化的腳步,企業通常會以跨國企業集團方式營運,以充分利用各國經濟特色、比較利益及競爭優勢,創造集團最大利潤。


由於所得稅將降低企業稅後利潤,跨國企業面臨不同國家的所得稅制度,基於追求全球稅後利潤最大化目標,偶有藉關係企業相互間「移轉訂價」之安排,降低企業集團全球總稅負的情形。各國為防止前述避稅安排侵蝕稅基,均積極就關係企業交易進行移轉訂價查核,以維護租稅公平及稅收,兩岸稅捐機關也不例外。


該局進一步說明,兩岸移轉訂價查核可能使企業面臨雙重課稅的問題。一方(例如大陸)稅捐機關針對關係企業交易價格或利潤進行移轉訂價查核,依照常規交易原則調整交易價格及調增一方企業的利潤並據以課稅,在兩岸租稅協議簽署生效前,另一方(例如臺灣)稅捐機關並無進行相對應調整的義務(即調減大陸企業交易相對人臺灣企業的利潤),將產生同一個利潤被雙方稅捐機關重複計入所得,造成企業面臨雙重課稅的問題。兩岸租稅協議簽署生效後,一方(例如大陸)稅捐機關就關係企業交易價格或利潤,依照常規交易原則按市價調整交易價格及調增一方企業的利潤並據以課稅後,另一方(例如臺灣)稅捐機關應相對調整該一方企業交易相對人的交易價格及調減其利潤,可避免產生雙重課稅問題。

 

該局特別強調,隨著兩岸經貿投資日益密切,兩岸稅制對於雙方企業的影響日益深遠,兩岸租稅協議生效後,除可消除雙重課稅外,亦有助於提升本國企業在大陸之競爭力,納稅義務人如對上述問題仍有疑義時,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進入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撥打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一科簡淑惠,電話:04-23051111轉7135) 

營利事業發放員工年終獎金,費用歸屬年度之認定。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一般企業為激勵員工士氣,慰勞工作辛勞,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有盈餘,給予員工獎金或分配紅利,或事先與員工約定應給付年終獎金之標準,則營利事業於辦理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員工年終獎金費用認列歸屬年度,其將影響公司損益計算。


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員工年終獎金係屬薪資範圍,在採用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基礎之營利事業,該獎金倘經營利事業於公司章程載明,或股東會預先議決,或經公司與員工預先約定應予支付並明定給付標準者,則在年度決算前雖未實際支付,但其權責業已發生,當期結算應准以應付費用核認。惟若此項獎金在結算前,未有上述權責之發生,而係於次年度方決定支付時,應併同次年度薪資支出予以核實認定。


該局於查核某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營業收入並未增加,直接人工、間接人工及薪資支出卻增加約2千萬元,應付費用亦增加約2千萬元,經查其中1千5百萬元係列報應付員工年終獎金,惟該公司並未提示在年度決算前依公司章程、股東會預先議決,或經公司與員工預先約定給付年終獎金標準之相關證明,故該年度列報之應付員工年終獎金依法否准認列。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發放員工年終獎金,應注意該費用認列歸屬年度,俾能真實反映公司各年度損益情形,並正確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對前述問題如仍有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查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一科姚雅菁,電話:04-23051111轉7111) 

 

 

 

營利事業決清算申報可採用媒體辦理申報。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可採用媒體辦理決、清算申報。


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公司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並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清算申報。營利事業可於決、清算申報期間內,檢齊相關文件及媒體檔案光碟片(磁片)辦理申報。但逾期申報之案件,則不得以媒體辦理申報,必須採用人工方式辦理決、清算申報。


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下載決、清算媒體申報軟體,建檔後儲存於光碟片,送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決、清算申報。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進入該局網頁(https://www.ntbca.gov.tw)撥打免費網路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一科程素芬,聯絡電話:04-23051111分機7172)

房屋頂樓增建要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都要課徵房屋稅,因此建物所有權人如果在頂樓增建建築物,要記得在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設籍課徵房屋稅。

 

  該局指出,房屋稅清查時常發現有屋主為有效利用房屋室內外空間,在建物頂樓增建房屋或搭蓋設有頂蓋、圍牆及門窗之建築物,也有為了遮陽防雨而在頂樓搭建屋頂棚架後,再加裝窗戶或以鐵皮圍用者;這類頂樓增建的建物,因都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已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依規定應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歡迎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如娛樂設備數量減少可向稅務局申請調減娛樂稅稅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查定課徵娛樂稅之業者,娛樂設備數量變動時,可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調整其應代徵娛樂稅稅額。

  地方稅務局說明,凡屬臺中市轄區內之電影院、舞廳、舞場、高爾夫球練習場、KTV視唱中心、電子遊戲場業(電動玩具、娃娃機)、網路休閒業等經所轄分局核定按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業者,如有娛樂設備數量、消費人數減少或停業情形,可向該分局申請調整(停徵)其應代徵娛樂稅稅額。

  地方稅務局指出,如對娛樂稅之徵課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22585000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營利事業遇有變更會計年度或解散、廢止、合併、轉讓之情事,仍應依財政部規定之標準檢視應否揭露資料或提供移轉訂價報告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爾來發現營利事業遇有變更會計年度或解散、廢止、合併、轉讓之情事,在辦理當期決算申報時,其受控交易已達財政部規定標準,惟未揭露關係人交易資料或製作移轉訂價報告,該局呼籲營利事業遇前開情形時,仍應檢視應否揭露資料或提供移轉訂價報告供稽徵機關查核。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適度減輕營利事業備妥文據之負擔,並提升稽徵機關查核效率,財政部訂有解釋函令規範營利事業應否揭露關係人及關係人交易資料之標準及得以其他文據取代移轉訂價報告,如:收入總額未達新臺幣(下同)3千萬元者免予揭露關係人及關係人交易資料、全年受控交易總額低於3億元免製作移轉訂價報告。但營利事業如係變更會計年度或遇有合併、轉讓者,於核算全年受控交易總額時,應依當期決算申報之受控交易金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受控交易金額後認定。另營利事業如有解散或廢止者,即使申報期間未滿一年,直接依當期決算申報之受控交易金額認定。
以合併為例,若甲公司於103年1月31日依法辦理合併而消滅並按規定辦理當期決算申報,決算期間為103年1月1日至103年1月31日,甲公司於決算期間對關係企業之銷貨淨額為2,800萬元,全年受控交易金額換算如下:銷貨淨額2,800萬元÷實際營業期間1個月×12個月=3.36億元,高於3億元,已達製作移轉訂價報告之標準。另相同決算期間下,若甲公司辦理解散,則甲公司受控交易金額則依決算期間實際發生受控交易金額2,800萬元認定,免予揭露關係人及關係人交易資料。
該局提醒符合製作移轉訂價報告之營利事業,應於稽徵機關書面調查函送達之日起1個月內提示;營利事業如因特殊情形不能於規定期限內提示,則應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延期,但延長之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並以一次為限。納稅義務人對上述問題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進入該局網站撥打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一科錢妙秋,電話:04-23051111轉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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