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事業單位申報員工年度綜合所得扣繳憑單期間,勞保局籲請各事業單位填報107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參加勞退新制勞工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金額自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以免造成勞工多繳稅款。
勞保局說明,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得自當年度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而目前「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格式有「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請事業單位正確填報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並將給付總額欄位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進一步舉例說明,假設勞工107年每月工資總額50,000元(提繳工資歸級為50,6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107年度薪資所得為700,000元(50,000元 × 14個月),如果勞工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107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36,432元(50,600元 × 6% × 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663,568元(700,000元-36,432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如在107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一定要記得在今年報稅時,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所得總額中全額扣除,如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者,請洽事業單位儘速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甫於今(107)年實施,於108年5月首次申報,該部將觀察該方案對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稅基及稅收之影響,通盤檢討扣除額。
為營造「投資臺灣優先」及「有利留才攬才」之租稅環境,今年2月7日修正所得稅法,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綜所稅之減稅利益近500億元,主要係用以調高4項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大幅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兒家庭之租稅負擔,逾542萬申報戶受益,落實政府照顧中低所得家庭之政策。
財政部表示,依105年度綜所稅申報統計資料,全國622萬申報戶之綜合所得總額約5.80兆元,列報之免稅額及扣除額約3.61兆元,占綜合所得總額之比率已高達62%,顯示我國綜合所得總額經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後,據以核算稅額之綜合所得淨額僅占總所得之38%,該年度綜所稅之有效稅率(應納稅額/綜合所得總額)僅為5.57%。以105年度資料估算,實施上開方案後,免稅額及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之比率將提高為76%,綜所稅稅基僅餘24%。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解決我國面臨高齡化及少子女化問題,政府推動人口政策及長期照護制度,均需以稅收挹注,財政健全格外重要,鑑於綜所稅稅收為政府主要財源之一,擴大稅基以徵起適足之稅收有其必要性,考量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對於促進投資,增加國民所得,擴大稅基,吸引投資及人才之效益,尚需一段時間始能顯現,該部將觀察其實施效益及稅基成長情形,並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基本生活費規定之檢討期程,通盤檢討扣除額規定。
新聞稿聯絡人:楊科長純婷
聯絡電話:2322-8122
最近有買賣房地產或即將買賣房地產的人,請您注意了!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只要是在8月底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取得土地之新所有權人就要繳交今年的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依稅法規定,新的所有權人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如果是在8月31日以後才辦妥移轉土地登記,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本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一般民間的慣例在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負擔,或按持有月份比例分別由買賣雙方共同分擔,但都是屬於買賣雙方私下約定的個人行為,稅捐機關無法據以變更納稅義務人。亦即地價稅實質上不論由買賣任一方去繳納,其納稅義務人仍為當年度8月31日在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本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到所得歸戶核定退稅案件,將於107年9月28日開始退稅,經本局統計此次核退案件計4千餘件,核退金額約1千248萬餘元。
本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10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如採直撥退稅並轉帳成功者,105年度綜合所得稅後到所得之退稅款,將於退稅當日(107年9月28日)直接撥入該年度轉帳成功之帳戶,該年度未留退稅帳戶者,則以寄發退稅通知單,通知受退稅人領取退稅支票。
本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本局網址(https://www.ntbna.gov.tw)「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查詢退稅撥付狀態。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申報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 徐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581
本局表示,豪雨造成臺灣部分地區受害,本局提醒民眾,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之災害補助款(如農漁民救助金),免納綜合所得稅。另本局除主動輔導受災民眾辦理災害損失申報外,並於網站(網址:https//www.ntbna.gov.tw)建置災害損失申報專區,提供申請書表下載及線上申辦災害損失,請有需要民眾多加運用。
本局特別呼籲受災民眾,記得先拍照留下事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以維護自身權益。並就與民眾關係較為密切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所得稅:
(一) 個人受災金額在新臺幣15萬元以下、營利事業受災金額在500萬元以下或受損標的投有保險者(不論金額多寡),可免報國稅局派員勘驗,直接於上述規定期限內申報受災相關資料或證明,供當地稅捐稽徵機關書面審核,憑以核發災害損失證明。
(二) 納稅義務人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於扣除保險賠償及救濟金後之金額,可憑稽徵機關勘驗後出具之損失證明,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申報列舉扣除,或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災害損失費用,即可減免稅捐。
二、營業稅:
(一) 小規模營業人因天然災害遭受損失無法營業者,得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二) 一般營業人之商品、原物料、在製品、半製品及製成品有災害損失情事,報經管轄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核准後,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5條規定予以認定。
三、貨物稅:
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其已稅貨物如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第87條規定辦理退稅。
四、菸酒稅:
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其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如消滅致不能出售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國稅局報備,俾據以向管轄國稅局或海關辦理退還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或銷案。
本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申報災害損失,申請稅捐減免或報備,除可親自或以郵寄方式申請外,亦可利用電話、傳真及線上申辦等方式向國稅局轄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先行報備,再補填損失清單以便書面審核或勘查。
以上訊息若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新聞稿絡人:服務科 鄭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6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本(107)年底適逢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個人如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得依政治獻金法之規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舉扣除,惟應注意政治獻金法中有關個人列舉扣除額相關之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依政治獻金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不適用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列舉扣除額規定;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下同)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之可扣除總額,不得超過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另外,可以對擬參選人捐贈的期間,必須依照政治獻金法第12條之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有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如:收據格式不符、捐贈的政治獻金經擬參選人依規定返還或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未依法登記為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對政黨的捐贈而該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於105年度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未達1%者),其捐贈不予認定。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除應符合政治獻金法相關法令規定外,務必於捐贈時取得受贈單位開立符合監察院規定格式之收據,並妥善保存,俾供明(108)年5月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扣除。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綜合規劃科 張惠蘭
電話:(04)23051111轉6208
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間,財產移轉的情形相當普遍,故常有民眾詢問二親等間買賣是否要課贈與稅?如果為買賣,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
本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例如,兄弟間買賣土地,能提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如買賣契約書、收付款資金流程及買受人資金來源等),經稽徵機關查核屬實者,得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反之,若未能提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者,依法仍視同贈與課徵贈與稅。
本局提醒,二親等親屬間財產買賣申報非屬贈與稅案件,經准予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如出賣人有將資金轉回買受人名下帳戶或提供買受人使用,並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或第5條各款之贈與情事,在未經稽徵機關調查或經人檢舉前,請主動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更正或補報,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補繳贈與稅,可免予處罰,以維自身權益。如仍有疑問請洽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詢問,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新聞稿連絡人:審查二科 鍾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26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之各項支出,除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之醫藥費可申報列舉扣除外,交付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亦可檢附該機構出具之收費收據正本,列報醫藥及生育費之列舉扣除額。
該分局提醒,所得稅法所定之列舉扣除額「醫藥及生育費」係指因醫療行為所支付之醫藥費用始得列舉扣除,故長期照護所支付之病房膳食費、特殊材料費、看護費及照護費等生活照護用,因非屬醫療性質所支出之費用,依規定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錢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200
(臺中訊)近日常有民眾詢問,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核發之傳繳通知書,要如何辦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核發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可於該通知所載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其未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則請儘速至本局所屬各分局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開立繳款書繳納,亦可於該通知單所載期限內,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請填寫移送機關名稱並掛號郵寄至移送機關繳納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為避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進一步扣押或拍賣欠稅人之財產,接獲行政執行分署傳繳通知書時,切勿輕忽不理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如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由專人提供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房屋是住家用,為何地價稅卻不是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
該局指出,現行房屋稅課徵稅率分為住家用房屋、非住家用房屋;係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徵依據,與地價稅自用稅率條件有別。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要件為:(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3)土地上的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公畝為限。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如欲適用特別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因適逢中秋節連假,申辦期限延長至9月25日),經核定者,當年度才能按2‰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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