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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基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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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自105年1月8日起5年內將中古車汰換新車可享有減徵貨物稅優惠,不過,營利事業別忘了,於換購新車而領到貨物稅退稅款時,因該筆退稅款乃屬於政府補助性質,應將該補助款列入取得年度之收入,依所得稅法第24條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該分局特別說明,於查核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時,常發現有公司行號漏未申報該筆補助款收入(汽車5萬元、機車4千元),而遭國稅局補稅處罰。該分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注意,如有換車需求,記得將領取之貨物稅退稅款,列入取得年度之其他收入。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遺贈稅課錢課長
聯絡電話:06-6573111分機100

 

網路賣家跨境網路交易出口應注意事項:

關務部分(出口郵包)
一、寄件人應於寄送文件據實申報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如果寄送的郵包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應填送出口報單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
)離岸價格超過等值美金5,000元。
(
)依相關法規有輸出規定。
(
)需申請沖退稅、保稅用之報單副本的物品。
(
)復運出口案件需調閱原進口報單的物品。
(
)屬國貨出口報單(出口報單類別「G5」)和外貨復出口報單(出口報單類別G3」)適用範圍以外。
(
)其他依法令應向海關辦理報關的郵包物品。
二、郵包物品屬於應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出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各該輸出規定辦理。

關務部分(出口快遞貨物)
快遞貨物的輸出人,如果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報關時應檢附委託書及相關文件;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沒有超過新臺幣(下同)5萬元,除涉及輸出規定等情形外,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如果出口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不得採用簡易申報,應依一般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
 
營業稅部分
一、為促進對外貿易,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規定,屬於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的營業人,外銷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可以適用零稅率(即所適用的稅率為零),營業人申報的溢付稅額也可以退還,可退稅限額為營業人零稅率銷售額按營業稅法第10條所定徵收率(5%)計算的金額。
二、為使外銷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而有溢付營業稅額的營業人,可以儘速取得退稅款,營業稅法規定該等營業人得申請以每月為1期,於次月15日前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惟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三、零稅率銷售額換算:
(
)經海關出口的外銷貨物:於報關當日按海關公布報關適用的匯率換算銷售額。
(
)非經海關出口的外銷貨物:應以郵局或快遞業者核發執據的日期及金額為準,其金額屬外幣者,則以當日往來銀行買進外匯匯率換算銷售額。
(
)外銷勞務:以收款日當日往來銀行買進外匯匯率換算銷售額。
四、外銷貨物或勞務適用零稅率者,應具備的證明文件如下:
(
)外銷貨物除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外,委由郵政機構或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的快遞業者出口,其離岸價格在新臺幣5萬元以下者,為郵政機構或快遞業者填發的執據影本;其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者,應報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文件。
(
)與外銷有關的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的勞務,取得外匯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的銀行者,為政府指定外匯銀行填發的外匯證明文件;取得外匯未經結售或存入政府指定的銀行者,為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

 

近日常有民眾持健保卡、駕駛執照,前來申請查調財產、查詢所得等資料,卻因證件不符不能申辦。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到該處各分處全功能服務櫃臺,申請查調財產、查詢所得等資料,國民身分證為唯一應備證件。其他如健保卡、駕駛執照、工作證、殘障手冊等證件,因申辦及審核程序不同,不能作為申辦證件,申辦應備證件有:
一、一般民眾: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外籍人士:護照或經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居留證正本。
三、大陸人士:經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臺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或居留證正本。
四、代理人申辦若委託他人申辦:代理人應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授權書或委任書及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該處提醒,民眾除可至該處12分處辦理外,也可利用稅捐處或國稅局暨其各分局、稽徵所,與林園、大社、燕巢、路竹、彌陀、湖內、美濃、甲仙、六龜、杉林、那瑪夏、桃源、茂林、內門、旗山等戶政事務所之遠距視訊服務申辦,不用舟車勞頓,省時又便利!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確保國家稅捐債權伸張公權力,該局對於查核案件預估應補徵稅額達100萬元者,均列為高風險案件,欠稅人如有刻意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該局均會積極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蒐集相關資料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運用,並配合拘提、管收等手段,期有效徵起稅捐。


       該局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因發現該公司申報之進項憑證金額與國稅局蒐集之課稅資料歸戶數差異高達4,700多萬元,明顯異常,故通知公司提示帳簿憑證供核,經甲公司提示帳證後,查獲虛列成本屬實,經核定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計1,665萬餘元,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因該補徵稅款金額已達高風險條件,該局為確保稅捐債權,經查調甲公司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發現甲公司103年度資產負債表所載財產金額明顯低於102年度,再進一步向地政事務所查調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發現甲公司負責人A君於接獲該局調帳通知函後,即將其所有土地建物無償移轉登記於乙公司名下,又查乙公司之負責人B君為甲公司負責人A君之配偶,甲公司明知負有租稅債務,卻仍為虛偽交易移轉財產,為防範甲公司藉由提起復查拖延繳納巨額欠稅及移送強制執行,該局乃於稅款開徵後立即於104年12月向法院聲請裁定假扣押該公司財產,並於105年10月14日向法院提起撤銷甲、乙公司間不動產所有權登記事件訴訟;該案件目前尚繫屬法院審理中,另甲公司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因未繳納半數稅款,已被移送強制執行,該局同時將甲公司及其負責人A君之銀行資金往來異常事證,提供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運用,經該分署陳報法院於106年12月裁定管收A君,終迫使A君於法院裁定管收前先行繳納300萬元並承諾分期繳清欠稅。


       該局呼籲納稅人,如有應行繳納之稅捐,應依規定於期限內繳清稅款,或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或刻意隱匿、脫產等妨害國家租稅債權,否則國稅局將會循法律途徑伸張公權力,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中區國稅局關心您。

新聞稿連絡人:徵收科 許譽齡
電話:(04)23051111轉8332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李小姐詢問,她出售所持有的土地,該土地有繳納工程受益費收據,是否可直接抵扣應納土地增值稅額?

 

       該處說明,出售持有土地應納土地增值稅之計算,係土地移轉現值總額-按物價指數調整後原地價總額-改良土地費用=漲價總數額,再乘適用稅率-增繳地價稅額即為應納稅額。

 

       本案李君有繳納工程受益費,於出售該土地時,可檢附繳納收據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申請減除,屆時李君所繳納工程受益費列為改良土地費用項下減除,再依減除後漲價總數額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而非直接抵扣應納土地增值稅額。

       張先生來電詢問名下所有桃園市桃園區土地,本人已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卻未獲核准,究竟是何原因?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除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外,尚須地上房屋係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可以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經查張先生本人雖在該地上房屋設有戶籍,且無出租、營業情形,但因土地上之房屋為其哥哥(即旁系親屬)所有,依規定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呼籲,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尚未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於107年9月22日前(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07年9月25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才能適用,如於9月26日才申請,就要次年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哦!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 總   局:3326181轉2362-2368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7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蘆竹分局:3528671轉102-107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最近有宗教團體詢問,已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其自有房屋供傳教佈道之教堂或寺廟使用時,可否申請免徵房屋稅?

稅捐處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私有房屋如果是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免徵房屋稅。但以完成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

 

該處又表示,宗教團體所有房屋如符合上述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用申請免徵房屋稅時,應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證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向該處申請房屋稅減免,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1. 營業人舉行業務檢討會之餐費,取得合法憑證者,其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賦稅署75/05/08台稅二發第7523449號函),請附確實會議記錄及出席簽到簿與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 營業人因辦理員工伙食而購買主、副食、水電、瓦斯等之進項稅額,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10/02台財稅 第7526396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 營業人購買放置於營業場所供全體員工使用之衛生紙、香皂、消費用品用具、茶葉等物品,其進項稅額應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10/03台財稅 第7567454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4. 營業人為工程施工或油礦採勘需要,於工地搭建臨時房屋或在工地附近租賃房屋供施工人員臨時住宿或辦理工務使用,該房屋租金、水電費、瓦斯費等核屬供業務上 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依法應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11/07台財稅第7577198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 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5. 營業人組設球隊對外參加活動,符合倡導運動,培育運動人員,提昇運動水準政策,亦可提昇公司知名度與商譽,促進產品之銷售,其有關球隊之支出,應認屬與公 司業務有關,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9/05/12台財稅第780713674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 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6. 核釋營業人所興建或購置之體育館、員工宿舍、餐廳及各項員工福利設施等固定資產,如其所有權未移轉與員工個人者,其相關進項稅額應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說明:一、查營業人所興建或購置之體育館、員工宿舍、餐廳及各項員工福利設施等固定資產之支出,參照本部79/05/12台財稅第780713674號函 釋意旨,應認屬與業務有關;又上開固定資產之所有權如未移轉與員工個人者,亦非具有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性質,故其進項稅額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 89/06/09台財稅第890453794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7. 貴公司購買警用汽車二十輛及機車五十輛贈送××政府,所支付之進項稅額,申請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之規定扣抵銷項稅額乙節,未便同意。說 明:二、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但書「對政府捐獻者」進項稅額准予扣抵之規定,係指對我國政府之捐獻,尚不適用於捐獻外國政府之情形。(財政部 84/07/24台財稅第841638263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8. ××公司依約支付日商○○派遣來華技術人員在華提供技術協助期間之住宿費用,核屬給付該日商之技術服務報酬之一部分,非屬該公司之旅費支出,尚無營利事業 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七十四條第三款第一目規定之適用,至其相關之進項稅額,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 84/09/19台財稅第841647467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9. 營業人因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所支付之會計師事務所人員赴外埠查帳之住宿費用,核屬給付該會計師事務所之查帳酬金之一部分,其相關之進項稅額依營 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不得由該營業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86/09/25台財稅第861917037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 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0. 百貨公司專櫃貨物供應商支付予百貨公司之週年慶贊助金,如經查明係依雙方合約約定所支付,且供百貨公司舉辦促銷活動之用,則該費用應認屬與其經營本業及附 屬業務有關,核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扣扺銷項稅額之範圍,其進項稅額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93/02/26台財稅字第 0930450262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1. 營業人為交際應酬餽贈他人之禮物,核屬交際應酬用貨物之範圍,其支付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12/08台財稅第7519062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2. 公司招待客戶所支付之旅費、住宿費或餽贈禮品核屬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所支付費用之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 稅額。(財政部賦稅署75/11/06台稅二發第7576667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 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3. 收費之研習活動其學員餐費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主旨:貴中心所舉辦之各類研習課程,在研習期間因學員用餐及期末綜合檢討聚餐所支付之餐費,取得合法憑證者, 其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說明:二、貴中心向學員收取之費用,已包括講師費、講義教材、文具費及餐費等成本,並開立統一發票收取營業稅,則為學員用餐及 期末綜合檢討聚餐所支付餐費,尚非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交際應酬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所規定之宴客,可照主旨辦理。(財政部賦稅署 75/12/19台稅二發第7519423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4. 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依據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其 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87/12/03台財稅第871976465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 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5. 營業人為員工購置工作服、工作鞋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可否扣抵?
  如係員工在工作場所穿著者,可依法扣抵,如係假借工作服之名,而非在工作場所穿著者,不能扣抵。(財政部賦稅署75/04/10台稅二發第7523166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6. 公司員工退休,舉辦「惜別茶會」支付佈置會場及茶點之費用,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賦稅署 75/07/03台稅二發第7524878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7. 營業人租賃房屋供員工住宿,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 75/08/04台財稅第7559760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8. 租賃業購買乘人小汽車,以融資租賃方式租予他人使用時,租賃業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至承租人給付租賃業乘人小汽車之租金、利息及手續費所支付之進項 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說明:二、營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業稅法第十九條訂有明文。惟融資租賃實際上係分期付款買 賣性質,尚非自用。(財政部75/04/15台財稅第7539634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 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19. 營業人購進自用乘人小客車,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為營業稅法第十九條所規定。又本部75/04/15台財稅第7539634號函規定,承租人給付租賃業乘 人小汽車之租金、利息及手續費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至營業人租用汽車載運員工上下班,係屬購買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勞務,其有關之進項稅 額,除依上開規定不得扣抵外,應准予扣抵。(財政部79/07/04台財稅第790178955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 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0. ××股份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租用乘人小汽車,其給付之進項稅額得否扣抵銷項稅額,應依說明二查明處理。說明:二、營業人以融資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其 給付租賃業者之租金、利息、手續費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本部75/04/15台財稅第7539634號函已有規定。本案××公司因業務需 要而租用乘人小汽車,如查明非屬上述融資租賃,其支付之進項稅額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81/01/09台財稅第800771706號函),請附確 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有關租賃自用小汽車屬融資租賃則 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亦即租賃到期若所租賃之自用小汽車屬公司所有者,則屬前所述,若到期所租賃之自用小汽車不屬公司所有者,且到期不買回為為公司者,則其 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21. 營業人購置九人座客貨兩用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說明:二、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係規定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客貨兩用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稅法尚無不准扣抵之規定。(財政部75/10/06台財稅第7567129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 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2. 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說明: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 乘人小汽車,依據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本案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屬非 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其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財政部76/01/10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 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3. ××公司所屬分公司進口供銷售未領用牌照之小汽車轉供教學研究使用,所開立發票之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9/11/02台財稅第 790305086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 失。
   
24. 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小客車租賃業,購買供出租使用之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可扣抵其銷項稅額。說明:小客車租賃業所領之小客車號牌,依公路法規定 在公路汽車運輸分類上係屬營業汽車之一種,並在行車執照上蓋有「租賃小客車」戳記,係屬營業上使用,並非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其 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如有溢付稅額可依營業稅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留抵或退稅。(財政部78/10/16台財稅第780349891號 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5. 營業人因營業上之需要,所支付乘人小汽車之修理費,其進項稅額既非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應准其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 80/11/30台財稅第800453828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 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6. 保全公司購置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其保全人員巡邏偵防使用,核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 額。(財政部85/03/14台財稅第851899022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或購買契約書或支付流程影本,並請簽署姓名,以 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7. 公司專營投資業務,除股利收入外,目前既無應稅或零稅率銷售額,當期或當年度取得進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申報扣抵或退還;至於營業稅法第三十 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有關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額,由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規定,應以有依法可申報扣抵稅額者為前提。公司(編者註:專營投資公司)之 進項稅額既不得申報扣抵,當無溢付稅額可資退還。如向外國之事業購買勞務,應按營業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計算報繳營業稅額。(財政部 77/09/01台財稅第770118670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8. 核定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於年度結束時,彙總列入當年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之股利,指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

說明: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於年度中所收之股利收入,為簡化報繳手續,得暫免列入當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俟年度結束,將全年股利收入,彙總加入當年 度最後一期之免稅銷售額申報計算應納或溢付稅額,並依「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之規定,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計算調整稅額,併同繳納。茲據反映,業 者對上項股利收入範圍尚欠明瞭,為免分歧,特參照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編者註:獎勵投資條例業已廢止),明定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未分配 盈餘轉增資)二部分。至取得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部分,係屬資本淨值會計科目之調整,應免予列入免稅銷售額申報。(財政部78/05/22台財稅第 780651695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29. 兩稅合一實施後,兼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依所得稅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於年度中所收之股利收入,依本部78/05/22台財稅第780651695號函規 定辦理申報時,應以股利淨額申報免稅銷售額。(財政部91/10/21台財稅字第0910456083號令),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 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0. 專營土地開發出售土地之營業人,其因開發土地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依法不得申請退還。(財政部80/10/11台財稅第800382378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1. 營業人因廠房及土地為政府徵收,所收取之補償費依本部75/08/16台財稅第7561195號函規定,既免予課徵營業稅,則其以該補償費支付機器拆遷費 用,所取得之進項憑證依法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91/07/18台財稅字第0910454297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 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2. 營業人支(給)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之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之禮品,均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酬 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07/03台財稅第7557458號函) ,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3. 營利事業不論專營或兼營投資業務,其購買股票或投資其他營利事業所取得之股利,非屬營業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應免營業稅。說明:二、營業人取得之股利,核 非營業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專營投資業務之營業人取得之進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抵或退還。(財政部76/04/04台財稅第 7558067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4. 專營投資證券業務之營業人,出售股票及所取得之股利收入,依法既准免徵營業稅並得免開立統一發票,其每月之銷售額,應准免予申報,以資簡化。但其取得之進 項憑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應不得申請退還。(財政部79/04/18台財稅第790625021號函),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 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5. 尾牙筵席及抽獎禮品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營業人舉辦尾牙筵席及購買員工摸彩禮品取得之發票,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營利事業舉辦尾牙筵席,支付之場地租金、餐費,或邀請藝人表演,支 付演藝經紀公司主持費、表演費等,屬於「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另尾牙員工摸彩禮品係公司購買贈與特定得獎人之貨物,屬於「酬勞員工個人 之貨物或勞務」。依加值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及「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營業人若 將不得扣抵進項稅額申報扣抵者,將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之罰鍰,但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及以書面或於談話筆(紀)錄中承認違章事實者,處1倍之罰鍰, 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6. 公司股東會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如提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除補稅外,尚涉及罰鍰。
近 來查核某公司9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發現其自國外購進照相機,作為股東紀念品,卻於辦理當年度營業稅申報時將該筆進項稅額,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因依據財政部87年12月3日台財稅第871976465號函釋:「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依據營 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所以公司將該筆不得扣抵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除遭補 徵營業稅1百多萬元,尚須依行為時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處1倍罰鍰。
依據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 稅額: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 獻者,不在此限。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五、自用乘人小汽車。」及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6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 第三款所稱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包括宴客及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餽贈。」所以營利事業如購進股東紀念品,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如將其進項稅額提出 扣抵,尚違反營業稅法第51條罰則規定。
提醒營利事業如購進股東紀念品,應注意進項稅額不得提出扣抵銷項稅額,以免被國稅局補稅及處罰,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7. 公司刊登在雜誌上的廣告費 (有三聯式發票 ), 可以作為進項稅額直接扣抵需要檢附廣告樣張,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8. 會計師或記帳士及律師等執行業務者執行業務所收取之費用的服務費不得為開立統一發票但若為企管顧問公司則取得有三聯式發票,可以作為進項稅額直接扣抵並列 入勞務費會計科目. ,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39. 有公司抬頭的水電費 電話費, 該列入進項的 "載有稅額的其他憑證"直接扣抵,可列入載有稅額中扣抵,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40. 火車票根及高速公路過路費等交通費,火車票的金額為收據.請依交通旅費管理辦法作為【國內外出差報告單】,確實有因公司業務上差旅活動,則填入401申報書不得扣抵金額.並列入於帳上入差旅費即可。
   
41.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營業人為交際應酬及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支出有關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該局表示,部分營業人以為只要 依規定取得合法進項憑證,就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這是錯誤的認知,因此特別提醒營業人,餽贈客戶禮品或招待客戶用餐屬交際應酬之支出,至於員工聚餐、惜 別茶會則屬酬勞員工之支出,依稅法規定其進項稅額均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中秋佳節將至,該局呼籲營業人,如有因一時不察而以餽贈客戶禮品、酬勞員工等等 不得扣抵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時,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儘速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更正申報並自動補報及補繳 所漏稅額,除加計利息外,可免受處罰,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42. 營業人因業務需要而租用乘人小汽車支付租金等之進項稅額,應如何辨別可否扣抵銷項稅額,常造成營業人之困擾,為此該局提供判斷原則供營業人參考。
營 業人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訂有明文。如果是以租賃方式租用乘人小汽車,則應就 租賃型態加以判別,屬融資(資本)租賃者,實際上是分期付款買車,除了營業人融資租賃乘人小汽車是供銷售勞務使用外,其支付租金、利息、手續費等而取得之 進項稅額憑證,不得扣抵銷項稅額;若屬營業租賃且供業務上使用者,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至於要如何認定租賃方式為融資租賃抑或營業租賃,依照營利事業所得 稅查核準則第36條之2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2號「租賃會計處理準則」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融資租賃,否則就是營業租賃:
   (1)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物所有權無條件移轉承租人。
   (2)承租人享有優惠承購權。
   (3)租賃期間達租賃物法定耐用年數四分之三以上者。
   (4)租賃開始時按各期租金及優惠承購價格計算之現值總額達租賃資產帳面價值90%以上。
實 務上發現租賃業者為供營業人承租乘人小汽車租金進項稅額憑證可扣抵銷項稅額,而將融資租賃契約形式上設計成營業租賃契約,或訂定3年短期租賃契約,惟在租 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之營業人卻可無條件取得乘人小汽車所有權之交易型態,上揭規避情事,縱承租人原已申報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經查明確屬不得扣抵者,將 依法予以補稅處罰。營業人因業務需要而租用乘人小汽車時,應以租賃實質約定及帳載紀錄作為支付之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之依據,並呼籲營業人勿為扣抵銷項稅 額而作形式上規劃,以免事後經稽徵機關查獲遭補稅處罰,得不償失,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 成雙方損失。
   
43. 營業人給付員工旅行費用、生日禮品、慰勞品、康樂活動等費用,支付的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

營業人支(給)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禮品,均屬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酬 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請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 損失。
   
44. 公司因業務需要取得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之進項憑證時,如何申報繳納營業稅?

政府依原住民群體工作習性,輔導原住民設立各種性質之原住民合作社,而原住民依上項規定而依法經營之原住民合作社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八條之規 定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得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但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六年內應免徵所得稅及營業稅,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係於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公佈實施 故此項規定有效期間至九十六十月三十一日止;因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才適用免徵營業稅之規定,故營業人如取得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之進項憑證不得申請 扣抵銷項稅額,另此項規定僅適用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為限,如有原住民經營營利事業非屬合作社依法經營者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 稅。
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才適用免徵營業稅之規定,如有原住民經營營利事業非屬合作社依法經營者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 稅,另營業人申報營業稅時,應自行檢視所取具之憑證,如發現有取具原住民合作社依法經營者之進項憑證,不得申請扣抵銷項稅額,以免違反規定,遭受處罰,請 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45. 虛報進項稅額要如何處罰?

按查獲核定之虛報進項稅額包括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無進貨事實及偽造變造憑證之進項稅額而申報退抵稅額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 十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細則第五十二條),如符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條規定,得減輕或免予處罰,請 附確實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以利於未來有與國稅局之爭議造成雙方損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許小姐詢問,她與男朋友共同購買房地,土地及房屋持分各1/2,詢問該如何申辦,才可使雙方土地均按自用住宅稅率核課地價稅?
  

       該處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查許君與男友目前尚無法律上關係,故合購房地雙方要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因無配偶、直系親屬等關係,則須合購房地雙方均設立戶籍(或有符合條件之直系親屬設籍),並審核符合其他要件(例無出租、營業等),合購雙方各自持有土地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該處並提醒民眾,已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土地,爾後如將戶籍遷出,又查無符合條件之親屬(例如:配偶、直系親屬等) 設立戶籍在內,會從戶籍遷出次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請民眾留意,以確保權益。  

       日前市民黃先生臨櫃洽詢,兩棟房屋相互交換,是否需申報繳納契稅?如交換價格有差額時,契稅應如何課徵?

       稅務局表示,依契稅條例第6條規定,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兩棟房屋交換,價格上有高低差價時,等價部分以交換契稅稅率2%核課,差價部分則應以買賣契稅稅率6%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黃先生與吳先生各有房屋乙棟,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分別為552,000元及630,000元,兩棟房屋互相交換,黃先生給付吳先生差額78,000元,雙方辦理契稅申報時,黃先生應課徵契稅為15,720元(552,000x2%+78,000x6%),另外吳先生應課徵契稅為11,040元(552,000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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