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匯票、本票或支票等付款,可節省印花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收取價金書立收據時,如對方以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方式支付,並且在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可免貼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指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收到「銀錢」所書立的單據、簿摺,每件按4‰稅率貼用印花稅票,也就是說,凡收受或代收銀錢的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都必須要貼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您,以票據支付價金者,收據上一定要註明付款銀行的名稱及支票號碼等,否則仍視為銀錢收據,需貼用印花稅票。
什麼是契稅?在何種情況下須繳納契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契稅係為取得不動產產權時,所課徵之租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應於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及分割契約成立之日起,或因占有而依法申請為所有人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但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買賣、交換、贈與、分割,應由雙方當事人共同申報。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欠稅未繳小心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薪資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於行政執行分署核發傳繳通知,逾期仍未繳納者,行政執行分署會核發執行命令向欠稅人服務單位扣押薪資,最高可以收取全部薪資的三分之一,直到欠稅繳清,才會撤銷執行命令。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如核對無誤後,請儘速繳納,如果逾期繳納,除被加徵滯納金加重負擔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分署為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將對欠稅人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及其他債權等可供執行之財產,列為執行標的,如此不但造成金錢損失,個人信譽也會受損。
營業人拍定或承受貨物 可自行檢據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臺中訊)營業人向法院、行政執行機關拍定應課徵營業稅貨物,原規定應檢附稽徵機關填發之「法院及行政執行機關拍賣或變賣貨物營業稅繳款書」(40H)或「營業稅隨課違章(406)核定稅額繳款書」,作為進項憑證以扣抵銷項稅額。
因該作業方式101年12月21日經司法院釋字第706號解釋宣告違憲,並責成相關機關應依解釋意旨儘速協商,由財政部就執行法院出具已載明或另以拍賣筆錄等文書為附件標示拍賣或變賣物種類與其拍定或承受價額之收據,依營業稅法第33條第3款予以核定,作為買方營業人進項稅額之憑證。
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據上開司法院解釋意旨,財政部已於103年1月7日重行對於該類案件應檢附之憑證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 營業人應檢具法院、行政執行機關(含受託執行之拍賣機構)核發之下列文件並填具「營業人向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拍定或承受貨物申報進項憑證明細表」(該明細表可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洽取)併同申報:
(一) 原始核發日期為101年12月21日以後之動產拍定證明書或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影本。
(二) 繳款收據影本。
(三) 承受案件未按拍定價額足額繳款者,其不足額部分得以強制執行金額分配表或執行清償所得分配表影本替代。
二、 營業人於101年12月21日司法院釋字第706號解釋公布前,拍定或承受應課徵營業稅貨物,其相關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已提起行政救濟尚未核課確定案件,得檢具法院、行政執行機關(構)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時核發或事後補發之符合上開一、規定之文件作為進項稅額憑證,據以扣抵銷項稅額,但以非屬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之進項稅額且尚未扣抵之金額為限。
三、 營業人於司法院釋字第706號解釋公布前,拍定或承受應課徵營業稅貨物,其相關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已核課確定案件及上開案件於該解釋公布後始提起行政救濟者,仍以稽徵機關填發之繳款書作為進項稅額憑證。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該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除提供契約外,仍應提供居間仲介事實之證明文件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申報佣金支出時,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2條第1款規定,提示雙方契約,或其他具居間仲介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俾供國稅局核實認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佣金支出係營利事業對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因介紹或代理銷售該事業之產品或服務,而由該事業支付之報酬,故有無支付佣金之必要,應以該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有無實際提供仲介勞務以為斷,若無實際提供仲介勞務,雖形式上具備有合約書及結匯支付證明,亦難謂該項支出為經營本業所必需之必要或合理費用。
該局查核某公司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列報國外佣金支出7百餘萬元,該公司雖已提供佣金契約、銀行結匯證明等形式要件,惟未能提示具體勞務仲介事實,經剔除該佣金支出7百餘萬元並補稅。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如與經紀人、代理人或代銷商簽訂仲介契約,應連同日後雙方往來及結匯證明等文件,妥善保存,避免列報佣金支出因資料不齊而遭剔除補稅。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一科張明勳,電話:23051111轉7113)
訴願之提起,其法定不變期間30日之計算係自收受復查決定書之次日起算
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對於核定稅捐之復查決定,提起訴願時,應注意不要逾訴願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得提起訴願之法定不變期間30日。
南區國稅局舉實際案例說明,甲公司對該局就其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所作成之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已逾訴願法規定之期間,經財政部以程序不合為由,作成訴願不受理決定。
究其原因,該局於102年4月3日將復查決定書併同核定稅額繳款書合法送達,甲公司應在收到該復查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即同年5月3日前提起訴願,但因甲公司設籍臺南市,可扣除在途期間5日,故最遲應於同年5月8日提起訴願,然該公司卻誤以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限屆滿日102年4月25日之次日起算訴願期間,致遲至同年5月24日始為之,已逾提起訴願之法定不變期間。
國稅局強調,依訴願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且提起訴願之30日「法定不變期間」計算,依同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可扣除在途期間,請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李稽核
聯絡電話:06-2298067
土地房屋塗銷信託查欠、登記,地所1處可完成。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51條第1項及房屋稅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及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又依據內政部函釋,塗銷信託登記是指土地權利因信託關係消滅,信託財產回復至委託人所有時向登記機關申請權利變更所為之登記,因此塗銷信託登記既屬土地權利變更範疇,仍應辦理查欠作業。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已實施派員至全縣各地政事務所辦理地方稅查欠作業,此類案件可直接至不動產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欠作業,不必再往返奔波於稅捐及地政機關,請民眾多加利用。
假日何處去?新竹市孔廟前廣場捐發票送好康!
(新竹市訊)新竹市稅務局103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於新竹市孔廟前廣場舉辦捐統一發票送宣導品,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參加、拿獎品。
稅務局表示,營造健康暨高齡友善環境,一直是市府團隊重要工作目標,活動現場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地方稅節稅小撇步、廉政訊息、加強宣導「服務到家」、「直撥退稅」、「萬元以下退稅款市民卡也可儲值」等貼心措施,以滿足長者及民眾洽公需求。另辦理捐103年5-6月份統一發票5張、10張、25張,或現場利用載具(含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會員卡等)捐贈無實體電子發票3張、6張、15張,贈送不同價值宣導品乙份,並寓教於樂設置租稅遊戲,參加稅務問答挑戰租稅冰鈴機遊戲,依其所得分數贈送不同價值宣導品乙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民眾捐贈所得發票將全數捐給本市社會福利機構,讓愛心辦稅無限延伸,歡迎民眾全家一同前來參與,共渡假日時光。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
http://www1.hcct.gov.tw 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飛躍稅務通」便民服務擴及離島三個縣市!
為便利離島民眾,桃園縣與金門縣自今(103)年2月合作實施「飛躍稅務通」便民服務,為服務更多離島民眾,自今年6月10日起更與澎湖縣、連江縣(馬祖)合作,故於金門縣、澎湖縣及連江縣置產而旅居桃園縣或於桃園縣置產而旅居金門縣、澎湖縣及連江縣的民眾,均可利用「飛躍稅務通」跨海便民服務措施,異地申辦稅務事項。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林延文局長表示:離島民眾有福了,如果要申辦稅務事項,可就近至本局(或中壢、大溪、楊梅分局),將有專人利用網路、視訊、代收代轉及跨機關作業等方式協助辦理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申辦事項。
民眾如果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止)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332-6181轉分機2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說明。
供成年直系親屬設籍的土地,不受一處自用住宅用地的限制
<苗栗訊>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另有住宅用地供成年直系親屬(如父、母或成年子女)使用並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在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之範圍內,可同時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而不受一處之限制。 該局指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而一般用地則採10?至55?累進課徵,二者稅率相差甚多;所以,如果您的土地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相關規定,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期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聯絡人及電話:土地稅科黃瑜菁 3319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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