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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妮蓁

吳妮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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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07月、0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己經出爐了



特別獎號碼為91909013;特獎號碼為95976127;頭獎號碼有三組,各為54845444、41876525、86331065;增開六獎有四組,各為352、672、731、214。詳細資訊請點選這裡(http://invoice.etax.nat.gov.tw/)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以定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當然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徵免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農舍如符合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的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或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作農業使用的房屋,就可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申請免徵房屋稅。此外,農舍如果是供營業、住家使用或空置時,仍應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係按月課徵,如果您的房屋符合免稅規定,請於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執行印花稅檢查時,發現有納稅人將原已貼用並經加蓋圖章註銷的印花稅票撕下,另貼用於其他應稅憑證使用,被處應納稅額20倍罰鍰。該局特別提醒,應納印花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並依規定加蓋圖章註銷即銷花,且不得揭下重用,以免被查獲遭處重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牌照稅,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changtax.gov.tw),於首頁點選「線上服務」/「線上申辦」/「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免稅申請」填寫上傳後即完成申請手續,輕鬆又方便,請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房屋整修需不需要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該分局表示:已有房屋稅籍之建物,若單純的整修內部、換裝門窗,甚至是現在流行的外牆拉皮,雖可增加房屋價值,但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所以不必辦理房屋稅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該局特別提醒,房屋除了新、增建須申報房屋稅外,若有拆除改建,仍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依規定申報而漏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可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於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應加徵之滯納金如有不服,得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於規定期限內申請復查。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經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及相關稅法規定加徵滯納金者,納稅義務人如對該滯納金處分不服,依稅捐稽徵法第49條準用同法第35條規定,應於計徵滯納金之期間(30)屆滿之次日起算30日內提出復查申請。

舉例說明,稅捐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甲君繳納稅款,繳納期間為10493日起至104102日止,已於同年822日合法送達,甲君遲至1041124日繳納,經加徵滯納金。甲君對加徵之滯納金不服,則滯納金復查申請期間應自滯納期滿日104111日之次日104112日起算30日,至104121日止,申請人遲至1041221日始提出申請,已逾申請復查法定不變期間,遭以程序不合駁回復查之申請。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對滯納金如有不服欲申請復查者,務必於法定期間內為之,若遲誤法定救濟期間,將遭以程序不合駁回,恐影響實體救濟權利,不得不慎。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63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到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稅務局不再寄發繳納證明。  
稅務局特別說明,近日發生民眾聲稱其應納稅捐已至超商繳納,卻再接獲稅務局催繳稅款繳款書,但因未保存繳款書收據聯,又無法提供明確繳款時間及地點,以佐證其已完納稅款,經本局向金資中心查詢無該筆稅款記錄,徒增徵納雙方困擾。  
稅務局特別呼籲,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稅,稅捐機關提供了多項便捷的繳稅管道,讓民眾可以輕鬆完成納稅義務,其中以辦理約定轉帳納稅最為省時、安全又便利,只要在扣款當日結餘足夠存款,不怕應納稅款有漏繳而被加徵滯納金之虞,一勞永逸。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
,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879999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土地遭法院拍賣時,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會發函輔導民眾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時,請檢附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及戶口名簿影本相關證件,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又如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以89128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課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等要件者,可檢附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土地登記簿謄本或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文件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農地不課徵土增稅89128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課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增稅

基隆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收到通知輔導函次日起30日內,仍未提出申請者,依法將不得申請。如經申請核准後有應退還土增稅時,將由稅務局交由法院重新分配,非退還給土地所有權人。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5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所簽訂之買賣契約(即私契),非用以持憑辦理物權登記者,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私契雖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但如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時,因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另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計貼印花稅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週三, 21 九月 2016 08:18

【政策宣導】節稅補貼學費

9月份是家中孩子要繳學費的開學季,孩子的教育不能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教您一個利用節稅來貼補學費的好方法,首先拿出您104年的地價稅稅單,看看您的土地是按什麼用地課徵地價稅,如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而實際上為供自用住宅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巷道或騎樓走廊地、未作任何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請趕快在922日前向該處所轄分處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就要等到申請之次年才可適用。

該處進一步說明,105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本市土地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32.52%,地價稅將有些增加,距離申請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截止日(922)只剩下不到1個月的時間,事關您自身的權益,如符合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趕快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善用節稅享受優惠又能補貼孩子的學費,這種好康的機會那裡找,趕快行動吧!可多加利用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進行線上申辦作業,讓您不用擔心出門遇到下大雨,既快速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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