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轄內甲公司連續欠繳多筆營利事業所得稅,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因該公司主要營收是來自承攬公共工程,該局決定以得標工程款、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為追繳對象。某日查得甲公司在某公所還有工程款沒有收取,於是迅速通報執行分署核發執行命令請公所扣押該筆工程款。
公所收到執行命令後遲遲沒有陳報扣押情形,經該局進一步瞭解,得知由於甲公司不願提示履約請款資料,以致公所無法進行撥款及扣押程序,於是積極勸導甲公司依工程合約規定請款,以免留下不良紀錄。何況,倘本筆工程款執行無著,該局將再請行政執行分署陸續扣押其他工程款,如此一來,牽涉的第三人更多,恐損害公司商譽,造成更大損失。經多次溝通,終於說服甲公司配合完成工程請款程序,順利扣取工程款抵償欠稅。
該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會積極運用各種管道追查欠稅人所得來源,通報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遇有欠稅人故意阻礙執行,也會設法排除干擾。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繳稅,切勿心存僥倖、規避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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