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移轉時免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訊)住在梧棲區的張先生詢問無償供公眾使用之道路移轉時是否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償供公眾使用之道路用地,移轉須具備以下3個條件:1.都市計畫法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2.將來由政府依法以「徵收、區段徵收或未明定」方式取得、3.無都市計畫法第30條規定核准由私人或團體投資興辦者,才有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免徵土地增值稅之適用。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用地位於非都市計劃區,雖經編定為道路用地、交通用地,但因不屬於依都市計劃法劃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所以移轉時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土地增值稅之問題,民眾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沙鹿分局第二股04-26624146分機20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為提昇為民服務品質,提供地方稅多元退稅之管道,除了不限金額由納稅義務人親自到稅務局,可以辦理現金退稅外;只要納稅義務人申辦匯款退稅,退稅款就可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免除民眾持支票往返金融機構兌領之不便。
基隆市稅務局指出,鑑於以往採用支票退稅常有納稅義務人遺失退稅支票,辦理掛失止付通知,不但手續繁瑣,耗費時間與人力,又因帶著支票往返金融機構兌領較不方便亦不安全,該局極力推廣直撥退稅,匯款手續費由該局自行負擔。民眾申辦直撥退稅者,限利用納稅義務人(受退稅人)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含郵政儲金帳戶),並附存款帳戶帳號影本或傳真或以手機照相傳送至該局網站,皆可辦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營利事業列報贈送樣品、物品或商品之廣告費,應取得合法之證明文件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第1款第7目規定,營利事業贈送樣品、銷貨附贈物品或商品餽贈,印有贈品不得銷售字樣,含有廣告性質者,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數量及成本金額。前揭準則第78條第2款第6目及第7目並規定,公司以本身產品或商品作為樣品、贈品或獎品者,應於帳簿中載明。又贈送樣品應取得受贈人書有樣品品名、數量之收據,另贈送國外廠商者,應取得運寄之證明文件及清單。
該局於查核轄內甲公司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申報贈送樣品廣告費達新臺幣1,500餘萬元,經通知提示明細及證明文件,惟公司未能依前揭準則規定提示受贈人書有樣品品名、數量之收據,且贈送外國廠商部分,亦未取得運寄之證明文件及清單,核與前揭規定不符,乃予以剔除補稅約255萬元。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贈送樣品列報廣告費支出,務請注意依稅法規定記帳及取得相關憑證,以供稽徵機關核實認定。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曹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76
自住房屋以3戶為限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中央政府為抑制囤房造成房地產價格飆漲,並維護租稅公平及落實居住正義,以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將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與「非自住」2種,自住房屋稅率為持1.2%,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稅率提高為1.5%~3.6%。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自住房屋」,係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自住房屋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且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自住房屋擇定後如有改作其他使用或其他房屋改作自住使用者,請於使用情形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護權益。
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遺產分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應課徵印花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印花稅之課徵範圍。有關繼承人單獨繼承不動產,所持土地登記清冊,如未載明協議辦理內容,不具上述買賣、交換、贈與或分割不動產之性質者,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初次符合上述免徵房屋稅規定的房屋,在該年度房屋稅開徵前,該局主動寄發通知單告知納稅義務人,自當年度起免徵房屋稅,民眾無須再行申請。
退稅用直撥,省時、方便、安全又可靠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民眾有溢繳地方稅款申請退稅時,可申請直撥退稅,辦理直撥退稅不但省時、安全又方便,並可避免支票未收到或遺失之困擾!
當您有應退款項,辦理直撥退稅時,提供納稅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或本人具結之金融卡影本,向本分局申請即可,本分局辦妥退稅作業後,會將應退稅款直接匯入您的帳戶,並發函通知您,節省往返金融機構兌領時間及降低支票遺失的風險,請民眾多加利用「既便利又安全的直撥方式」辦理退稅。
同時提醒您,稅捐單位不會以電話或者簡訊通知民眾利用自動提款機辦理轉帳退稅,請民眾不要相信歹徒詐騙技倆!
若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東港分局免付費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是節稅的好方法,常有民眾詢問相關規定,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予簡要說明。
一、基本要件:
1、土地出售和重購的所有權人要同一個人。
2、重購地的價額要高於出售地價額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的餘額。
3、要在2年內出售及重購自用住宅用地。
4、出售和重購的土地都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規定。
5、出售土地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重購退稅最高退稅額。
6、只要符合重購退稅條件,申請的次數沒有限制。
二、實例:
某甲出售符合上述要件之自用住宅用地,售價100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5萬元:
1、如某甲另購自用住宅用地120萬元。
120萬-(100萬元-5萬元)=25萬元……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25萬元>5萬元,故可退
還5萬元。
2、如某甲另購自用住宅用地98萬元。
98萬-(100萬元-5萬元)=3萬元……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3萬元<5萬 元,故可退還3
萬元。
3、如某甲另購自用住宅用地92萬元。
92萬-(100萬元-5萬元)=-3萬元……已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故不予 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
三、注意事項:
重購土地自完成登記之日起,在5年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會追繳原退還稅款。
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稅籍管理之正確與完整,正確掌握網路交易銷售額,自103年1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將清查轄區內公司、行號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優先鎖定經營網路交易、經營網路交易機率較高之行業、知名伴手禮店家、名產店、餐飲業及其他以網路交易為主要營業項目之行業進行大清查。請公司、行號先行檢視有無利用網際網路(虛擬通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有前揭之營業情形,請儘速依規定補辦,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辦妥工廠登記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工廠可申請減半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合法登記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工廠,於辦妥工廠登記後,可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申請營業減半稅率課徵房屋稅,倘工廠空置不為使用,則無減半課稅之適用。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鍾惠萍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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