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單所載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者,尚不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有憑單填發單位電話詢問,若所得人為營利事業者,是否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
該局說明,為有效達節能減紙目標,自103年起,按新修正所得稅法第94條之1、102條之1及第126條規定,所得稅各式憑單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
該局解釋,適用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報作業的範圍如下,但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
1.憑單填發單位於每年1月底前(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則延長至2月5日)向稽徵機關申報之上一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2.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含境內居住之國人及有統一證號之外僑居住者)。
該局進一步說明,不適用憑單免填發作業的範圍如下:
1.憑單所載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2.憑單填發單位逾期申報或更正的憑單。
3.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
該局呼籲,請各憑單填發單位,應於期限內申報各式憑單,以免逾期遭受處罰,亦請配合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以達節能減紙目標。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簡股長;電話2502-4181分機250)
網路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超方便,節能減碳真環保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可利用該處服務網站(網址:https://www.kctax.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或直接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以自然人憑證登入申辦,該網站申報地價稅減免項目除自用住宅用地外,還有騎樓用地、巷道用地、工業(廠)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等項目,為忙碌的您提供24小時不打烊最迅速、最便捷的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該處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適用特別稅率,經審查核准後,當期地價稅即可適用特別稅率,逾期申請,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因欠稅土地已被禁止移轉,為何又被移送強制執行?原來「禁止處分財產」(如土地、房屋或車輛)是為了防止納稅人利用移轉財產來規避稅捐債務的保全措施;而「移送執行」之目的是為了促使納稅人履行公法上給付義務,兩者目的不同。所以,因欠稅財產已被禁止處分者,行政執行分署仍得就其財產強制執行。
稅務局貼心提醒:收到稅單,應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避免財產被禁止處分,如果想要移轉之財產已遭稅務局禁止處分,須先繳清欠稅後,就可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自益信託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陳先生所有自用住宅用地辦理信託登記,詢問是否可以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由受託人持有,原則上應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適用。
惟委託人與受益人為同屬一人的自益信託,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住宅使用並設籍於該址,未出租或營業,且符合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公畝的範圍內,受託人可檢附信託契約書,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就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需自次年起才可適用。
該處進一步說明: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經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辦理信託登記,如屬自益信託且土地使用情形未變更者,可免經申請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小心補稅並受罰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最近審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時,發現有些人誤解夫妻可以分開申報,因而遭受補稅外還要被處罰鍰,令人遺憾。今年甲君即因綜合所得稅夫妻分開申報收到補繳本稅40萬餘元繳款書及違章罰鍰繳款書,甲君聲稱其誤聽媒體報導以為夫妻可分開申報,殊不知因此過失而造成其須負擔罰鍰。
國稅局指出,104年1月21日修正通過所得稅法第15條,明定自103年1月1日起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計算,增加了「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方式,仍應由納稅人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納稅人、配偶及合於規定得申報之受扶養親屬之各類所得,除符合民法規定難於維持共同生活,分居已達6個月以上,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者,或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經法院裁定者,或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取得通常保護令者所規定的一些特殊情形外,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及計算稅額。
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5月份申報完畢,民眾如因一時疏忽採行夫妻分開申報者。應於國稅局還未核定前補救辦理更正申報,以免遭受補稅及罰鍰雙重的負擔。【#342】
遺產分割繼承後撤銷,改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印花稅不退
基隆稅務局表示,完成遺產繼承登記後,生存之配偶若撤銷原繼承登記改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原遺產分割協議書貼用之印花稅,無法申請退還。
基隆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原持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竣繼承登記後,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撤銷原登記改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原遺產分割協議書所貼用之印花稅,因該協議書於書立後已交付使用,並非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所以已貼用之印花稅不得申請退還。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1戶房地,如已辦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縱持有該房地未滿2年即出售,仍可排除課徵特銷稅,惟實務上常見民眾因誤解「辦竣戶籍登記」規定,而遭稅捐稽徵機關補稅處罰,請民眾特別留意!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君(單身)以6,650,000元出售持有未滿2年之房地,未依規定報繳特銷稅,經該局查得甲君雖僅有1戶房地,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惟未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不符合前揭規定要件,乃予補稅處罰。甲君不服,主張誤以為可依土地稅法規定,將其母親戶籍遷入,即符合自用住宅規定排除課徵特銷稅,並無漏稅意圖。案經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並告確定在案。
該局進一步說明,特銷稅條例對自住房地的定義與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利得稅,或房屋稅、地價稅等持有稅並不一致,故該條例所稱「辦竣戶籍登記」的對象,只限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並不包括所有權人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故納稅人倘出售持有未滿2年,且僅有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的直系尊親屬設籍在該處的房地,仍無排除課稅的優惠。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為避免民眾因疏忽或混淆特銷稅申報條件而遭補稅處罰,已將應申報之房地銷售類型,作成「銷售房地特銷稅自行檢查表」建置於該局官網,民眾可於出售持有未滿2年不動產時,先自行仔細檢視是否符合免稅規定,以免漏報遭查獲而補稅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黃稽核 聯絡電話:06-2223111分機8098
營業人進用人才考試報名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各大企業為招募優秀人才,趁畢業潮,陸續對外舉辦考試,其向求職者收取與考試相關之簡章費用、報名費等等,應否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繳納營業稅,而營業稅係屬消費稅性質,稅賦最終由消費者負擔,鑒於求職者參加考試係基於就業之需求,與一般消費貨物或勞務性質不同,不宜由其負擔營業稅,依財政部98年5月22日台財稅第09800087850號令解釋,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免課營業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政府為促進就業,鼓勵企業進用員工,考量營業人對外舉辦考試係為招募優秀人才,促進國內就業,故就非屬消費性質之考試費用核釋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請營業人特別注意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一科謝稽核 06-2298067
身心障礙者駕照被吊扣,名下車輛不能免徵牌照稅
老王因身心障礙已申請名下愛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最近酒後駕車被警察攔查,除須繳納鉅額交通違規罰鍰外還遭吊扣駕照,事後更收到稅捐處通知,吊扣期間無法再享有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心想真是損失慘重,懊惱不已。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
老王因具身心障礙者身份且領有駕駛執照,依上述規定申請並經稅處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在案;惟日前因酒駕遭監理機關吊扣駕照一年,吊扣期間應停止駕駛,其名下車輛於該吊扣期間亦無法供其駕駛使用,因此駕照吊扣期間雖請專人駕駛,車輛亦不能再適用免稅規定,須等吊扣期間結束後始能恢復免稅。
該處表示,車主若有其他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3631810轉分機11至17或2258523,將有承辦員為您服務。
新取得自住用地,請於104年9月22日前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買賣、繼承、贈與等房地移轉後,新土地所有權人常忘記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而造成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導致地價稅額與原來差4倍的情形。
地方稅務局表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以一處為限。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無論是買賣、繼承或贈與等方式移轉,只要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就會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在辦竣土地移轉登記後,請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104年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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