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今(112)年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穩且處於低點,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維持法定申報期間1個月,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
該分局說明,為協助營利事業渡過後疫情經濟停滯,國稅局提供各項租稅協助措施如下:
措施 |
內容 |
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得按80%計算 |
受疫情影響,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10、109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得按80%計算。 |
各項疫情補助免納所得稅 |
因疫情依紓困條例等規定,自政府領取各項補助款,免納所得稅,列為取得年度之免稅收入,必要成本費用核實認列。 |
員工防疫隔離假等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
營利事業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疫苗接種假期間薪資之200%於減除政府補助款後金額,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中減除。 |
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
受疫情影響繳納困難,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
該分局呼籲,營利事業應依限申報及送交相關附件,並多加利用網路查詢所得資料避免漏報受罰。如有受疫情影響者,可善用上揭協助措施,以減輕租稅負擔。
詳情請連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 )查詢,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