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自大陸「淘寶網」進口貨物,需要繳納營業稅。
「淘寶網」每天有上萬件之物品進口台灣,許多夜市攤販、路邊10元店販售之日常用品多是淘寶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說明,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都是營業稅的課稅範圍,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除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低於新臺幣3千元以下者外,均應依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負。
該分局表示,因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低於新臺幣3千元者免徵進口稅費,以致有低報該價格或以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稅負;目前國稅局正蒐集與「淘寶網」交易之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資料,過濾有無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或逃漏稅現象。
該分局籲請個人或營業人倘與「淘寶網」交易而有未依法繳營業稅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以免除被補稅外,還要加處罰鍰。
【稅務法規】在離島以外地區銷售貨物或勞務需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離島建設條例之規定,在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等離島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貨物或於當地提供勞務免徵營業稅,但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仍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開立免稅發票;惟銷售貨物或勞務至離島以外地區,並無免徵營業稅,應依前揭時限表規定開立應稅發票。
該局舉例說明如下,甲營業人在離島地區係以冷凍冷藏之水產製品為業,銷售對象主要為當地餐飲業者及一般消費者,另有部分產品銷售至台灣本島;因申報營業收入偏低,經該局調閱相關資料,發現部分銷售至台灣本島之收入,有漏未開立發票之情形,依法補稅並送罰。
該局籲請業者應注意相關規定,避免因不諳法令規定而發生違漏情事,一旦遭查獲除補稅還會遭處罰鍰,得不償失。
【綜所節稅】房屋無償借予他人使用,是否要課稅?
陳先生詢問,公司股東將其名下房子提供給公司無償使用,是否要繳納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所稱「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因此公司股東將房屋無償提供給公司營業使用,雖然未收取租金或押金,仍應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計算租賃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無償借與他人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則需提出雙方訂立之無償借用契約,經當事人以外之2人證明確係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之規定辦竣公證,否則仍應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房屋所有權人之租賃收入。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將房屋無償借予他人使用是否要課稅,仍須視對方是否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而有不同,請民眾留意。(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發票開立如僅買受人統一編號填載錯誤准更正一次免罰
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大安區事務所陳小姐詢問:若開立統一發票所載買受人名稱正確僅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填載錯誤,是否可以塗改後加蓋修正章?
該所答覆: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暨財政部76年1月14日台財稅第75191425號函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如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所載買受人名稱正確,僅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填載錯誤,其更正後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准予免罰。但經更正而仍發生錯誤者,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該所呼籲,營業人開立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前或交付後,應檢視並與買受人確認開立內容是否是確無誤,以免受罰,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洽詢單位:銷售稅股李小姐,電話:04-26651351轉302)
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注意事項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經營電視購物或網路購物之營業人依現行「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申請開立電子發票者,應於交易時提供下列資訊予買受人:
(一)可接受索取電子發票之載具,及對有紙本作業需求者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之方式。
(二)營業人於電子發票開立後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之時限上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之義務。
(三)整合服務平台網站之網址、買受人查詢電子發票與交易明細之方式。
(四)電子發票中獎之兌、領獎方式或程序。
(五)捐贈電子發票有關事項。
(六)其他與買受人行使法律上權利義務有關之事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營業人除於交易時提供上開資訊予買受人外,並應於電子發票開立後48小時內上傳上開平台,並將發票號碼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買受人,始視為已依規定將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否則經查獲者,將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該分局提醒前開經營電視或網路購物之營業人,雖已依上開規定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買受人開立發票訊息,如買受人要求交付紙本統一發票時,應即寄送該統一發票收執聯與買受人,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 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銷售稅課 陳珍萍,聯絡電話:04-22588181 轉 316)
【稅務問答】綜合所得稅在稽徵機關核定後不得申請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臺南市陳先生詢問:其於去年5月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係採用標準扣除額,並已自繳稅款,惟近日意外找到幾張符合可扣除規定之醫藥費與捐贈收據,經計算後採列舉扣除額較為有利,請問是否可以申請更正退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答覆: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選定填明適用標準扣除額者,於其結算申報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後,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以陳先生為例,因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業經國稅局審理核定,是陳先生不得申請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平日如有支付可列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之各項費用時,應確實索取繳納收據或證明文件,並妥善保管,俾憑於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間,依實際發生金額評估究應採列舉扣除或標準扣除方式申報較為有利,以免事後經稽徵機關核定後無法變更而影響自身權益。
使用電子發票千萬富翁不是夢,節能減碳又環保
【豐原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邇來有消費者反應「為什麼電子發票都不會中獎?」,惟經統計近期開出的統一發票千萬元特別獎13張中獎發票,其中7張為電子發票,中大獎比率高達53.8%;頭獎200萬元11張中獎發票有8張是電子發票,中獎率更高達72.7%,兩項大獎中獎比率均高於傳統紙本發票,足證消費者質疑電子發票中獎率偏低是多慮的。
另財政部為鼓勵消費者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替代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自102年9月25日開獎之7-8月期統一發票起,每期加開無實體電子發票2千組,每組獎金2千元專屬獎項,更增加了電子發票中獎率。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推動電子發票主要目的是為全面無紙化,達成節能減碳愛護地球之理想。台灣一年紙本發票總長可繞地球46圈,惟目前每期無實體電子發票開立張數約3,000萬張,占整體電子發票比率僅6%,倘全面使用電子發票,每年將可少砍8萬多棵樹。
因此該分局籲請民眾多使用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會員卡等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替代列印紙本電子發票,落實全面無紙化,除可享有高比率之中獎機會外,亦可使臺灣早日邁向「低碳社會」。
該分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要記得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或以愛心碼捐贈電子發票,嗣後政府還主動幫您對獎,免除收集發票、對獎、領獎的繁複手續,好處多多。環保救地球是你我共同責任。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邀請您一起響應節能減碳,享受智慧生活!
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銷售稅課稅務員羅巨 聯絡電話:04-25291040轉 328)
【稅務問答】統一發票非開立錯誤不得作廢重開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近日有營業人詢問,其銷售貨物時已依規定開立發票,並已申報營業稅,惟事後買受人主張未收到扣抵聯、收執聯,疑因郵寄中遺失,可否將原發票作廢重新開立予買受人?
該所指出,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應於發貨時開立發票予買受人,發貨前已收取貨款部分,則應先行開立。
事後營業人若遺失統一發票則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第3項規定:「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辦理;另如果是開立的發票書寫錯誤,才需作廢重開。
藥局銷售非屬醫師處方箋藥品或其他貨物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本局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另依同法規定藥師提供之專業性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本局說明,藥局如專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免辦營業登記,惟應按其收入核定主持藥師的執行業務所得,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另藥局除專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外,如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又每月營業額超過新臺幣20萬元,則需開立統一發票。有關藥品調劑、供應業務,依規定免徵營業稅者,應保存醫師處方箋及帳載等相關證明文件與資料,以供稽徵機關查核,否則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本局進一步說明: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藥局,其藥師、藥劑生提供之勞務,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則其經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而取得之進項憑證,既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不得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故營業人如有短漏開發票或其他逃漏稅捐等情,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被檢舉或被查獲前,自動補報繳所漏稅額,以免因違章漏稅而遭受處罰。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張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91
【稅務快訊】面對食安風暴 你使用電子發票了嗎?
臺灣美食揚名國際,但今年陸續爆發毒澱粉、胖達人香精麵包及大統黑心油品事件後,許多品牌大廠一一淪陷,消費者的信心嚴重瓦解,如何退貨?是首要面臨的問題。民眾辦理退貨必須找到原始交易憑證—統一發票,但通常發票在保留2個月後兌獎完畢就丟棄了,又如何辦理退貨呢?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面對食安風暴,要辦理退貨時,使用電子發票,是消費者最聰明的自保之道。消費者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半年內的發票交易明細,超過半年以上的交易,消費者可以撥打電子發票服務專線,經確定身分後,留下個人聯絡資訊,俟查得資料後再提供消費者據以辦理退貨。
該局進一步表示,目前可開立電子發票的店家有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以及全聯社、新光三越、家樂福、大潤發、燦坤、順發3C、屈臣氏、摩斯漢堡、幾分甜..等多家商店,都可以接受消費者以載具開立電子發票。對於目前尚未能開立電子發票的店家,民眾更可以運用消費者的影響力,明確表示對電子發票的期待,讓更多店家加入開立電子發票的行列,創造電子發票開立更為普及、便利的消費環境。(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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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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