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勞保年金】老農津貼自102年1月1日起新申領者開始適用排富規定
為照顧真正經濟弱勢的老年農民及基於國家資源有效利用、符合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新增排富規定,自102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也就是說,自102年1月1日起新申請領取老農津貼者才適用排富規定,在101年12月底前已申請或已領取老農津貼者,均不受排富規定影響。
勞委會勞保局表示,排富規定的內容,在所得方面,最近一年度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超過50萬元以上者,不能領取老農津貼;不動產方面,扣除「農業用地」、「農舍」後,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超過500萬元以上者,也不能領取老農津貼;但是,沒有農舍的人,其個人所有實際居住的唯一房屋,該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其土地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400萬元的話,可以按其價值全數扣除,超過的話,只能扣除400萬元。上述不動產的價值,土地是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是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農民朋友們如果想了解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可以到國稅局申請「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想了解個人所有土地房屋的價值,可以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個人財產清冊,以確保自身權益。
轉載自勞保局網站。
【國勞保年金】勞委會勞保局將加強輔導及查核補
習班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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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
勞委會勞保局說明,非屬強制參加勞保的單位,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私立幼兒園、私人診所、人民團體、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公司行號等,如果沒有自願參加勞保,還是必須在所僱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員工參加就業保險,不依規定辦理加保手續,雇主將被核處10倍罰鍰,如因此導致被保險人領取就保相關給付的權益受損,還須負責賠償勞工所受的損失。
勞保局指出,根據以往輔導各事業單位辦理員工加保作業,發現不屬於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對象的單位,雇主常表示不清楚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所以沒有申報員工加保,影響員工權益甚大。
為保障勞工權益並加強宣導正確投保觀念,勞保局近年來針對勞保自願、但為就保強制投保的單位逐步進行加強輔導,初步已完成輔導全國1,500多家私立幼兒園加保工作。
今年勞保局將鎖定「短期補習班」進行查核,如發現新設立的短期補習班已僱用員工,卻未依規定辦理投保,將會核處罰鍰,並持續輔導其他就保強制單位依規定納保,期望透過輔導查核機制建構完整的就業安全體系。
勞保局強調,就業保險除了為勞工在遭遇非自願性失業時,提供失業給付外,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另外接受職業訓練期間的失業勞工,也會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提供失業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的眷屬健保費補助,以安定勞工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並協助其儘速再就業。
另外,被保險人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還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保障員工權益。
自勞保局網站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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