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財產係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贈與係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民眾倘有贈與行為,應於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該所近來查獲贈與人王君於99年間贈與持有之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予其子,因該公司之股權均由其家族所持有,故移轉股票時未向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即逕予辦理股票過戶登記,經該所依贈與日該公司股票每股淨值核算其贈與價值核課贈與稅,並依同法第45條未依限申報贈與稅規定處以罰鍰。
游泳池、水療場所附設娛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游泳池及水療(SPA)場所,並不屬娛樂稅法所指的娛樂設施,免課徵娛樂稅,但如附設娛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該處指出,游泳池及水療(SPA)場所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應免予課徵娛樂稅。
但上述場所如兼營或附設電子遊戲機、視聽歌唱設施者(卡拉OK、KTV或MTV)或併設有其他娛樂設備,如投幣式娃娃機、電動搖搖馬(車)等機動娛樂設備者,則屬娛樂稅課徵範圍,應就娛樂設施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娛樂稅。
如對娛樂稅網路申報作業有任何疑問,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或該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游泳池、水療場所附設娛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游泳池及水療(SPA)場所,並不屬娛樂稅法所指的娛樂設施,免課徵娛樂稅,但如附設娛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該處指出,游泳池及水療(SPA)場所非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範圍,應免予課徵娛樂稅。但上述場所如兼營或附設電子遊戲機、視聽歌唱設施者(卡拉OK、KTV或MTV)或併設有其他娛樂設備,如投幣式娃娃機、電動搖搖馬(車)等機動娛樂設備者,則屬娛樂稅課徵範圍,應就娛樂設施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娛樂稅。
如對娛樂稅網路申報作業有任何疑問,請撥免付費電話0800-72696或該處鳳山分處電話07-7410141、岡山分處電話07-6256811、旗山分處電話07-66120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夫妻共有土地,如欲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需雙方提出申請
(臺中訊)沙鹿何小姐來電諮詢,她與先生最近新購房屋,土地及房屋分別登記在兩人名下,各持分2分之1,若房屋自住欲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是否僅由夫妻一方提出申請即可。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若由夫妻各持分一半,則夫妻雙方都需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申請才可適用,如僅由夫妻其中一方提出申請,則未申請之一方,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務局溫馨提醒,房屋除了自住外,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尚需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無任何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並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度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
農舍增建、營業或未作農用需課徵地價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農舍須作農業使用才有課徵田賦適用,但在各式各樣的農舍建築中,常發現並非作農家住宅,而是被當作一般住家使用,住家周圍則作車庫、曬衣間、涼亭、庭園造景等非農業使用,尤其,在知名風景區更見餐廳以及民宿林立,形成農地上不種田而是種房子的景象。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凡農舍營業、增建;鋪設水泥地面、柏油地面、磚地、石頭地;興建假山、水池、草皮、庭園造景;搭建圍牆、檔土牆、違規(擴大)填土、堆置與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耕作之障礙物、砂石、廢棄物等情事,均非屬農用範圍,自無課徵田賦的適用,應改課地價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若被改課地價稅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者,可於當年9月22日前申請自用住宅用地,一經該局核准案件可適用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其較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為低,由此計算地價稅也相差甚多,請把握申請期限。
(臺中訊)住在外埔區的陳小姐最近想要把2處的自用住宅用地出售,詢問是否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生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只要符合下列規定,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1.未適用過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3.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5.自用住宅建築完成1年內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10%。
該局進一步說明,同一所有權人同時出售2處以上之自用住宅用地,如訂定契約日相同,並且須同一天向稅捐機關申報移轉現值,可視為1次出售,如符合土地稅法相關規定,皆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義務人為逃避執行而與第三人訂立假租賃契約,執行 機關得依職權或依抵押權人之聲請除去租賃關係。
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義務人因欠繳稅捐,經執行機關進行強制執行查封其不動產房屋時,義務人表示該房屋自行居住,其中地下一層、一樓及三樓已出租予第三人,租期共有15年,雙方已至法院公證租賃契約,並提示公證租賃契約書,惟出租3層樓每月租金僅3,000元,遠低於一般租金行情,明顯試圖利用民法第425條第1項之規定:「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來影響拍賣時買受人之意願。
經執行機關查明該租賃契約訂立於抵押權之後,依同法第866條規定:「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者,法院得除去該權利或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即依抵押權人之聲請除去第三人對義務人之租賃權後進行拍賣程序,並順利拍定後將房屋點交予拍定人。
該所進一步呼籲,義務人(即債務人)欠繳稅捐或債務,切勿故意與第三人訂立不實租賃契約,用以阻卻所有不動產之查封拍賣,因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訂立之租賃契約,債權人仍可透過民事訴訟方式加以認定及排除租賃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大智稽徵所服務管理股吳玉女 聯絡電話:04-22612821分機502)
(臺中訊)有關地方稅、國稅與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保險費、滯納金受償順序,依財政部賦稅署103年10月30日臺稅稽徵字第10304614250號函釋,依欠繳金額比例受償。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法第6條第1項規定之稅捐債權與102年1月1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9條規定施行後發生之健保費、滯納金,同屬優先於普通債權受償,如執行案款不足清償時,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38條規定,應按稅捐債權(含國稅及地方稅)及健保費之欠繳金額比例受償,並就稅捐受分配總金額依地方稅法通則第7條第1款地方稅優先於國稅受償之規定,分配地方稅及國稅之受償金額。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臺中訊) 清水區林小姐最近與前夫協議離婚,依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分得房屋一棟,詢問是否應申報繳納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林小姐依民法規定申辦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而取得不動產所有權,非屬契稅課徵範圍,免報繳契稅,但登記前仍需辦理房屋稅查欠。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而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所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之建物所有權移轉,和上述6種移轉原因不同,所以免報繳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提供大安區、外埔區、大甲區、清水區、梧棲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之地方稅務服務,轄區內民眾對於契稅申辦如有疑義,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轉302分機轉接第三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之適用範圍
(臺中訊)近年來,許多企業為了讓員工安心工作,提高營運效率及高品質的工作績效,進而提昇公司的競爭力,往往推出各種福利措施來留住人才,其中之一就是提供員工團體保險。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之團體保險,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除得列為營利事業本身之保險費支出外,每人每月保險費在新臺幣2千元以內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超過部分,則視為營利事業對員工補助費,應轉列被保險員工之薪資所得,並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該所進一步說明,上開團體保險之適用範圍,包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健康保險及團體傷害保險;近年來頗為熱門的投資型保險,因其性質應屬個人保險,而非團體保險,不會因經「團體規劃」或「團(集)體彙繳」而有所改變,所以,團體規劃之投資型保險所繳納保險費,不得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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