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營利事業所得稅】機關團體不論有無符合免稅標準皆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B5164AB8-981E-47C8-AC25-CC32E86C0A26.jpg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簡稱機關團體),不論有無符合行政院頒訂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簡稱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之規定,皆免辦理暫繳申報。

 

該所進一步表示,機關團體是否符合行政院頒訂之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須等到其辦理結算申報後,並且經稽徵機關審查始能核定,所以免辦理暫繳申報。

 

該所提醒,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為當年度91日至930日(遇假日順延至102日),不符合免辦暫繳條件者應於該期間內辦理暫繳申報,逾期或未辦理暫繳申報,將按日加計利息徵收稅額。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 陳巧秤

連絡電話:(04)8332100 107

閱讀 167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