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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受託代收代付款項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

 

(南投訊)邇來接獲營業人電話詢問,營業人受託代收代付款項,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營業人受託代收代付款項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821項:「營利事業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取得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列入銷售額。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若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時,收取之間若因折扣而有結餘款,亦須全數退還委託人,若未全數退還而自留企業應用,則屬處理業務所收取之手續費,為營業稅課稅範圍,依法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使用網頁電話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銷售稅課黃柄勳,電話049-2223067#307

 

【稅務法規】因「換屋」卻未辦竣戶籍登記,小心特銷稅找上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有些民眾購入房屋後,遲未將戶籍遷入登記,嗣後又因其他因素「換屋」,而將原居住房地出售,卻疏忽檢查原房地(即舊屋)於簽訂買賣契約時,其持有期間是否已滿2年?是否符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下簡稱特銷稅)第5條第2款所規定排除課稅要件?

該局日前查獲其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於99年8月間完成移轉登記取得A房地,惟因小孩學區問題一直未將戶籍遷入,101年2月間再購置B房地,A房地則於101年5月間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書,售價1500萬元。因甲君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持有A房地期間為1年9個月未滿2年,且甲君、其配偶及小孩從未於A房地辦竣戶籍登記,不符合特銷稅免稅規定,致遭補稅150萬元,並處罰鍰。

南區國稅局表示特銷稅實施已逾2年,仍有民眾因不熟稔法令規定及誤信房屋仲介或代書說詞,誤以為居住的房地即是符合「自住」,而未辦竣戶籍登記。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因換屋需求持有2戶房屋,與他人簽訂買賣契約出售持有未滿2年之原房地時,一定要先停、看、查下列3項目:

1.所有權人本人、其配偶或未成年直系親屬於購置新房地前,於原房地已經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2.原房地在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1年內出售。3.新房地的戶籍最遲要在原房地出售日(即訂約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遷入,且新房地也不能供營業使用或出租,3要件都具備才符合免繳納特銷稅!(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中區國稅局將對個人間出租房屋進行查核,出租人如有短漏報情事者,請儘速自動辦理補報補繳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遏止逃漏稅捐,維護租稅公平,該局將針對轄區內個人出租公寓或套()房案件加強查核以防杜出租人短漏報租賃所得。個人如有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時,應將該筆租金併入取得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計算申報課稅。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1款規定,財產租賃所得之計算,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或依財政部訂頒費用標準43%)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計算課稅。

該局刻正蒐集租屋網站張貼之廣告等租屋訊息及轄區內大專院校或高中職等學校之校外租賃資訊,以便與出租人申報內容進行比對及相互勾稽,查核出租人是否有短漏報租賃所得。

該局呼籲出租人若有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有短漏報租賃所得情事者,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應自動向戶籍所轄稽機關辦理補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如此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否則倘未申報,經該局查獲有短漏報情事者,將依規定補稅處罰,出租人千萬別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

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可以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利用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提供之網頁電話免費服務,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林雅婷,電話:04-23051111轉2218)

【稅務法規】淘寶網路交易四大課稅情形。

「淘寶網」每天有上萬件之物品進口台灣,許多夜市攤販、路邊十元店販售之日常用品多是淘寶貨,為避免跨國網路交易變成避稅之天堂,各國稅局自今年7月起鎖定透過「淘寶網」進口貨物之消費者或營業人進行查核,查核範圍包括個人買家直接或間接向該網站購買之貨物或虛擬商品是否繳納營業稅,或個人買家透過「淘寶網」進口貨物轉售及接受國內買家委託向「淘寶網」進口貨物以賺取手續費之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是否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等等。

南區國稅局表示,該項查核專案已進行一段時間,由於許多民眾對上述情況之課徵營業稅規定不甚明瞭,因此常接獲民眾詢問電話,該局乃將跨國網路交易涉及課徵營業稅之情形彙整說明如下:

一、依稅法規定,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應繳之營業稅由海關代徵,另基於加速通關及簡化行政作業,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3千元以下免徵營業稅 。

二、台灣買家向「淘寶網」購買電子書、App等數位商品,單筆支付款項超過3,000元以上,買家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列印或向國稅局索取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408繳款書),自行繳納營業稅款。

三、向境外網站購物,貨物進口轉銷售應辦理營業登記,如果「全部」採網路銷售無實體店面,只要每個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但仍應記得就經營網路交易之營利所得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四、國內代購代付平台業者接受台灣買家委託,向大陸淘寶網進口貨物,其向買家收取之手續費屬銷售勞務,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納營業稅 。

該局呼籲,喜歡上「淘寶網」購物或透過「淘寶網」批貨轉賣之網路賣家及代購代付平台業者要注意相關規定,以免遭查獲補稅並處罰鍰。(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以不相當代價買賣公司股份者,小心被補稅處罰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買賣或移轉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應以移轉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倘有以顯不相當代價移轉時,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並依財政部7656日台財稅第7571716號函釋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補申報。

 

    該局表示,近來查核時發現中部地區某家甲級營造公司股東A君,連同其家族成員以每股12元轉讓該公司持股共計433萬餘股予其他股東B君,雙方並安排5,100萬餘元資金流程,經該局查核銀行資金流程後發現其中4,800萬餘元,以現金提領方式回流至買受人B君帳戶,渠等股票買賣實際交易金額僅為300萬元,A君主張雙方交易為業界通稱之甲級營造牌照買賣,因不包含帳上所有資產設備,是案關股票買賣價格為一般巿場客觀行情價,未涉及贈與情事;

惟該局查核該公司股權移轉資料後,發現其移轉標的確為股權,且依營造業法第5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牌照不得交由他人使用經營營造業務。

渠等藉甲級營造牌照之買賣,安排不實資金流程,意圖規避贈與稅負,經該局依前揭法令規定核算移轉日淨值計7,956萬餘元,減除已收股款300萬元,核定A君等人贈與總額7,656萬餘元,應納贈與稅額765萬餘元,並輔導A君等人於10日內補申報贈與稅,渠等已依限申報,得免以處罰。

 

    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納稅,勿以取巧虛偽之安排,規避稅捐之繳納,此案例如經查獲並通知補申報而未依限申報者,尚須處以漏稅罰,得不償失。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查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魏銘賜,電話:04-230511112230)

【節稅綜所】中獎獎金免列報為所得,扣繳稅款亦不能申請退還。

威力彩等公益彩券常因連續多期未開出,累積了鉅額彩金,吸引民眾紛紛掏出荷包,試試運氣,期待受到幸運之神眷顧,如果您是那位幸運兒,可要特別注意了!中獎獎金是採用分離課稅,因此中獎人在辦理中獎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須將中獎獎金申報為所得,同時,獎金的扣繳稅款也不能列入抵稅,甚至申請退稅。

南區國稅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但書規定,政府舉辦的中獎獎金係採分離課稅,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獎額超過2,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稅款。中獎的獎金不得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其扣繳稅款也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喔!(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將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人時如何開立發票?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邇來常接獲來電詢問,營業人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預售屋產權前,就將該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公司承受時,讓與預售屋之權利義務所收取之價款與其後續房屋及土地款,應如何開立發票?

 

該所指出,如甲公司銷售預售屋予乙公司,嗣後同意乙公司將其購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丙公司,因為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予他人以取得代價,屬於銷售勞務性質,應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

故乙公司及丙公司應留存讓受契約以供查核外,並應由乙公司依讓與價格開立統一發票與丙公司;至於乙公司未付之預售屋後續房地款,應由甲公司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與承受預售屋權利義務之丙公司。

 

該所提醒,營業人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預售屋產權前,就將該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予他公司承受時,讓予預售屋之權利義務所收取之價款與其後續房屋及土地款,應依上開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免違法受罰。

 

(提供單位:銷售稅股陳嘉文 電話:04-23051116#325)

【稅務法規】營利事業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領回賸餘款,應列報收入。

勞工退休金條例(即新制退休金制度)施行多年來,部分營利事業因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工作年資(即舊制退休金制度)之員工,乃將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結清,領回賸餘款。該筆自專戶領回之賸餘款,如何列報?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其轄內甲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於87年設立「甲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並以該委員會名義開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列報退休金費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甲公司因已無適用舊制工作年資之員工,乃在100年向主管機關申請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經核准後,結清專戶領回賸餘款2百萬元。

該局表示,所得稅法第33條第4項規定營利事業因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辦理清算申報時,應將勞工退休準備金餘額計入當年度收益課稅,非謂營利事業因其他情形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時,即不用列報收入。蓋甲公司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至專戶時,即以退休金費用列支,故結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領回賸餘款2百萬元,應列報為100年度之其他收入。甲公司因漏報該筆收入,除遭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外,還被處以罰鍰。(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營利事業具交際性質的餐費及禮品餽贈等支出,應按交際費項目列報並計算列支限額

 

 

(竹南訊)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而支付屬於交際性質的餐費及禮品等餽贈支出時,應以「交際費」科目列報並依稅法規定來計算列支限額,不得逕申報為「其他費用」項目。


    該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與往來客戶間之餐費、禮品餽贈及紀念品支出等,應依規定以交際費列帳,至超額部分應自行調整減列,以免被剔除補稅並加計超限利息。

若仍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竹南稽徵所葉子菁,電話:037-460597轉505)

【節稅綜所】直系親屬的保險費,必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才能列報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費,如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可全數扣除。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我國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因此,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必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而且是受納稅義務人或配偶扶養的直系親屬才可以申報,如果是兄弟姊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則不能列報扣除。

國稅局舉例說明,甲、乙兩兄弟,乙幫母親投保人壽保險並繳納保費,母親由甲申報扶養,雖然保險費由乙支付,但乙(要保人)和母親(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所以乙不能列報扣除母親的保險費支出。(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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