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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士娜

邱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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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吳先生來電詢問,名下房屋已經持有40年,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之徵免與屋齡無關,本市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6仟元以下且供住家使用才可免徵房屋稅,因此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6仟元者,無論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而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也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表示,如你的房子,房屋評定現值在10萬6仟以下,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使用而須繳房屋稅者,只要用途改變為住家用符合免稅條件,應儘速向稅捐稽徵單位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稅法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以選擇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土地再次移轉第三人時,會一併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配偶間相互贈與土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僅為暫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於再移轉給第3人時,將以贈與前土地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因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係採累進稅率結構,配偶間相互贈與後再出售,土地漲價倍數有可能較高,須適用較高稅率,稅負可能較重,但如再移轉給第3人時,受贈配偶若符合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申請按10%優惠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請民眾注意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節稅方式。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繼承所書立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並據以持向地政機關辦理物權登記者,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按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所立分割不動產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印花稅之課徵範圍。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不論其協議該不動產(土地或房屋)由1人或數人繼承,並持憑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即屬上開印花稅法規定之課稅範圍。至於不動產價值,應以協議書成立時之價值為準,非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價值,而遺產中其他非屬不動產之財產分割部分,則不需繳納印花稅。如有任何問題,請利用0800-000321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該局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王君詢問,他今年2月新購買房屋,不知今年要繳多少地價稅及房屋稅,是否與原屋主比例分攤稅金?

 

該處說明,地價稅係按年計課,並不是按月計算稅額,訂有納稅義務基準日,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以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故王君在8月31日如為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在今年11月地價稅開徵時,就須繳納今年新買土地全年之地價稅。

 

該處並說明,房屋稅與地價稅不同,房屋稅係按月計算稅額,民眾在購買房屋時,以買賣移轉契約書(公契)所載立契日期為認定標準,即立契日當月由原所有權人(賣方)負責繳納房屋稅,而立契日次月起由新所有權人(買方)繳納房屋稅,故王君如2月立契買房屋,在今年5月房屋稅開徵,就只須繳納今年新買房屋3月至6月的房屋稅。

 

(臺中訊)寺廟管理人王先生來電詢問:寺廟用地可以申請地價稅減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其所有專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寺廟用地,可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9款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其土地係以私人名義所有權登記者則不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依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應於每年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減免原因消滅,自次年恢復徵收。

 

另寺廟及教堂興建期間,如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檢附寺廟或教堂興建計畫書及建築管理機關核發之建造執照影本,並依上開規定提出申請者,亦有減免地價稅之適用。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4,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臺中訊)民眾林小姐所有車輛已經於107年賣掉,但108年還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電話詢問應如何處理?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將車輛賣給他人,務必向監理機關辦妥過戶登記手續,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說明,如車輛出賣後,買主拒不辦理過戶,舊車主可以存證信函催告新車主辦理過戶登記,如新車主已行蹤不明無法通知時,可以登報方式代替;若新車主仍不出面辦理過戶,可檢附原車主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報紙或存證信函等資料,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如車輛出賣後車籍資料未變更所有人登記,日後使用牌照稅或該車違章罰鍰都會以原車主為納稅義務人。

 

該局提醒民眾,無論車輛買賣或贈與他人,都要到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喔!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因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車輛暫時不使用,是否可以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車輛如果暫時不打算使用,可檢附號牌2面、行車執照及身分證等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申請停駛,於完納已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後,停駛期間即可不用繳納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稅款亦可申請退還。

 

該局提醒民眾,車輛恢復使用,也需向監理機關申請復駛,若於停駛期間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將另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聰明節稅的您請記得「車輛停用辦停駛,恢復使用辦復駛」,才不會因小失大哦!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該局說明,依「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交通部對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之營業車輛,補貼其109年使用牌照稅50%,營業用車輛分上、下兩期開徵,將於10941日至430日開徵上期使用牌照稅時,在繳款書上會載明政府補貼金額及補貼後應繳的稅額。經統計目前桃園市共有5,072輛車受惠,全年使用牌照稅共3,884萬元,補貼一半的金額1,942萬元。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的租賃小客車為例,109年上期使用牌照稅是3,240元,政府補貼一半金額1,620元,所以車主本次可省下1,620元的稅款。

 

該局提醒車主,如有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納稅款者,也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欲瞭解該局提供疫情之多元服務,連結https://reurl.cc/b61W6y即可至「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專區裡有各項詳細資訊或申辦管道。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也請利用以下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局:3326181分機24522459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603609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211212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208209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207210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廠商詢問承攬合約未在合約訂定工程總價,要如何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指出,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繳納1‰印花稅,如合約上沒有載明工程總價,必須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以預計金額繳納印花稅,等到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補足應繳的印花稅或退還溢繳的印花稅。

 

如對印花稅之徵課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

 

(臺中訊)民眾標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拍賣之土地,收到該機關所核發之產權移轉證明書,詢問是否要繳納印花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項證明書屬於各級政府機關所立或使用之憑證,應免納印花稅。

 

該局說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因標售或讓受不動產所書立之產權移轉證明書,僅有立據人,且該立據人為政府機關,其所書立之產權移轉證明書,依據印花稅法規定免繳納印花稅。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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