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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士娜

邱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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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給付外籍員工所得時,會因為員工是否為「居住者」身分,而使適用的扣繳稅率有所不同。國稅局提醒公司,外籍員工如果提早離職,導致不符合居住者身分,應儘速補報補扣繳差額,以免遭稽徵機關追補稅款並處罰。

 

外籍員工是否具居住者身分是影響扣繳稅率的關鍵。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規定,所謂的居住者,是指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在我國境內;或是雖無住所,但在一課稅年度內於我國境內居留滿183天,都可具居住者身分,否則在稅法上就是「非居住者」。

 

台北國稅局表示,居住者與非居住者適用不同的扣繳規定,都明定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以薪資為例,若為居住者,公司按每月給付總額扣取5%。若為非居住者,薪資按給付額扣取18%稅款,但若全月薪資在法定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扣繳率則以6%計算。

 

公司在辦理扣繳時,通常是依據外籍員工的護照簽證或居留證所載的居留期間,來判斷這名員工的居住者身分。然而,如果外籍員工提早離職、離境不再入境,有可能導致當年度居留天數未達183天,身分從居住者變成非居住者。

 

國稅局提醒,此時公司記得改以非居住者扣繳率核計稅額,並儘速補報補扣繳差額,以免被國稅局補稅加罰。

 

而如果有跨年度問題,例如甲公司聘僱外籍人士A先生在2018101日來台,2018年居留天數未達183天,仍應適用非居住者扣繳率。

週二, 27 八月 2019 08:24

【政策宣導】免辦理暫繳申報

(苗栗訊)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表示,營利事業應於108年9月30日前辦理暫繳申報,但符合以下情形者,免辦理暫繳申報:


1.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於自行向庫繳納暫繳稅款者。
2.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第98條之1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
3.獨資、合夥組織及經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4.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
5.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
6.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108年度新開業者。。
7.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之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
8.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營利事業。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苗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巫新燕
聯絡電話:037-320063轉112

 

 

喜歡以小博大把運彩當樂透買的消費者今年9/1以後在兌獎時要特別注意,由於行政院第025卷第100期公報發布108/12/1起施行1項新的措施,即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台幣五千元者,免予扣繳,新措施對運彩中獎人有重大影響。

 

 

我國政府舉辦的獎券投注,包括運動彩券以及公益彩券,跟一般消費時所索取的統一發票,都是適用於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這個二千元課稅門檻從62/10/31訂定以來一直沒有調整過,這次政府為了進一步簡化扣繳作業,並適度鼓勵民眾購買政府舉辦之獎券投注及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特別將這個課稅門檻調高為五千元,對運彩購買者來說是一個好消息。

 

 

特別是中獎倍數在200倍到500倍(因為運彩每注購買的金額10元)中間的中獎人,過去兌獎時需要扣繳20%的分離課稅,今年從12/1開始不用扣繳,加上實體彩券兌獎有3個月的期限,所以今年9/1以後購買運彩實體彩券中獎200倍到500倍的消費者,可以不用急著兌獎,等到12/1以後才到運彩投注站或中國信託銀行兌獎,可以省去20%中獎稅的繳付。

 

 

運彩能夠以小博大中高賠的玩法很多,例如足球「正確比數」玩法中獎獎金少則5~6倍、多則高達300~500倍,透過「串關」賠率可以連續相乘的投注方式,中獎獎金倍數往往都能超過百倍、千倍甚至萬倍,今年9/1到11/30到投注站買的實體彩券,中獎獎金倍數落在200倍到500倍之間就要特別注意,只要在兌獎的3個月期限內,記得留到12/1以後再兌獎,可以省下一筆非常可觀的稅款。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許多公司利用暑期尋找短期工讀生,要注意薪資認定、加班費與扣繳規定等三大相關重點,避免漏報、誤報而遭受相關罰則。

 

 

官員表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一,除了薪資之外,公司給付工讀生的各類補助與津貼,像是交通津貼等,原則上都歸屬於薪資費用的一部分。但是要注意伙食費要額外申報,每個員工每月可以列報最高2,400元伙食費,超過的部分則要轉列為薪資。

 

 

第二,也要注意加班費部分,查核準則中規定,要列報加班費的話,則必須要備妥加班紀錄以供認定。官員指出,除了稅法規定外,也要注意員工的每個月加班時數,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否則恐會面臨勞動法規罰則。

有些情況則是餐飲業比較常見的,可能會發生消費者支付小費,指定要交給某個特定員工,這類情況則是涉及營業稅問題,公司開立的統一發票要註明代收員工小費及金額,還要拿到被指定員工簽收小費的收據,並列為該員工的薪資所得,由業者列單申報、填發免扣繳憑單。

 

 

第三,實際上公司暑期找工讀生最常違規的情況,是疏忽沒有幫員工申報免扣繳憑單。官員表示,多數工讀生當月薪資未達起扣點,因此也不需要辦理扣繳,然而卻有很多營利事業疏忽在隔年1月申報免扣繳憑單。

據今年度的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起扣點是每人每月薪資所得在84,501元,官員說,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應該在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扣繳及免扣繳薪資所得稅款列冊,向稽徵機關申報,包括領日薪的臨時工,也必須要申報,這是最常有公司疏忽的一塊。

 

 

未依規定申報免扣繳憑單的公司,將會依照《所得稅法》111條,被處以新台幣1,5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未補報則會面臨進一步罰鍰,最高9萬元,最低則不低於3,000元。

 

 

 

 

(臺中訊)近日有民眾詢問,是否開立銀錢收據皆須繳納印花稅?有無例外或合法節稅之管道?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所立之單據、簿、摺,均需繳納印花稅;惟書立收到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等)所出具之收據,因非屬銀錢收據性質,免繳納印花稅。

 

 

  該局說明,營業人、機關、團體或個人書立收到票據所出具之收據,不論票據原因及收據上有無載明票面金額,均免繳納印花稅,惟該收據如未載明票據名稱及票據號碼,則視為銀錢收據,應繳納印花稅。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無論產生交易所得或損失,均應檢具相關文件申報,否則將遭罰鍰處分。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張君,於107年10月1日出售其於105年4月20日買賣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未依限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經該局查獲,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第1項規定,處罰鍰3,000元。張君不服,申請復查,主張不知賣屋虧損也要申報,經該局復查決定略以:「本件雖經核定系爭房地交易之課稅所得為0元,惟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同法第14條之4之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申請人未為申報,核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本件於法定罰鍰金額範圍內,裁處法定罰鍰最低額3,000元,已屬就違章情節所為之適切裁量,原處罰鍰3,000元並無違誤,應予維持。」駁回其復查申請。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有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因虧損而未依限於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申報者,請儘速向管轄之國稅局辦理補申報,凡屬未經他人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已自動補報者,仍得免予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蔡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668

 

身心障礙者許小姐來電詢問,去年已經辦理牌照稅減免了,今年還需要重新申辦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減免不須每年提出申請,除非身心障礙手冊到期或車籍等基本資料異動時才須再重新申請。

 

 

該處進一步提醒,若身心障礙手冊到期仍未重新申辦,牌照稅就會恢復課稅,請大家注意手冊到期日唷。

 

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父親去世後遺留的老舊機車是否應辦理遺產稅申報?還是直接報廢就好?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有車輛時,應於死亡之日起6個月併同其他財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才能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登記。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2條及33條規定,繼承人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1年內辦理異動登記,公路監理機關將會註銷該車輛牌照,車輛如因老舊不堪使用,繼承人亦可逕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事宜。如有疑義,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詢問。

 

報稅季到來,勞退自提享節稅效果。勞保局今天提醒,有勞退自提的勞工收到扣繳憑單時要注意,扣繳憑單所得總額是否有扣除勞退自提金額,若未被扣除,要儘早跟公司反應。

 

5月報稅季即將到來,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楊佳惠指出,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從下個月起申報,近期有勞退自提的勞工朋友收到扣繳憑單時,要注意所得總額是否有扣除勞退自提的金額。

 

楊佳惠舉例,勞工A月薪新台幣5萬元,包含年終獎金的全年薪資所得為新台幣70萬元,並自提6%的退休金,依分級表計算方式為提繳工資5萬600元x6%x12個月=3萬6432元,扣繳憑單上的給付總額應為66萬3568元,亦即70萬元扣掉自提退休金3萬6432元。

 

楊佳惠說,扣除的自提退休金上限為10萬8000元,如果勞工有2份以上的工作都有自提金額,也以10萬8000元為上限。

 

如果勞工發現扣繳憑單並未扣除自提退休金,楊佳惠指出,勞工發現有誤時要儘早跟公司反應,請公司跟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避免多繳稅款。

 

 

(臺中訊) 有民眾反應收到未辦繼承房屋之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質疑還未辦理繼承為什麼要繳稅?稅務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留有房屋,在未辦妥繼承登記前,依法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全體繼承人對應納稅捐均負有連帶責任。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3項修正施行後,納稅義務人為公同共有人時,繳款書之送達方式已經修正,對未辦理繼承之公同共有案件,稅捐機關除將「繳款書」及「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公同共有人其中一人外,同時會寄送「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其他公同共有人,以保障各公同共有人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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