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臨櫃詢問,經法院宣告為受監護之人,其名下土地可以移轉嗎?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法第1101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
該處進一步說明,依上述規定,經法院裁定為受監護宣告之人,監護人要代理其處分名下土地時,除比照一般買賣規定,檢附買賣契約書影本等資料外,另需再提供經法院裁定許可之證明文件,先至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土地移轉現值申報核課土地徵值稅後,再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即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欲申請「首次申報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變更郵寄地址」等各項稅額試算服務作業的民眾,請在107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向各地區國稅局提出申請,惟申請「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項目,僅能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向所屬國稅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詢問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李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轉200
日前有位民眾拿著手機條碼載具前來詢問,如何查詢之前已消費的明細資料及如何知道無實體電子發票有無中獎呢?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可以透過手機下載的雲端發票APP,除了可查詢消費明細外,還可自動對獎,另外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輸入【手機號碼】【驗證碼】查詢,如有設定領獎資料,中獎之後,獎金將於開獎日之次月6日自動匯入指定帳戶;如沒有設定領獎資料,可以至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列印中獎發票,再持中獎發票至郵局領獎喔。
經常有民眾詢問,不動產移轉契約書應何時貼用印花稅票?解除或撤銷買賣時,可否申請退還已繳納之稅款?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印花稅法第八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另外,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約書,是印花稅的課徵範圍,所以房屋或土地移轉契約交付使用時,即須按契約金額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或貼足印花稅票,縱使事後解除契約、未向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仍不能因未履行合約內容要求退還印花稅。
該處特別提醒納稅人,如果是因為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而溢繳之印花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申請退還,但如果在申請物權登記前解除不動產移轉契約,因非屬上述情形,所以不能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印花稅。因此訂定移轉契約時,請民眾謹慎考慮其買賣條件及相關事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如因天災或人禍造成房屋遭受三成以上毀損,請民眾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稅捐機關辦理申報,以減免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當房屋遭受毀損,可利用電話、網路或親自至該局辦理申報,經現場勘查後,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可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減半徵收房屋稅。該局特別提醒,於災害發生30日內,儘速向地方稅捐機關辦理申報,逾期申報,則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民眾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承辦員:楊閔智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 216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2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積欠。並於扣抵後,應即通知該納稅義務人」。因此,稅捐稽徵機關在辦理退稅作業時,會先查明退稅人是否有欠稅未繳,如經查明確有欠稅時,即依上述規定辦理抵繳欠稅。
稅務局說明,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只要地方稅稅款經銷號後,發現有重、溢繳者,該局會主動辦理退稅,但如民眾有積欠稅款會先抵繳欠稅後再退還,剩餘款項開立退稅支票併同「退稅抵繳通知書」郵寄納稅義務人。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務局寄發之「退稅抵繳通知書」及退稅支票時,請確認並儘速向金融機構兌領,如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 (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納稅義務人抱怨沒有收到稅單,却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稅單除交由本人收執外,可向納稅義務人的同居人、受僱人、或接收郵件人員(如大廈管理員)送達。如無法由本人或以上相關人員收執者,還可以寄存於送達地的郵政機關,辦理寄存送達;另納稅義務人的送達處所不明者,也可將送達之文書刊登於報紙或張貼公告,辦理公示送達。所以寄存送逹或公示送逹均屬合法送達,納稅義務人不能以未收到稅單為理由,主張免繳滯納金或撤銷罰鍰。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應隨時留意戶籍所在地郵局所發出的郵件寄存領取通知書,避免因稅單寄存郵局逾期繳納,而遭受到加徵最高15%的滯納金,而且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不要輕忽領取通知的重要訊息,以免造成荷包的損失,並隨時注意相關規定,以確保自身權益。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本局服務電話0800-876969洽詢。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欠稅逾期未繳納,該局會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查獲欠稅人任職於某公司行號,行政執行分署會發出扣押薪資之執行命令,要求該公司行號將欠稅人每月應領薪資在三分之一之範圍內予以扣押,交由移送機關收取,以繳納欠稅。
按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2項規定,公司行號如果沒有依照行政執行分署執行命令之記載,將扣押款項交付移送機關,或交付行政執行分署轉給移送機關,也沒有在收到執行命令後10日內,向行政執行分署提出書狀聲明異議,行政執行分署得因移送機關之聲請,逕向該公司行號為強制執行。換言之,此種情形下,行政執行分署可依法執行該公司行號的存款、其他財產等。
該局特別提醒公司行號,接獲扣薪執行命令後,千要不要置之不理,如欠稅人已經離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依照執行命令辦理時,也應在法定期間內向行政執行分署聲明異議,以免徒增不必要的困擾。如您對欠稅執行仍有疑問,可洽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或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8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常接獲民眾抱怨,領有牌照之貨車,因加裝座椅使用,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遭處以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認為不合理。
該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第14條及31條規定,已領使用牌照之車輛發生改換機件或改設座架,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稽徵機關會依變更前後應納稅款,按日計算應退補稅額。
若不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且未依規定補繳稅款者,將視為移用使用牌照,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該局呼籲車主,千萬不要任意將車輛變更機件或加裝座椅,切勿觸法,以免受罰。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戶籍全部遷出該址,即不得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
該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適用要件,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常見土地所有權人因子女就學等因素,而將全戶戶籍遷出,導致原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負相差至少4倍。
該局提醒民眾,如果將戶籍遷出自用住宅時,至少需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已成年之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原戶籍內,才能繼續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如已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之後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時,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次年度才能適用。
如果您對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上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
Copyright © 2025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Joomla templates powered by Spar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