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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基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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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對稽徵機關核定之所得額不服之復查程序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非屬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獨資、合夥組織,對稽
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如有不服,應於稽徵機關無應
納稅額核定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該所說明,非屬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獨資、合夥組織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
納之結算稅額,惟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
依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然上開組織之營利事業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依法核定營利事業
所得額,因無須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故稽徵機關係核發無應納稅額之營利事業所得
稅核定通知書,是對稽徵機關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如有不服,須依稅捐稽徵法第35
條第1項第2款規定,於前開核定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提供單位:營所遺贈稅股 游媛婷 電話:04-23051116#124)

【理財投資】

為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請踴躍檢舉販售偽劣藥品及逃漏

 

【員林訊】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為了民眾身體健康,如發現有人販售來路不明或未經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字樣藥品,請儘速向衛生主管機關舉發,另如發現其有逃漏稅捐情事,亦請提示相關事證資料向當地國稅局提出檢舉;案經稽徵機關核定確有違章逃漏稅事實,於裁罰處分並經受處分人繳納後,檢舉人可獲得20%獎金,但每案最高額度以新臺幣480萬元為限。
     

該所呼籲,請民眾毋使用未經衛生署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藥品,勿聽信亦不購買電臺非法廣告之藥品,用藥應至合法藥局購買合法藥品,並主動向藥局索取統一發票。如有任何疑問,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申請將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稽徵機關自103年2月15日開始受理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考量民眾之特殊需要,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納稅義務人與其配偶,可依規定申請將其本人與配偶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納稅義務人滿20歲子女在國內有正式學籍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申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亦可依規定申請與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102年起申請分開提供者以後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提供,不需再行申請,請民眾特別注意。其申請方式及申請時間如下:

 

一、以網路申請者: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212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戶號」為通行碼,於103215日起至103317日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

二、以郵寄、傳真、親至稽徵機關或寄發電子郵件方式申請者:請於申請書上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103317日前,將申請書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

三、已依規定申請將本人之所得及扣除額分開提供者,得於103317日前,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書面撤銷原申請;另透過網際網路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申請所得及扣除額分開提供者,於規定期限內得以憑證透過網際網路撤銷原申請。

如尚有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稅務資訊科黃綉黎,電話:04-230511115207)

公司102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如欲適用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已可提出申請

 

本局表示,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授權訂定之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12條規定,公司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研究發展活動事實之認定,並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填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租稅減免附冊第15-2頁,如研發活動經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第3條之規定,始有投資抵減獎勵之適用。


  本局進一步說明,公司若有:

一)專為用於研究發展所購買或使用之專用技術;

二)專為用於研究發展所購買之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

(三)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費用;

(四)公司與國內、外公司共同研究發展所為之支出等4項支出,須另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專案認定,該專案認定申請,應與研究發展活動認定之申請案件併案提出。


  本局提醒採曆年制之公司,102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如欲適用產業創新條例之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請務必於本月起至5月31日前,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研究發展活動及專案支出認定之申請。如尚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陳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72

週三, 05 三月 2014 08:34

【健保】健保19 健康永久

健保19 健康永久


 

  二代健保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已順利實施滿一年了。為了讓民眾獲得更有品質也更有效率的醫療照護服務,同時提升民眾對自我健康及就醫狀況的掌握程度,健保署在今年特別推出「醫療支出面十項重大管理計畫」,並完成「健康存摺」查詢之建置,民眾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即可透過網路查詢及列印個人的就醫紀錄。

壹、「醫療支出面十項重大管理計畫」

一、雲端藥歷檔精進計畫
本署於102年7月建置「健保雲端藥歷系統」,供醫院醫師、藥師可即時線上查詢病人用藥紀錄,避免醫師重複處方及病人重複用藥,該系統對於提升民眾用藥安全及品質具有效益。103年仍持續精進其功能,以提高醫師及藥師使用意願及提供病人可查詢自身用藥紀錄為目標。截至目前已有248家院所使用,預期將可減少病人重複用藥、降低藥物交互作用情形,提升用藥安全及品質。

二、推動急性後期照護試辦計畫
針對腦中風病患建立新照護模式,在治療黃金期內,訂定個別治療計畫,透過整合式照護,建構垂直整合轉銜系統,促進病人能較快速恢復或改善失能程度,進而減少重複往返住院,減輕對醫療體系、家庭及社會照顧之負擔,目前共挑選39個團隊129家醫院參加本計畫,其中區域醫院51家(39%),地區醫院78家(61%),醫院遍及全國各縣市,促使其建立急性後期跨專業照護模式,以減少病患失能,協助其順利返家。

三、減少重症末期病患無效醫療及呼吸治療管控計畫
考量人道立場,本署規劃將安寧療護及安寧緩和條例等相關資訊納入長期呼吸器病患(家屬)必要衛教項目,以維持病患之生命尊嚴,減少重症末期病患於生命末期諸多非必要的醫療,研議增訂相關重症醫療支付標準使用之禁忌症,以減少不當醫療利用。另針對呼吸器使用21日以上病患,要求強制登錄健保系統以全面納管跨院住院日數,並依住院天數支付不同支付標準,即天數越長給付越低,另透過專業審查及實地審查加強管控照護品質。

四、強化社區居家安寧療護計畫
健保參考102年新北市推動之社區安寧服務之內容,自103年1月1日起,新增納入健保支付,針對過去大多由大醫院提供之安寧居家照護,轉而鼓勵基層及社區醫院提供社區居家安寧療護服務,初步鼓勵家庭醫師照護計畫之基層院所及以呼吸器收治為主的社區醫院參加,目前亦有臺中市、宜蘭縣、桃園縣之衛生局主動表示將協助共同推動本計畫,截至目前已有1家地區醫院、2家基層診所申請提供此一服務。

五、門診高利用保險對象輔導計畫
為降低極少數民眾逛醫院或不當就醫行為,強化民眾健康管理能力,針對當年就醫次數≧20次者,給予即時提醒;並對於每季就醫次數≧40次者,每年≧90次者,加強輔導,如:寄發關懷函、辦理藥師居家高診次輔導或指定就醫地點等輔導措施。

六、強化門診整合照護計畫
為提升醫療服務品質,鼓勵院所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觀念,本署推動醫院門診整合照護計畫並於基層透過家庭醫師照護計畫,以提供多重慢性病患者適切的整合性醫療照護服務,避免重複、不當治療用藥或處置,103年有181家醫院參加門診整合照護計畫,照護對象約45萬餘人,基層目前已成立374個社區醫療群,參加基層診所有2,785家,參加醫師數3,343位,建立與135家醫院合作模式,照護個案達205萬人。

七、自費特材比價網建置計畫
為促使自費醫材資訊透明化,本署將建置自費特材比價網,讓民眾可以上網查詢比較各院所自費項目之價格(如塗藥血管支架、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陶瓷人工髖關節等等),以降低院所間收費之差距,增加收費合理性,以維護民眾權益。

八、藥品費用支出目標(DET)藥價調整計畫
當超出藥品支出目標值時,自動啟動藥價調整機制,以管控藥費成長於合理範圍,縮少藥價差。

九、一般門診單一處方用藥品項數量管控計畫
為減少醫師重複處方、民眾重複用藥,以提升民眾用藥安全,針對一般門診單一處方超過8項之案件,以及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項數大於5項之醫療院所加強管控。

十、醫療費用數位化審查改善計畫
為加強醫療費用審查效率,將持續研議電子化核定作業,並開發醫療費用申復電子化作業,鼓勵醫療院所採用。健保署103年度目標將以提升醫療院所採用數位檔送審件數由20萬件提高至25萬件,屆時一年可減省影印機7萬度用電度及紙張1,068萬張,約可減省 220萬元(不含人工及郵寄等費用)。

貳、開發建置「健康存摺」

  為提升民眾對自我健康及就醫狀況的掌握程度,在考量個人隱私、便民與就醫資訊透明化之前提下,於今年底前,民眾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就可以申請最近一年(如103年2月1日申請101年10月至102年9月,並於每月1日更新,3月1日可申請101年11月至102年10月)特約醫事機構向健保署申報的就醫資料。

  申報的就醫資料內容包括個人的就醫日期、申報機構的名稱、申報時主要的疾病分類碼與名稱、自付的金額及健保支付的點數,以及支付點數的醫囑內容,含括藥品、特材、檢驗、檢查及處置的名稱。另藥品或特材名稱受限欄位長度,若不完整亦可至健保署網站輸入代碼查詢。申請隔天上午8點即可至健保署網站下載及列印,作為個人的健康存摺,隨時做好自己的健康管理。

  由於儲存的空間限制,所申請的資料只保留7天,若超過7天未下載,資料將會被清除。另申報資料非病歷,相關診斷及詳細就醫以病歷為準。無自然人憑證若需申請就醫資料,亦可向投保單位所在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請上健保署網站下載。

  今年工作重點除加強前述新制之推動與宣導,並於實施一段期間後,持續檢討相關措施,作為下一階段之改革基礎。

進口的超輕型載具專供營業使用者,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本局表示,營業人以營業使用而進口的超輕型載具,可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


  本局進一步說明,進口非供自用之超輕型載具專供營業使用,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得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惟該營業人以超輕型載具乘載乘客而收取代價的銷售勞務行為,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稅。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白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91

【節稅-執行】擔憂黑海供應 CBOT小麥期貨漲近5%

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小麥玉米期貨3月3日上漲,黃豆則是下跌,主要交易月份5月玉米期貨收盤上漲1.5%成為每英斗4.7050美元,5月小麥大漲4.9%成為每英斗6.3150美元,5月黃豆下跌0.3%成為每英斗14.0925美元。路透社報導,烏克蘭局勢動盪令市場擔憂可能影響黑海穀物的供應,小麥期貨週一寫下兩個月新高,玉米期貨也創下五個月新高。烏克蘭是重要的小麥與玉米出國之一。

美國洲際期貨交易所(ICE Futures U.S.)5月棉花期貨3月3日上漲1.4%成為每磅88.33美分,5月粗糖期貨上漲0.8%成為每磅17.80美分。

英國《電訊報》2日報導,烏克蘭的動盪情勢可能影響到該國的穀物出口,並進一步衝擊英國的食品價格。麥格理(Macquarie)農產品研究主管Kona Haque指出,烏克蘭多數穀物均自克里米亞出口,而一些統計數據顯示,烏克蘭目前已經是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穀物出口國。

美國加特曼投資通訊(Gartman Letter)經濟學家兼發行人Dennis Gartman此前則是表示,烏克蘭政治動盪加劇,該國或將積極尋求出口小麥,可能會使得未來小麥價格受到打壓。

美國農業部二月份報告預估2013/14年度俄羅斯與烏克蘭小麥產量合計將達7,400萬噸,總出口量估計達2,650萬噸,此將佔世界小麥出口的17%;其中,烏克蘭小麥出口預估為1,000萬噸,俄羅斯預估為1,650萬噸。美國農業部也預估本年度烏克蘭將出口1,850萬噸的玉米,此將佔世界玉米出口的16%。

巴西農業咨詢機構Safras & Mercado最新報告將2013/14年度巴西黃豆產量預估下調6.2%至8,610萬噸,因一些黃豆和玉米種植州出現的乾旱及主要黃豆生產州-馬托格羅索州出現的強降雨天氣將削減作物產量的影響。不過,修正後的黃豆產量預估數據仍將創紀錄,在2012/13年度,巴西黃豆產量為8150萬噸。

健保費及國民年金保險費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本局表示,國民年金法實施後,個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繳納之保險費,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而健保費支出,在報稅時可全額扣除,不受每年每人2萬4千元的限制。


  本局特別說明,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關於保險費項目,首先要符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內。保險費可以分為二部分計算:

(1)健保費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健保費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全部都可以列報扣除,沒有金額的限制;

(2)其他保險費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人身保險之保險費(含國民年金保險、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軍公教保險、農保及學生平安保險),每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


  本局提醒民眾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應將各類人身保險及不受金額限制之全民健保的保險費列入試算並採用最有利的方式報稅;倘有任何相關報稅問題,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 呂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71

【綜所節稅】外籍勞工薪資所得適用之扣繳率,以其為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而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表示:外籍勞工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即為居住者,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其薪資所得時,除可由所得人選擇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5%之扣繳稅款外,亦可選擇依其所填之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按薪資扣繳稅額表扣取稅款。如所得人選定按薪資扣繳稅額表規定扣繳稅額,其每月薪資所得未超過69,500元(103年度標準),扣繳義務人無須代扣其扣繳稅額。


該分局另提醒扣繳單位注意,給付薪資所得予非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為非居住者,於給付時即應按給付總額代為扣取18%之扣繳稅額,但如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103年為28,571元),則可按給付總額代為扣取6%之扣繳稅額。且所扣取之稅款應於給付薪資十日內向國庫繳清,並填發扣繳憑單辦理扣繳申報,以免受罰。(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租稅學習講堂,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為推廣租稅教育,增進民眾租稅常識及合法節稅保障權益,特別規劃租稅講座,歡迎對節稅課程有興趣之鳳山、岡山及旗山地區(原高雄縣轄區)之企業、機關團體及社區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3)年11月止,講座內容包含地方稅節稅規劃及實務案例說明、多元繳稅方式、統一發票等內容。講師、研習教材、講義等均由該處免費提供,只要人數達20人以上者,即可提出辦理講習的時間及地點,再由該處遴派專業講師前往服務。報名專線:(07)7410141分機822黃小姐。

第 177 頁,共 27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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