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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軍教課稅 先墊112

2011-08-19 01:13 工商時報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101年度取消軍教免稅案上路,不過,軍教恢復課稅收入尚未進帳,遞延至102年收稅的結果,在課多少補多少原則下,國庫明年歲出反而要先墊付軍教支出112億元。

 

主計長石素梅昨日表示,101年度歲入面的籌編,大約是以明年經濟中度成長約4.5%幅度作需求估算。不過,明年其他收入大減近八成,主因是國安基金已退場,沒有基金操盤收益繳庫,減列390億元所致。

 

101年度歲入

 

編列數17,295億元,成長5.1%,但從來源別分析,稅課方面所得收入編列12,501億元,較100年增加837億元,成長6.9%。

 

其中證交稅、貨物稅、期交稅、菸酒稅、營業稅,明年都成長逾1成以上,其中以期交稅增幅23.5%最多,明年屬中度成長,貨物稅繳稅1,537億元成長11.6%,營業稅1,812億元成長10.4%,證交稅1,265億元,成長10.6%。

 

國營事業收入

 

共編列營業總收入32,381億元,營業總支出31,410億元,收支互抵後稅前純益971億元,較100年度減少240億元,主要係台電因售電量配合用電成長,需啟用高成本油氣發電,國際燃料價格持續上漲等所致。

 

國營事業繳庫盈餘共2,127億元,較100年度增加27億元,約增1.29%,主係中油繳庫增加所致,其中央行繳庫仍為1,800億元規模,其餘國營事業繳庫約200多億元。

 

財產收入

 

編列924億元,較100年度增列131億元,約增16.5%,主要係新增台糖公司減資繳庫183億元,減列土地作價投資國際機場公司,中美基金實質整併折減基金繳庫62億元,及水湳營區資產作價投資72億元等所致。

 

罰款及賠償收入

 

編列517億元,較100年度增列269億元,約增107.8%,主要因為法國賠償我拉法葉艦251億元所致。

 

其他收入

 

編列100億元,較100年度減列399億,約減79.9%,主要係國安基金未進場,因此減列國安基金賸餘繳庫數390億元等所致。

 

【稅務法規】不實發票抵稅 取消盈虧互抵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8.22 03:32 am

 

故意以不實交易對象開立發票抵稅,小心喪失盈虧互抵優惠。財政部指出,企業當年度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給付的不實憑證,並列報為營業成本或費用者,除非金額微小且無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外,將無法適用盈虧互抵的規定。

 

財政部台灣省南區國稅局轄區內即有一家公司,9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前五年核定虧損扣除額180萬元,因被查獲取得多家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的統一發票,充作進項憑證,並列報為營業成本及費用,遭國稅局認定其當年度會計帳冊簿據不完備,核定前五年虧損扣除額為零元。

 

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主張其雖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所開立的進項發票,但確有進貨事實,且無短漏所得稅額或課稅所得額的情事,違章情節輕微,要求追認前五年核定虧損扣除額。

 

由於南區國稅局復查審理後,以該公司93年度與同一人進行交易,卻取得六家虛設行號所開立的統一發票充作進項憑證,金額多達9,140萬元,占全年進貨金額2.14億元的比率高達42.79%。加上,該公司取得不實發票的虛設行號,均已經司法機關調查認定涉嫌虛開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在案,國稅局因此認定該其縱有進貨事實,亦非情節輕微,於是駁回該公司復查主張,不准其適用盈虧互抵。

 

財政部強調,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且如期申報者,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將經稽徵機關核定的前十年內各期虧損,自申報當年度的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計算所得稅。

 

因此財政部指出,企業欲適用所得稅法有關盈虧互抵的規定,先決條件必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如經稅捐機關查核發現有惡意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發票的行為,其盈虧互抵的優惠資格即會被取消。

 

【稅務法規】非自用住宅地價稅 考慮調高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8.26 03:19 am

 

財政部長李述德(25)日表示,不動產稅制的改革,一定會以「不增加自用住宅者稅負」為最高原則,也因此只有非自用土地及房屋會被加稅。財政部計畫,將朝合理檢討一般用地累進稅率,作為改革房產稅的目標。

 

李述德說,政府實現居住正義,透過交易資訊透明化機制,將可逐步達成不動產稅制合理化目標。在符合自用住宅持有者課稅從輕的原則下,將合理檢討一般用地的累進稅率。

 

財政部比較國際間不動產持有稅負輕重指出,台灣對房屋及土地課徵房屋及地價稅,平均有效稅率只有0.23%0.25%,相較中國大陸最高達到1.08%,美國甚至可達4%,台灣對不動產持有稅負略顯偏低。

 

李述德表示,不動產持有稅負較輕的原因,主要來自房屋及土地的課徵稅基太低,以土地為例,地價稅是按照三年調整一次的公告地價作為課徵依據,但公告地價只占市價約二到三成。

 

他說,在政府決定按市價徵收土地後,土地公告現值未來將逐步貼近市價之下,公告地價也會漸漸合理化。

 

不過,李述德認為,地價稅與房屋稅都是持有稅,不是只課一年就不再課徵,當稅基逐漸升高時,代表持有不動產者的稅負也會增加,因此如何避免一般人用來安身立命的自用住宅稅負上升,將是未來房產稅制改革最重要原則。

 

李述德強調,自用住宅不增稅是既定政策,中央會協調地方政府,未來在調整土地公告地價或房屋評定現值時,須納入自用住宅不增稅的原則,例如只調高非自用不動產的課稅稅基,達到不對自用住宅加稅的目標。

 

財政部也會考慮調整稅率,以地價稅為例,目前地價稅基本稅率是1%,累進稅率最高達到5.5%,自用住宅用地則享有特別稅率0.2%,財政部說,除了維持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與基本稅率,非自用住宅用以累計課徵地價稅的稅率,即可酌予合理調高,促使高資產族群承擔合理稅捐。

 

【稅務法規】不動產課稅 財部提五大改革方向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1.08.26 03:19 am

 

財政部昨(25)日提出不動產課稅五大改革方向,包括交易資訊透明、財產評價覈實、交易所得明確、落實實價課稅和及時遏止逃漏;現行每三年公告一次的公告地價、每年公告一次的公告現值制度不變。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不動產課稅制度檢討」,提出未來努力五大方向。他指出,一般房屋交易約95%是常態,但約有5%交易可能逃漏稅,財政部會針對個人交易重大案件加強稽徵,特殊案件專案清查,如豪宅、預售屋、假農舍等,都是重點。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每三年公告一次公告地價和每一年公告一次公告現值的兩種稅制,確定不改變。對於土地徵收改按市價,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現行土地徵收制度,徵收價格本來就須接近市價,土地徵收改採市價,對政府財政負擔不至於太重。

 

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未來國有土地配合都更時,要防止面積大的公有土地,被面積小的私有土地,透過以小釣大的不公平方式,減損國家權益。

 

【稅務法規】不動產實價登錄 可房地合計

【經濟日報╱記者徐筱嵐、徐碧華/台北報導】 2011.08.26 03:19 am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昨(25)日表示,未來不動產交易採實價登錄,將於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建立查核機制,若權利人未確實登錄,最高可裁罰15萬元,得按次處分。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蕭輔導指出,實價登錄制度不強迫房、地分開登錄,承認市場合起來議價的現實,允許登錄一個總價。也就是絕大部分的不動產交易不會因為個案實價登錄制度,而被依實際價格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的所得稅。

 

目前不動產交易所得課稅制度中,房屋和土地分開,土地交易所得依憲法明訂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交易所得列為財產交易所得的一項,併入薪資等所得合併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土增稅依公告的土地現值設算課徵,房屋部分,如果財稅單位能掌握到實際交易價格,是按實價計算交易所得。一旦內政部配合稅制強迫房、地分開登錄實價,那麼賣方有可能要負擔比現在還要高的房屋交易所得稅負。

 

蕭輔導說,內政部已宣示實價登錄無涉不動產稅制的改變。內政部不會配合稅制,硬扭轉市場交易的習慣。目前登錄制度的設計傾向符合市場,市場習慣房地一起一個總價議價,即允許用一個總價登錄。

 

蕭輔導說,實價登錄實施後,對不動產稅課的影響是漸進式。例如如果登錄的實價走高,地方政府在評價時會參考實際成交價格,可能因而會調高公告地價、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

 

林慈玲指出,不動產交易採實價登錄後,不論建商或經紀人等只要有買賣移轉動作,必須向地政事務所登錄實價,為防止登錄不實發生,已研擬查核機制。權利人須於買賣轉移後30天內登錄,經查發現登錄不實,將處以3萬元到15萬元罰鍰,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得按次處罰。

 

【稅務法規】實價課稅 說得容易做時難

2011-09-01 01:35 中國時報 吳家良/北市(前台北縣財政局長)

 

最近兩黨總統候選人又提出不動產要按照實價課稅的主張,這是個已喊了幾十年的口號,且折損了一位部長,是否能付諸實行,頗值得檢討。

 

個人到北市稅捐處管理財產稅後,當時房屋稅係按房屋評定標準現值課稅,標準現值係按房屋構造,鋼造、鋼骨造、磚造、加強磚造等樓層,訂出每坪價格,再按照房屋所在地地段調整率,求出房屋稅的課徵價值,地價稅則三年一次的規定地價課稅,土地增值稅則按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由縣市民意代表數位、專家學者及有關官員組成),一年規定一次,按一般的市價訂定。課稅重在公平,所以才有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設立。增值稅的課稅,其現值要照市價訂立,其精神用意就在此,但市價常波動,而且不動產的評價常受民意代表的操弄,致離市價頗有差距。

 

中國人講情面,買賣雙方講好買賣一個價格,寫在契約上,又是一個價格(課稅價格),除非公司行號要按實價入帳,一般人為了逃稅,很少實情實報的。故按實價課稅,實有其難度。

 

【稅務法規】不動產實價課稅 實現租稅正義

2011-09-01 01:31 中國時報 仇佩芬、陳嘉宏/專訪

 

土地正義與貧富差距擴大問題,成為二○一二大選雙英攻防重點。副總統蕭萬長表示,不動產實價課稅的確可行,可以讓地主和政府在買賣上有所依據;另外包括資本利得如何徵稅等政策都應該加以檢討,以富人的稅賦來照顧弱勢,才能實現租稅正義。

 

針對解決不動產買賣稅制,雙英陸續提出以實價為計算標準的政見。針對不動產實價課稅的主張,蕭萬長認為,此法確實可行,例如美國也已採行此一作法;台灣目前是以公告現值和市價兩種標準結合,但若以實價為稽徵標準,可以反映實際物價,對地主來說,徵收或買賣都較為公平;對政府而言,也才能實現租稅正義。

 

針對因不動產投資或其他資本利得,成為貧富差距擴大的原因之一,蕭萬長表示,包括房屋稅、資本利得稅賦等現行稅制,都可以檢討;貧富差距是結構性問題,唯一可行的解決之道就是以徵稅的手段,用有錢人的稅賦來照顧弱勢。

 

蕭萬長認為,貧富差距逐漸擴大的問題並非台灣獨有,而是全世界都面臨的問題,應是全球化的結果之一;不僅美國、歐洲面臨嚴重貧富差距問題,連實行社會主義的大陸都面臨全國○.四%人口擁有七五%財富的現象,問題十分嚴重。

 

蕭萬長以新加坡為例指出,台灣雖然很羡慕新加坡的廉能與效率,但星國執政黨在此次大選面臨如此巨大的壓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貧富差距太大;星國政府雖然盡力讓低收入者能過適宜的生活,但隨著資訊發達,民眾看得多也想得多,貧富差距就容易成為問題。

 

【稅務法規】房地分次出售 無法享輕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9.02 04:31 am

 

換屋申請享有「一生一屋」的輕稅優惠,只限房地一次訂約出售。財政部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先後訂約,並分次出售持分土地者,無法享有按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課徵售地的土地增值稅。

 

為照顧民眾一生多次換屋需求,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後,如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可改申請按一生不限次數的「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

 

但為防杜納稅義務人規避稅負,財政部規定,申請適用土增稅一生一屋優惠稅率者,應以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若土地所有權人先後訂約並分次出售持分土地,即無法享有輕稅。

 

財政部指出,政府為照顧民眾購屋,提供換屋族的租稅優惠包括一人一生一次10%優惠增值稅,以及一生無次數限制的「一生一屋」10%優惠增值稅;另外,不管有無適用10%優惠增值稅率,符合一定條件者,都可申請重購退稅,將已繳納的土增稅退回來。

 

包括「一生一次」、「一生一屋」及「重購退稅」都有不同條件,財政部提醒,使用一生無次數限制的一生一屋輕稅率,必須在用掉「一生一次」優惠增值稅之後。

 

【稅務法規】追稅門檻 降到1,000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9.15 02:03 am

 

禁奢條款及強力清欠奏效,財政部與法務部昨(14)日決議,將下修緊迫盯人追稅的門檻,從現行個人5,000萬元、企業1億元,調降為只要累計欠稅達1,000萬元,且欠稅執行期限將在一年內到期者,即要全力列管追稅。

 

財政部及法務部自去(99)年8月經由聯繫會議訂定「強化稅捐稽徵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案件追查具體措施」後,截至今年7月底為止,兩部合作強力追欠案件共達130件、追回欠稅11.09億元。財政部形容,這些多數都是「死稅」,如非採取緊迫盯人追討,恐怕就要一筆勾銷。

 

由於追欠成效明顯,財政部與法務部重新修正後的強力追討欠稅執行標準,將自10月啟動。財政部與法務部將著手選案。被列入強力優先追討欠稅的對象,即會由財政部協助追查欠稅人及相關親屬的資金往來,以及財產資料,提供法務部追討,必要時也將祭出拘提管收手段,迫使欠稅人儘速還清稅款。

 

財政部與法務部100年度欠稅移送執行案件業務聯繫會議,昨天舉行,財政部次長曾銘宗及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共同主持。會議決定將合作追查案件由個人滯欠金額累計5,000萬元以上,或營利事業滯欠金額累計1億元以上的執行案件,修正為不分個人或企業,只要滯欠金額累計達1,000萬元以上,即要加強清欠。

 

【稅務法規】進口車排氣量 牽動奢侈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9.14 04:22 am

 

進口車因排氣量大小不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起徵門檻也不同。財政部關稅總局提醒,排氣量超過2001c.c.的進口車,完稅價達187.4萬元以上,就要多繳一筆10%奢侈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小客車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300萬元者,即須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率10%。海關強調,由於進口車原本所要課徵的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都要列入奢侈稅的稅基,因此用以計算奢侈稅開徵門檻的完稅價格,要比300萬元來的低。

 

其中,進口小客車因排氣量不同,有不同的貨物稅率,包括排氣量2000c.c.以下者課25%、排氣量2001c.c.以上者30%。因此,進口小客車排氣量在2000c.c.以下,經海關核定的關稅完稅價格只要超過194.52萬元,已須課徵奢侈稅;排氣量2001c.c.以上,完稅價格逾187.4萬元者,也須繳納10%的奢侈稅。

 

奢侈稅61日起開徵,至今已滿三個月。

 

根據海關統計,進口車仍是奢侈稅收的最大貢獻者。至98日為止,進口車達課稅門檻共有959輛,繳出的稅額達到3.76億元,換算每一部車繳出39.2萬元奢侈稅。海關說,平均每部車僅完稅價就達400萬元。

 

奢侈貨物的課稅範圍,除小客車外,還包括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毛皮、象牙等保育類及製品,以及家具等。至98日止,海關還代徵七件高價進口家具,奢侈稅額47.4萬元;一件毛皮製品繳出的奢侈稅約有28萬元。其餘奢侈貨物稅收則掛零。

 

由於奢侈貨物並不區分自用或營業用,進口時達到課稅門檻即要課徵,海關建議留學生或海外移民人士,最好不要將在國外購買並使用的車輛載送回國,以免完稅價格達到一定標準,須額外多繳一筆奢侈稅。

 

景氣復甦以及新台幣升值,海關發現國內進口小汽車數量增加,為防止不肖業者逃漏稅費,向海關申報繳驗偽造、變造或不實發票,未來將會加強查核低報進口車完稅價案件,一旦被查獲,均將補稅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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