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期有統一發票中獎人詢問,中獎之統一發票如於領獎後發生退貨情事,所領獎金是否須繳回?
統一發票之給獎,主要在鼓勵民眾於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止逃漏,增裕稅收。買受人依法取得統一發票而中獎,與事後發生銷貨退回係屬兩件事,只要經查明確無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之情事,其已領取之中獎獎金無須繳回。倘經查明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與買受人有非法套取或冒領統一發票獎金情事,依民法有關不當得利之規定,自得予以追回,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亦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該局呼籲民眾購物消費一定要索取統一發票,並記得兌獎,人人都有機會成為千萬獎金得主。