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提供下載進口稅費繳納憑證媒體檔的服務,方便電子發票營業人網路申報營業稅時使用,可節省登錄進項憑證的時間,並避免登錄錯誤。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每月6日起,開放給已配發電子發票的營業人,以工商憑證下載前一個月23日止6個月內海關代徵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供參考運用。舉例說明,110年11月6日當天可查得110年4月24日至同年10月23日期間的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請營業人多利用本項服務,下載路徑為:該服務網首頁/非個人稅/營業稅/申報查詢/國內營業人營業稅相關下載/進口稅費繳納憑證下載。
利用下載的進口稅費繳納憑證資料申報營業稅時,仍請檢視資料內容,依繳納日期所屬月份申報扣抵,繳納日期屬次期者應留至次期申報。另扣抵代號均預設為「進項可扣抵之進貨及費用」,如屬固定資產,請自行修正為「進項可扣抵之固定資產」。若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者,請自行刪除。此外,下載資料外如還有其他可扣抵的進口稅費繳納憑證,亦請自行登錄申報,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