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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地價稅歸戶課徵之規定

地價稅歸戶課徵之規定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指出:

104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了,李先生接到地價稅繳款書後,表示在高雄市有二筆土地,但只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希望補發另一筆土地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說明:

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歸戶課徵。

因此,李先生在高雄市雖有二筆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進一步說明:

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請仔細查看所載課稅土地標示、筆數、地價、持分面積、減免情形及應納稅額等是否相符,如有任何疑問,可逕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洽詢。


更新日期:2015/11/10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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