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營業稅】營業人採用網路申報營業稅,應注意申報資料有無上傳成功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以網路申報營業稅,既省時又便捷,越來越多營業人已採用網路方式申報,惟申報時應注意申報資料有無上傳成功。

該局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若以網路方式報繳營業稅,仍應依上開規定之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未依規定期限辦理11134月營業稅申報,經該局通知營業人補申報,甲公司始發現該月份雖有信用卡繳稅記錄,甲公司未將申報資料上傳完成即離開營業稅電子申報系統,致未完成營業稅申報,遭加徵滯報金18百元。

該局呼籲,繳納稅款僅為申報程序之一部分,所謂網路申報完成並不僅是繳納稅款,應將申報資料傳輸至稅捐稽徵機關指定之平台,由該平台接受後出現「感謝您使用營業稅電子申報系統。申報成功,煩請列印並保留收執聯。若您有尚未繳納的稅款,請於繳納期限內赴金融機構繳納。」之訊息,方為上傳成功,並列印或儲存收執聯,亦可連線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查詢報稅紀錄,以確認是否完成申報。

閱讀 287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