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營業稅】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金額誤載且無法收回統一發票時,應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接獲營業人來電詢問,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予消費者之銷售金額登打錯誤,但無法收回開立錯誤之統一發票者,應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該局說明,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予「一般消費者」,如銷售金額登打錯誤,但無法收回發票收執聯時,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可主動檢具申請書,並敘明該張統一發票類別、字軌號碼、正確銷售額及存根聯影本向所轄稽徵機關報備,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可免予處罰。


  該局舉例,轄區內A連鎖便當店銷售便當予消費者時,因工讀生不熟悉收銀機操作方式,誤將便當90元輸入為9,090元,惟發現時消費者已離開,無法將統一發票收回作廢,A連鎖便當店如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即可依實際銷售金額90元報繳營業稅。


  該局呼籲,營業人如遇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登打錯誤,致應行記載事項與實際事項不符,卻無法收回作廢時,請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以免遭處罰鍰,得不償失。

閱讀 317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