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嘉基管理者

嘉基管理者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稅務快訊】稅單經合法寄存於郵局即完成送達程序,縱未領取,逾期未繳仍會移送執行。

近來偶有民眾反映沒有收到稅單,為何會遭到行政執行署執行扣薪、扣款或被裁處罰鍰?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部分民眾外出不在家且家中又無人代收稅單,郵局為告知民眾領取郵件,會製作送達通知書粘貼於信箱或門首,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

依規定,稅單一經完備前開遞送程序而存放郵局後,縱未領取,已於寄存當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繳納期限仍未完納,將會被加徵滯納金並依法移送執行;

如果是使用牌照稅案件,還有可能因未繳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而處以罰鍰。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關心市民朋友權益,特別呼籲請民眾應適時留意門首或信箱有否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並記得即時前往領取寄存郵件,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荷包無端多添損失。

 

【稅務快訊】營業人間財務調度之利息收入免課營業稅。

 電器行之黃老闆來電詢問,最近同業向其調借一筆資金,所收取之利息收入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生意之經營難免會有出現資金缺口之情形,同業間之資金調度在所難免,因銀行業務屬特許行業,非金融業之營業人因同業往來或財務調度之利息收入,非屬營業收入,

 

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免繳營業稅,但給付利息之營業人應依規定辦理扣繳,該局籲請營業人注意相關規定,避免疏漏。(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稅務快訊】營利事業盈虧互抵應先減除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前10年各期核定虧損者,應將各該期依同法第42條規定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先行抵減各該期之核定虧損後,再以虧損之餘額,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

該局指出,日前查核某家公司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發現該公司申報盈虧互抵時,未將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自各該期核定虧損中減除,致有溢抵前10年虧損數之情事,

經該局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除予補稅外,並依同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一併徵收。(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稅務法規】營業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在未經檢舉、未經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向稽徵機關報備實際使用情形者,免予處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第2款規定,營業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中區國稅局指出,營業人申購統一發票後,時有總機構或分支機構錯誤使用其他總、分支機構之發票,或記帳士、報稅代理人代為申購統一發票後未依據所申購的發票明細交付營業人,致發生營業人誤用他人統一發票之情事,倘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稽徵機關報備實際使用情形,考量該等情事對於稽徵機關統一發票管理作業之影響尚屬輕微,財政部業於本(101)年920日增訂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之2規定,就前揭情形免予處罰。

 

該局進一步指出,依據上揭減免處罰標準第24條規定,1年內有相同違章事實3次以上者,或故意違反稅法規定者,抑或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不適用該標準減輕或免予處罰,故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前應檢視所開立之發票是否為本身之發票,以免因疏忽而受罰。

 

 

 

【稅務快訊】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之憑證免課徵印花稅!

『苗栗訊』配偶如因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不動產,向主管機關辦理不動產登記之憑證,無須繳納印花稅!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規定,凡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所立之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之契據均應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惟如民眾係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不動產,其向主管機關登記時所持憑之不動產移轉契約書或全體繼承人同意書,因非屬前開印花稅規定應課稅之範圍,故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提醒民眾,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差配分配請求權取得不動產之憑證雖可免課徵印花稅,惟該不動產如屬土地時,則仍應先持該憑證向該局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後,再行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稅務法規】八砂石營造商 補稅逾2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1.07.14 02:40 am

 

房產市場從復甦到熱絡,財政部發現近五年包括砂石、營造等房產相關產業獲利高,但虛報進項的漏稅行為也增加。財政部賦稅署稽核組已展開查稅,有八宗案件被補稅,稅額逾2億元。

 

近年由於國內重大基礎建設陸續興建及房地產回春,加上國際原物料價格飆漲,國內砂石業者均獲利頗豐。財政部賦稅署稽核組最近抽查營利事業稅務案件,發現桃園縣一家大型砂石業者利用關係企業所開立不實發票,虛報營業費用逾1億元,涉及逃漏稅額將近8,000萬元。

 

財政部也發現營造業者等部分取得進項稅額發票不容易的產業,也有改以不實交易憑證報稅以降低應納稅款的情形。截至目前為止,稽核組已對八家企業補稅,被補罰稅額最大的一家,金額達到1億餘元。

 

賦稅署查獲的案例中,位於桃園縣的砂石業者,雖精心設計由其關係企業中的八家貨運公司,分別開立無交易事實的運費發票以列報費用,且為掩飾不法行為,砂石業者並預為安排付款資金流程,規避稽徵機關查稅。

 

財政部指出,砂石業者以不實發票虛報營業費用規避稅負行為,已違反稅法規定,除稽徵機關主動追查外,民眾若發現不法漏稅事證,也可向各地區國稅局舉發。

 

【稅務快訊】陽台加建應按變更後面積課徵房屋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課徵對象,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

所稱之建築物,依建築法規定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照建築技術規則規定,陽台突出建築物外牆在2公尺以內,且每層陽台面積總和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八分之一,不計入建築面積,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再次提醒,陽台若有加蓋,例如:將陽台加建窗戶、拆除原房屋外牆,與室內合併連貫使用,或在陽台之外圍加建牆壁,與原房屋外牆間隔成房間使用,因具有頂蓋或牆壁,結構已變更為非陽台,該部分面積即應併計入建築面積課徵房屋稅。(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稅務法規】個人出售預售屋之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課稅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預售屋屬權利交易,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第1款規定,應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

 

 

該局指出,由於出售預售屋並未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且交易金額龐大,通常係分次支付買賣價款,倘買受人分別於不同年度支付買賣價款者,其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付尾款之日期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尾款交付日期不明時,得以原始出售該預售屋之建設公司記載本次預售屋買賣雙方與該公司辦理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異動日期(即俗稱換約日)所屬年度為所得歸屬年度。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個人出售預售屋核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納稅義務人應詳加留意,以免遭查獲補稅處罰。民眾如有不明瞭之處,可以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稅務快訊】中獎統一發票領獎後退貨,如確無非法情事無須繳回獎金。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有統一發票中獎人詢問,中獎之統一發票如於領獎後發生退貨情事,所領獎金是否須繳回?

該局表示,統一發票之給獎,主要在鼓勵民眾於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止逃漏,增裕稅收。

買受人依法取得統一發票而中獎,與事後發生銷貨退回係屬兩件事,只要經查明確無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之情事,其已領取之中獎獎金無須繳回。

倘經查明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與買受人有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情事,依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自得予以追回,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稅務快訊】發票未蓋專用章 若不補正連續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時,未依規定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係違反營業稅法第48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8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台幣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15,000元。

如經主管稽徵機關通知補正而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實者,連續處罰之。(謫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第 243 頁,共 279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