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目前正進行105年度印花稅檢查,由於印花稅具有輕稅重罰的特性,因此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務必將最近五年各項應稅憑證先自行檢查,看是否已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並且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
該處進一步說明,依印花稅法規定,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用印花稅票。納稅義務人如果開立的應稅憑證數量較多或所需貼用印花的稅額較大,可至營業地點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彙總繳納或開立大額繳款書,可免去購買、貼用及註銷印花稅票之不便,又可避免因漏未銷花或銷花不合規定而遭受處罰。
該處提醒納稅義務人違反印花稅法之憑證有下列罰則:1、未貼用或貼用不足印花稅票之應稅憑證,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2、未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3、揭下重用經註銷之印花稅票,除補貼印花稅票外,應按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罰則不輕,不可不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為加強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瞭解遺贈稅、房地合一及土地增值稅等相關法令與申報實務之各項規定,聯合嘉義縣地政士公會於7月21日上午9時至12時在嘉義縣稅務大樓3樓禮堂(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5號3樓),舉辦105年遺贈稅法、土地稅法及稅改房地合一申報實務講習會」,歡迎地政士踴躍向嘉義縣地政士公會報名參加。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讓民眾享有退稅便利的選擇,積極推動並輔導民眾使用帳戶直撥退稅,受退稅人只要提出申請,憑本人之郵局、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存摺或金融卡等資料,即可享受既便捷又安全的退稅服務。
市稅處表示,過去常發現有些民眾申請退稅時忘記持帳戶存摺影本,而較常攜帶金融卡,為求便民,所以只要是受退稅人本人之金融卡,就可憑該金融卡上所載帳號申辦直撥退稅,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所指定帳戶,不僅省時方便又安全,也可避免支票退稅之諸多困擾,比如民眾需至金融機構兌領,費時費力,且退稅支票有兌領期限,如有遺失還須辦理掛失止付,或因地址遷移、工作繁忙而遲延兌領退稅款等問題。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此一迅速又便捷的退稅方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申報105年7-8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期限,因適逢中秋連續假期,依規定展延至105年9月19日(星期一),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繳稅系統並配合順延至105年9月21日。
該分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課徵營業稅,請依規定期限報繳,以免遭受處罰。
【新北市訊】颱風季節已來臨,稅捐處提醒所有市民朋友除應作好防颱準備,以降低生命財產損失外,若因颱風造成財產損失,可向該處提出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申請,相關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本市轄區受災戶得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捐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本市轄區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稅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納稅義務人可至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專區服務/災害減免(http://www.tax.ntpc.gov.tw/core/main/inpage.php?pageId=397)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處提出申請稅捐減免。
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該公司打算舉辦促銷活動,其銷貨時附送之贈品是否也應視為銷售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依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後段規定,應視為銷售開立統一發票,惟為簡化作業,凡屬下列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之物品及免費換修之零件,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臺中訊)不少民眾詢問,於自家頂樓加蓋是否也要課徵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遮陽防雨,於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因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果頂樓搭建之棚架未設有門窗、牆壁,僅供遮陽防雨之用,因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此類簡陋之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但屋頂棚架設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至於1樓未設有門窗、牆壁之供遮陽防雨之棚架可否比照屋頂簡陋棚架免徵房屋稅?該局表示,因建築於地面上之棚架,係供居民通行或置物之遮陽防雨使用,與保護屋頂之遮陽防雨使用不同,且1樓棚架可隨時變更使用,兩者仍屬有別,因此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地價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份,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以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因此,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如果在8月31日以後才移轉土地,雖然土地已賣掉,但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本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房屋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5月份,課稅期間為前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和地價稅不同的是,房屋稅採按月計課。舉例來說,若房屋於105年3月1日建造完成並申報房屋稅籍,則105年度房屋稅必須負擔4個月;若於104年8月1日建造完成並申報房屋稅籍,則105年度房屋稅必需負擔11個月。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105年8月份起將針對選案之公司行號,開始實施印花稅檢查作業,預定檢查期間為105年8月1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
該局表示,按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凡屬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等指定之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義務人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免除逃漏稅之處罰;但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公司行號自行檢視各項應稅憑證後,若發現有短漏繳(貼)印花之情事時,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補繳(貼)印花,否則一經查獲,除須補貼印花稅票外,並會被按漏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該局籲請公司行號特別注意,以免因一時疏忽,而遭處重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貼繳印花稅;農、漁會信用部放款所收到之利息收入,應依規定開立憑證,並於書立後交付時即貼繳印花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漁會信用部為農業金融法規定之農業金融機構,其放款所收取之利息收入,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21條規定開立收據,除收到以票據繳付利息,並在收據上載明票據名稱、號碼及金額,可免繳納印花稅外,餘均應依規定報繳印花稅。
農、漁會等機構如因書立應稅憑證甚多,不方便逐筆繳納印花稅,可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以每2個月為1期,分別於每年的1月、3月、5月、7月、9月及11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另外,為提升便民服務,財政部已建置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申報人可於申報期間(即每個單月的1日至17日)24小時上網辦理彙總申報,並可自行列印申報書及繳款書,逕至來來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限稅額2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不必親自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如申報錯誤需更正,在規定申報截止日前,還可在網路上直接更正已送出之申報資料,免除來回奔波申報之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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