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不一定能免徵土地增值稅
公共設施保留地係政府規劃興闢公共設施之用地,一般由政府籌措財源辦理徵收,因此在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可以比照徵收土地之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要件,除了須符合都市計畫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舉如:市場用地、學校用地、道路用地、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外,尚須審查都市計畫書所載之取得方式是否為徵收、區段徵收等方式,倘如都市計畫書僅載明該公共設施用地之取得方式為重劃,即不符合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準用被徵收之土地,免徵其土地增值稅」之免稅規定。亦即政府將以重劃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移轉不得比照徵收土地之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於103年6月修正,提高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稅稅率為1.5%~3.6%,自住房屋仍維持原住家用稅率為1.2%。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自住房屋可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而所謂自住房屋是指個人所有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下列3要件:1.未出租、未營業;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該處進一步說明,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且免辦營業登記的房屋,其屬供民宿使用部分,已不符合上開自住房屋規定,應按非自住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民宿房屋如具備營業規模須辦理營業登記者,或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您的房屋供民宿使用,請儘快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加強輔導查定計算營業稅額營業人健全帳簿憑證並使用統一發票,刻正針對採查定方式計算營業稅額,尚未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輔導其能善用統一發票管理。
該所進一步說明, 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規定,營利事業應視營業別設置帳簿。惟部分獨資、合夥經營之商號,因規模狹小、交易零星等情形,經稽徵機關核定採查定方式計算營業稅額,而得免用統一發票,以致往往忽略取具合法憑證及設置相關帳簿記載交易事項。
該所呼籲,營利事業需要良好的內控制度以利永續經營,倘能善加利用統一發票管理,健全會計制度,不僅能取具合法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降低營運風險,防杜員工舞弊、避免內外人士檢舉,又可提升企業良好形象,可說是一舉數得。
小貨車加裝座椅小心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否則被查獲,會處小客車全年應納稅額2倍罰鍰。
該局提醒車主注意,小客貨兩用車之稅額按自用小客車之稅額課徵,稅賦較小貨車為重,千萬不要擅自加裝座椅,以免遭受重罰。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蕭麗紋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513
更新日期:2015/11/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大樓地下室停車位,要課房屋稅嗎?
高雄市稅捐處說明如下:大樓住戶利用地下室停放車輛,並未收取費用或僅由住戶分攤水電費、清潔費、維護費等,並無出租行為,即可免徵房屋稅。但如果住戶將停車位另外出租他人收取費用,因屬營業行為,即應課徵房屋稅。
該處另外說明,大賣場或百貨公司之地下室停車位,因屬營利事業為本身業務需要所設置,與營業具有不可分離關係,所以其地下室停車位不論有無向顧客收費,均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2%稅率課稅;但如果劃設專區免費供作員工停車使用,則可免徵房屋稅。該處進一步說明,大賣場或百貨公司地下室停車位,與營業具有不可分離關係,本應按營業用3%稅率課稅,但政府有鑑於停車位嚴重不足的問題,故而對停車位之房屋稅率最高僅訂為2%,俾鼓勵民眾興建及提供停車位。
贈與股票免課證券交易稅。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隨著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220萬元,納稅義務人於財產規劃上,每年可運用不超過免稅額度將名下股票贈與子女。北港稽徵所表示,證券交易稅係就有價證券買賣行為課徵,而贈與股票非屬買賣,免課證券交易稅。納稅義務人應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並持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移轉登記。
該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對稅捐法令規定有疑義時,可逕向當地稽徵機關洽詢,以免申報錯誤,損及自身權益。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 姓名:陳秀平 電話:05-7820249轉106)
本局表示,民眾常詢問有關私人間買賣有價證券課徵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要到哪裡索取及如何報繳之相關問題。
本局說明,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皆要課徵證券交易稅。有價證券如係由持有人(出賣人)直接出讓與受讓人者(買受人),其代徵人為受讓證券人,證券交易稅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日按規定稅率代徵,並於代徵之次日(限繳日)前,填具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向國庫繳納。
本局進一步表示,代徵人可就近至各地區國稅局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索取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亦可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印製三段式條碼繳款書,於交割日之次日前繳納稅款。代徵人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證券交易稅,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如屬被檢舉、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未繳納應納稅額或有短繳、漏繳應納稅額情形者,除補徵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
本局特別呼籲,民眾應注意繳款書各欄位填寫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避免漏未填寫、書寫不清楚或誤植之情事。民眾可多加利用網路資源,自行至稅務入口網下載列印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省時又便利。
大樓公共設施,應按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
王先生購買一戶百坪住商大樓,實際室內面積是60坪,另外分攤電梯、樓梯間及一樓大廳、閱覽室等公共設施面積為40坪,因同一棟大樓內另有健身房、公司行號、牙醫診所等進駐,因此非常關切其所分攤之公共設施將適用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處答覆,房屋係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而供共同使用部分之電梯及公共設施等,則按主建物之用途所適用之稅率課稅。
亦即,王先生的主建物面積60坪供作住家用,其公共設施40坪就按住家用稅率課稅,至於同棟大樓內之健身房、公司行號、牙醫診所等所分攤之公共設施,即應按非住家3%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住家用房屋又可分為自住住家用1.2%及非自住住家用1.5%二種稅率;如果王先生的房屋未出租,且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未超過三戶時,即可申請適用1.2%之最低稅率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2015/11/25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於診所內擺設一些維他命、保養、護膚等商品、供來看診之病患購買,是否需辦理營業登記?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答覆:
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29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專營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
是以,醫療機構從事專營上開免徵營業稅業務者,得免辦營業登記;惟是類機構倘兼營應稅貨物或勞務者,如非屬醫療業務延續之美容業務,則屬一般商業行為,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電話04-22612821轉318)
更新日期:2015/11/18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民眾楊小姐持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來櫃台查欠時詢問,母親過世,她和妹妹要讓父親單獨繼承母親名下的土地和房屋,為何要繳印花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繼承不動產若有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並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屬印花稅法之課徵範圍,要貼用印花稅票。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案被繼承人之繼承系統表記載有3位繼承人,2個女兒要讓父親單獨繼承不動產,應就分割不動產書立協議書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若由3人平均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則無須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即可向主管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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