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文化資產(下稱文資)指定登錄數量逐年增加,國人文資保存意識提升,為推動文資保存、活化與傳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積極協助文資主管機關或其他需用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國有財產法辦理撥用國有文資不動產,並請撥用機關於撥用前先徵詢文化部意見,以確保相關文資保存規劃。
國產署協助全國各機關撥用國有文資不動產,近3年共協助撥用36處,透過機關修復與活化再利用此等具有歷史意義的場域,讓民眾感受過去的歷史記憶與現場。例如協助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撥用臺北市延平南路上之市定古蹟「撫臺街洋樓」進行修復後開放民眾參觀,讓民眾有豐富的文化體驗;撥用歷史建築「臺北刑務所官舍」修復及活化再利用,現為永康街商圈內「榕錦時光生活園區」,園區內有老屋及老樹並有文創商店、美食餐廳,有如熱鬧都市裡的小綠洲。
國產署表示,除了北部地區,近年協助文化部撥用臺中市定古蹟「臺中刑務所典獄官舍」及「臺中刑務所浴場」、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官舍群」及「臺中刑務所演武場」,修復現有文資空間成立國家漫畫博物館,吸引觀眾認識漫畫文化,並以多個特色空間打造兼具博物館、圖書館、創意基地的博物館園區,呈現多元型態的漫畫展演;另屏東縣歷史建築「屏東市大武營區」原為軍方傘兵訓練基地,配合都市發展,訓練基地遷移後由屏東縣政府撥用地上營舍採分期修復,將打造為「大武營歷史建築園區」。
國產署協助機關撥用國有文資不動產進行活化利用不餘遺力,國有文資由機關進行修復再利用後,可彰顯其歷史脈絡及文化創意,予以重新詮釋並融入當代環境之中,有助於提升文資利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