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及加強稅籍管理,該分局已自4月份起展開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實地勘查轄內營業人稅籍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並一併清查營業人利用網路交易之營運情形。
該分局說明,營業人利用網際網路(虛擬通路)從事交易,以及美容醫療院所、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老人福利機構、未立案補習班、露營場地、知名老店、寵物美容與寄宿等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是否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亦為本次營業稅籍清查作業重點。
該分局強調,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第31條規定,營業人於開始營業前及停、復業前,應辦理設立及停、復業登記,同法第30條規定,營業人原申請稅籍登記事項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請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
該分局特別籲請營業人,如有前揭情事而未依規定辦理者,請儘速補辦相關登記事宜,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