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被繼承人房、地稅 死亡年度按比課稅
【經濟日報2011/04/13╱本報訊】
台中市范小姐問:如何計算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應納地價稅與房屋稅?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應納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其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比例(地價稅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至12月,房屋稅為每年7月至次年6月)自遺產總額中予以扣除。該所說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8款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又依據財政部75年1月11日台財稅第7520338號函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年度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其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比例自遺產總額中予以扣除。
【稅務問答】小額營業人進項憑證 符規定可扣減營業稅
【經濟日報╱本報訊】 2011.04.15 03:36 am
里港鄉李先生詢問:開立發票的營業人進項稅額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那小規模營業人取得有進項稅額之進項憑證,可否扣減每三個月繳納一次的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小規模營業人購買營業上使用貨物或勞務,如果取得有載明其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載有營業稅額憑證(如統一發票或營業上使用之水、電費收據),並於每年1、4、7、10月之5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上一季進項憑證,稽徵機關會按其申報進項稅額之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如該進項稅額的10%超過查定稅額者,次期得繼續扣減。但如果未依前述規定期限申報,或申報非當期各月份進項憑證,則不得扣減查定稅額,查定稅額未達起徵點者,亦不適用。籲請小規模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仍應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並依規定期限申報,就能扣減營業稅額,減輕稅負。
【稅務問答】依附眷屬健保費扣除 須與繳費人同申報戶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11.04.18 04:09 am
嘉義市王先生來電詢問:母親與其為同一戶籍,而母親健保依附投保被保險人為其妹妹,則其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報扣除其母健保費呢?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我國綜合所得稅稅制係採「申報戶」觀念,該「申報戶」非指戶籍相同,係指依所得稅法規定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同一申報戶而言,基於收入費用配合原則,扣除額減除即以「申報戶」內所發生者為限,故有關受扶養直系親屬全民健康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認列原則,除該保險費係由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另須以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在同一申報戶內為要件。
此觀財政部96年7月5日台財稅字第09604533120號令釋意旨自明,是負繳納健保費義務被保險人(即王先生之妹)須與依附投保眷屬(即王先生之母)同一申報戶,始得扣除。納稅義務人如列報本人、配偶或扶養直系親屬保險費扣除額,應注意前揭規定
【稅務問答】分紅異於估列數 視情況認列費用
【經濟日報╱台北訊】 2011.04.21 03:15 am
台中市大里區龍小姐問:公司實際支付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時,與估列數有差異時應如何處理?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員工分紅費用化自民國97年1月1日施行,時有公司詢問其實際支付與估計數間差異的處理方式。依據財政部台財稅字第09804529490號及第09604531390號令釋規定,倘該紅利酬勞係依盈餘固定比率提列,而經股東會決議實際支付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較估計數為高,得認列為支付年度費用;倘公司得自由預估給付比率,而董事會決議實際支付數較預估數為高,且產生重大差異時,應列為估列年度費用,若次年股東會決議仍有變動,則差額列為次年損益。而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因係預估數,實際尚未發生,若因員工拋棄或逾給付時效時,應於給付責任消滅年度轉列入其他收入內申報。
【稅務問答】機器提前報廢 未折減額列損
【經濟日報】 2011.05.02 03:31 am
臺南市東區陳小姐問:工廠內機器設備因操作不當造成損壞,無法維修,但機器未達規定耐用年限,需提前廢棄,其損失如何列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機器設備因損壞程度嚴重,已無維修之價值,而該機器設備尚未達規定的耐用年限需提前廢棄,公司則需提出確實證明文據,核實認定報廢損失,若無證明文件者,除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者外,其餘營利事業應於事前報請國稅局核備,並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該年度之報廢損失,但有廢料售價之收入者,應將售價作為收益。
【稅務問答】重購自宅比售屋價貴 完成移轉年度可抵稅
【經濟日報】 2011.04.26 03:34 am
汐止區施先生問:重購自用住宅是否可扣抵稅額?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兩年內,如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得於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完成移轉登記年度自其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該項規定於先購後售者亦適用之。該所說明,自用住宅的所有權人限於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並應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在出售的前一年內沒有出租或供營業用情形。如買賣契約書所載之成交價格,並未劃分房屋、土地價格者,則房屋價格應依房屋評定價格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價格總額的比例計算。
【稅務問答】申報身障扣除 要附身障冊影本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採訪整理】 2011.05.02 04:00 am
陳姓讀者問:我是一名中風造成的肢體障礙人士,在民國93年領到身心障礙手冊,日前收到99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內容的「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項目」卻沒有金額,請問今年能不能加入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如何加入?
賦稅署官員回答:如果你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收到的試算稅額通知書卻未計入10萬4000元的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可能是國稅局當初在向內政部蒐集身心障礙者的資料時有落差。
由於試算稅額通知書沒有強制性,因此你可選擇自行申報並計算稅額,但記得要附上身心障礙手冊的影本,提供國稅局查核,才能列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稅務問答】結婚年度報稅 可分開或合併
【經濟日報╱臺南訊】 2011.04.28 02:04 am
臺南市陳小姐問:其於民國百年完婚,今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是否能讓其夫列報配偶免稅額及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於民國百年結婚,99年度時仍為單身,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應個別申報,尚不能與其新婚配偶合併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及扣除額,以免被補稅及裁罰。至於辦理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即可以選擇夫妻合併申報或分開申報。新婚夫妻除結婚年度可選擇分開申報外,以後年度均應合併申報課稅,如未依規定合併申報,經稽徵機關查獲,除依法補稅外,會被裁處罰鍰。
【稅務問答】購物加收運費 列銷售額計稅
【經濟日報╱本報訊】 2011.04.25 03:16 am
溪湖鎮廖小姐問:購物時廠商如有加收運費、安裝費,是否應併入銷售額開立統一發票?
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答覆:消費者於店家購物,結帳時店家如有加收運費、安裝費或服務費,應將該費用一併列入銷售額計算課稅。該所表示,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就其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前述銷售額計算包含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的全部代價。
籲請營業人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如有加收運費、安裝費或服務費,應將該費用一併列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以免違法受罰。
【稅務問答】旅居國外欠稅 恐遭限制出境
【經濟日報╱本報訊】 2011.04.25 03:16 am
台南市陳先生問:長年旅居國外者如有欠稅,是否也會被限制出境?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非居住者欠稅達一定金額者,將遭限制出境。也就是已確定欠繳所得稅款及罰鍰單計或合計達10萬元者,國稅局將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不予當事人辦理出國手續。如其已出國,將執行入境注檢,於其再度入國時告知尚有欠繳稅款,須繳清始准出國。
該分局說明,限制出境處分書將由國稅局送達當事人。如當事人於離境前繳清稅捐,國稅局將即時函請移民署解除禁止出境及入境注檢,必要時可先行傳真,以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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