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為提供安全、便捷庫款支付服務,運用財金公司跨行通匯系統,將受款人應領款項撥存其金融機構存款帳戶。經該署積極推動,跨行通匯比率持續成長,迄113年11月止為98.8%,國庫支票簽發比率逐年下降,減省受款人赴金融機構兌領時間及成本,兼達節能減碳與撙節國庫支出之效。
財政部國庫署指出,該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期間,配合各機關肺炎特別預算(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及移緩濟急等相關預算執行,並積極宣導各機關發放防疫、紓困、振興等款項採存帳跨行通匯方式辦理,庫款撥匯作業量於109年度開始攀升,110年度來到222萬餘筆後,隨同該項特別預算執行情形逐年減少至今年11月止之172萬餘筆。同上述各年度期間,國庫支票簽發量則由108年的3.6萬筆逐年下滑至今年11月2.1萬筆,跨行通匯比率仍維持在98.8%的高水準,顯見社會大眾已能感受到採用存帳跨行通匯的好處。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基於庫款撥付採存帳跨行通匯方式,受款人無需額外負擔匯款手續費且可提早取得款項,並減省受款人赴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或兌領時間等成本,且可節省國庫支票印製與郵資成本,籲請尚未採存帳跨行通匯方式領款之受款人,未來向各機關請款時,主動將金融機構存款帳戶資料提供付款機關,俾利該署快速安全將庫款直接撥存受款人金融機構帳戶,亦可避免國庫支票遺失及遭冒領等風險。
該署進一步表示,庫款撥匯後,提供受款人以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於網站查詢、電子郵件或由系統自動傳真及匯款附言欄等多元電子化對帳服務,俾利核銷帳務,請受款人多多採用跨行通匯方式支領庫款,達省時、省力、省成本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