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11年4月至6月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繳款書將於7月下旬寄出,繳納期間自111年8月1日至8月10日,請營業人留意,並如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3個月(按季)查定課徵營業稅額繳納方式,除臨櫃繳納、約定委託轉帳繳稅外,尚可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稅款,稅額3萬元以下者,也可至24小時服務的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並免負擔手續費;選擇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進行繳納。
中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營業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繳納稅款,服務時間為截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之24時前,但在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該局籲請小規模營業人注意繳納期限如期繳納。
如有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