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營業稅】產後護理機構繳稅須知!

本局表示,依護理人員法、同法施行細則及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立之產後護理機構,所提供之產後護理服務,業經財政部發布令釋,僅醫療勞務收入得免徵營業稅,至產後護理機構收取之日常生活服務費用,非屬醫療勞務之範疇,仍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本局說明,產後護理機構免徵營業稅之醫療勞務收入,指護理費(含護理評估、護理指導及處置等)、醫療診療及諮詢費等;至於收取日常生活服務費用,包含住房費、嬰兒奶粉及尿布、清潔衛生用品及一般飲食等,非屬醫療勞務範疇,自1051221日起應依法課徵營業稅並辦理稅籍登記;此類應辦理稅籍登記之產後護理機構,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所稱營利事業,自106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本局特別呼籲,產後護理機構或屬同性質醫療院(),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非屬醫療範疇者,應依法儘速辦理稅籍登記並補報補繳營業稅,以免事後經查獲遭受補稅及處罰。

閱讀 625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