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距離111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截止日112年2月6日,僅剩不到7天,尚未申報的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請善用網路儘速完成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節能減紙愛地球,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申報單位只需於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之「憑單填發方式」欄項,點選「免填發」或「電子憑單」,即可於112年2月15日以前免填發紙本憑單給所得人,並節省憑單寄送成本:
一、 憑單填發單位已於112年2月6日以前完成憑單申報。
二、 憑單所載的所得人(即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三、 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或分離課稅憑單。
該局特別提醒,憑單所載的所得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所得人要求填發憑單時,申報單位仍應於112年2月15日以前填發憑單給所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